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苏矛盾不断加剧,两国关系迅速恶化。伴随着中苏同盟的分裂,中国、苏联和朝鲜的三角关系发生变动,中、苏对朝经济援助也出现消长。在此过程中,中国如何处理与朝鲜的关系,如何处理对朝援助,朝鲜又如何在中苏分裂时期运用外交手段谋取自身利益,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这一时期中国对朝鲜经济援助的情况尚未展开深入研究,仅在一些研究朝鲜经济及中朝关系的著作中有所涉及。现有关于朝鲜经济的研究成果中,韩国学者主要从朝鲜内部或朝韩对比的角度考察其经济体制的建立。尽管他们也意识到外国的经济援助,尤其是中国、苏联对朝鲜的援助,是朝鲜战后经济恢复重建和发展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部分,但碍于材料的限制,均未能作深入探讨。①西方学者则侧重于分析苏联和东欧国家对朝鲜的经济技术援助。②在研究战后中朝关系的论著中,普遍缺少论述中朝经济关系的专门章节。③笔者曾撰文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初步探讨,但以1960年为限,对此后一段时间,即中苏分裂后中国对朝援助的情况未有涉及。④ 有鉴于此,本文以1961年至1965年中国对朝鲜经济援助过程为研究对象,辅以同一时期苏联对朝鲜的经济援助作对比,试图分析这一时期中国对朝鲜援助的动机、特点、效果以及朝鲜在争取中国援助时的考虑。 一、中苏朝三角平衡时期中国对朝鲜的经济援助(1961年) 从1958年下半年起,中苏矛盾开始在一系列问题上表现出来。双方的分歧不仅涉及有关国际共运的重大问题、两国对外政策特别是对美政策问题,还涉及中国国内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和炮击金门等问题。1959年至1960年,赫鲁晓夫撕毁苏联帮助中国研制核武器的协定,中共在世界工联会议上公开批评苏共的理论和方针,中苏代表团在布加勒斯特会议上发生激烈争吵,随后苏联政府突然宣布全面撤出在华专家。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加速了中苏之间的分裂。 中苏走向分裂对中苏朝三角关系、尤其是三方经济关系产生了影响。如果说中苏交好时期,中苏共同为朝鲜战后的经济重建提供大规模经济援助是出于国际主义义务,是为了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团结;那么,此时中苏竞相向朝鲜提供经济援助,是因为双方都希望在这场意识形态斗争中获得朝鲜劳动党的支持。相比之下,中国在援助朝鲜的问题上更加积极,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朝鲜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在地缘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邻国,而且两国之间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联系。 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国在国内面临严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尽己所能地向朝鲜提供援助。1961年,中国农业总产值较1960年下降2.4%,轻工业总产值较1960年下降21.6%,重工业总产值较1960年下降46.5%,财政收入较1960年减少37.8%,国家财政出现10.96亿元的赤字,城乡居民生活处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困难的时期。⑤1961年初,中国对朝鲜的煤炭供应出现了延误。金日成在与苏联驻朝鲜大使谈论中国严重的经济问题时,声称能够感受到中国的困难,因为燃煤等的运送被推迟,食品原料也未向朝鲜运送。鉴于中国当时的情况,朝鲜不打算催促中国。⑥朝鲜人不催促,中国人自己反倒感到着急了。因为中国的煤炭供应维系着朝鲜钢铁厂的运转,尤其是焦煤,由于朝鲜不产焦煤,冶金所需的焦煤主要依靠从中国进口。⑦1月20日国务院下达紧急通知抢运对朝鲜的出口煤。通知要求自1月21日起到1月底,采取紧急措施,由黑龙江省每天保证双鸭山特原煤2500吨,辽宁省每天保证抚顺中块煤500吨,山西省每天保证大同中块煤500吨,再加上不在计划内的河北省开滦煤矿每天保证开滦焦原煤1500吨发运朝鲜。同时由铁道部配合运输。