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853(2014)02-094-03 我收藏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瑶先后于1976年11月4日、11月11日两次给中共北京市委宣传组(即宣传部)曹子西先生的两封信,在此之前未曾发表过。这两封信颇具历史意义,其中涉及的内容,也是鲁迅研究中的一个插曲。今将这两封信公布,并稍作说明。 1976年11月4日第一封信 您好。多时不见了,最近我去厦门大学参加他们为了纪念鲁迅在厦门五十周年纪念举办的“鲁迅思想和著作学习讨论会”,又会见了许多参加济南出版局会议的各地同志,会议举行了十二天,感到收获很大。福建宣传部王仲莘副部长还托我代向您问好,他们搞得很有成绩,特此向您汇报。 我有一件事情想请您帮忙解决。我学习了周海婴同志给主席的信以后,很想看看他提到的曹聚仁和周作人在香港出的两本关于鲁迅的书,作为反面教材,了解他们是怎样歪曲鲁迅的。我在香港没有任何熟人,于是转托北大历史系教师周南京同志设法代购,他有亲戚在香港,最近香港把书寄来了,但是被海关北京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天桥)所没收,只寄来一张处理通知书。经我去该办事处探询,据云必须有市委宣传组的同意,始可发还,基层单位的证明无效。所寄之书为曹聚仁的《鲁迅年谱》及周作人的《知堂回想录》,收件人是周南京。按此书确为我托周南京同志代购,而且二者都是关于鲁迅的,为我目前从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所必需的参考书,因此想要请您代向宣传组领导同志请求,望能出一证明,以便领回备用。最近我知道,林志浩同志前几个月也是用同样方法在港购寄、经通知没收,又经市委宣传组开证明领回的。因此我想托您帮忙,代为申请一封证明信,可能不至有太大困难。今将寄来之“处理通知书”附寄,请审阅;如蒙批准,请将证明信及通知书一并寄北大镜春园76号交我为感。不情之请,甚感不安,尚望鼎力相助为荷。专此即致 敬礼! 1976年11月4日 1976年11月11日第二封信 经过您的大力帮助,我的书已顺利取回,十分感谢您的关心。前几天我还为此事给苏厚重同志写过一信,今事已办妥,如见面时烦代为致谢。 北大注释工作自济南会议后,即成立一支部,由袁良骏同志负责,我也参加工作,目前初稿(单行本)已完稿,但待查之疑难条目尚有若干,仍属初稿性质,尚待进一步加工,印竣后自当送上,请详为审核。 目前正值运动高潮期间,想来您必定很忙,尚望多加珍摄。即致 敬礼! 十一月十一日 王瑶(1914-1989),是20世纪中国一位著名的文学史家。他的学术成就,集中地体现在魏晋南北朝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上,代表作有《中古文学史论》、《中国新文学史稿》、《鲁迅作品论集》等。《中古文学史论》