国务院发出指示:对朝鲜出口的煤炭,是一项政治任务,一吨不能少。⑧为了防止拖欠现象再度发生,1月底,国务院下达一季度对朝出口煤炭计划通知时,特别强调:朝鲜钢铁工业生产所需焦煤一向从中国进口,如果中国对朝焦煤出口工作做得不好,会影响朝鲜钢铁工业的生产,影响朝鲜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朝鲜出口焦煤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一项重要的国际主义的义务。”⑨ 在对朝煤炭出口成为一项政治任务后,中国有关部门更是全力以赴,尽其所能。1961年底朝鲜向中国提出增加煤炭供应的要求,中国决定于12月底预交1962年煤炭出口额中的8万吨给朝鲜。为此,外贸部、冶金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紧急调拨:由开滦煤矿供应洗煤3万吨,峰峰煤矿供应焦原煤1万吨,双鸭山煤矿供应焦原煤2.5万吨,抚顺煤矿供应块煤1万吨,大同煤矿供应块煤0.5万吨。朝鲜的这一突然要求打乱了中国自己的生产计划,为了调拨这8万吨煤炭,中国不得不削减国内企业的用煤数量,从冶金部直属企业的用煤量和国内各用户的煤炭数量中划拨解决。为确保8万吨煤炭及时运送,外贸部还协同煤炭部、铁道部制定具体运输计划,以保障煤炭能够如期运抵朝鲜。⑩ 中国对朝援助不仅要保证数量,还要保证质量。1961年7月,金日成来华签订《中朝友好条约》期间曾与周恩来举行会谈,谈话中提及中国出口朝鲜的煤掺有石头、存在亏吨等现象,周恩来立即嘱咐主管对外经济援助工作的方毅过问,并提议双方“作个协议,设备质量不好,货物质量不好,技术人员工作不好,请随时通知,我们随时调换”。(11)关于设备质量问题,中国果然信守承诺,于1964年向朝鲜派出访问团,目的之一就是了解中国供应朝鲜的设备有无质量问题,对于不好的设备,中国“该返修的要返修,该调换的要调换”。这与苏联拉来旧机器敷衍朝鲜形成鲜明对比。(12) 鉴于中国经济援助保质保量且有求必应,朝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多,中国竭尽全力仍不能完全满足朝鲜的需求。1961年底,朝鲜副首相李周渊率团秘密访华,目的是向中国寻求经济援助。朝鲜提出需紧急订货钢管3000吨,1962年贸易再需25000吨,另外还要10万个纱锭。周恩来表示,中国的钢管也缺货,有些还要从苏联进口,最后答应提供一半。至于10万纱锭,中国实在拿不出货,只能请朝鲜派人来中国拆迁已经停产的纺织厂。(13)李周渊走后,中国开始落实拆迁10万纱锭一事,决定在邯郸、石家庄、郑州三市新建的棉纺织厂中挑选拆迁部分设备以供应朝鲜,经朝方实地考察后,最终决定拆邯郸三厂、五厂的126000锭的棉纺全程设备(包括纺部附属设备及器材)供给朝鲜。(14) 与中国对朝援助的尽己所能相比,苏联对朝鲜的援助则有所保留。1960年9月,朝鲜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与苏联商讨签订长期援助和贸易协定事宜。由于双方之间贸易诉求落差较大,谈判一直进展不顺利。据中国驻苏商务参赞处报告,朝鲜不愿以贷款方式平衡对苏贸易逆差;朝鲜要求减少原料出口,增加机器供应,苏联不同意;朝鲜要求调整原协议的成套设备项目,苏联不能满足;朝鲜要求签署七年协议,苏联只同意五年。(15)尽管如此,苏联考虑到当时尚可的苏朝关系,最终在12月24日与朝鲜签订了1961年至1965年苏朝长期贸易协定。根据该协定,苏朝双边贸易额在五年内将增长80%,两国贸易总额将达到9亿卢布,进出口各4.5亿卢布,平均每年贸易额应达到1.8亿卢布。同时苏联每年供应朝鲜10万吨小麦,并将向朝鲜提供机器和设备、棉花、石油制品及许多其他商品。(16)然而在苏朝长期贸易协定执行的第一年-1961年,苏朝双方即出现“摩擦”。由于1960年朝鲜对苏联的贸易逆差很大,朝鲜要求全部推迟偿还,苏联没有全部同意,仅商妥将其中的1.5亿旧卢布逆差转为贷款。朝鲜提出请苏联供应的成套项目,也由于数量较多未谈定,仅就设备提前交货问题和1960年双方已达成协议的钢铁厂(年产280万吨钢,扩建)等项目签订了协议。这些项目的费用约为10亿多旧卢布,朝鲜要求全部以贷款方式解决,十年后偿还,对此苏朝也未达成最后协议。仅有军事援助部分的谈判比较顺利,苏联免除了朝鲜战争期间对朝鲜军事援助中朝鲜应负担的7.6亿旧卢布贷款。(17)在具体贸易交易方面,苏联也是锱铢必较。1961年朝鲜因国内粮食紧张曾向苏联提出粮食援助需求,要求从苏联进口30万吨小麦,苏联则要求朝鲜用黄金购买,经协商,朝鲜最终支付了总价三分之一的黄金。(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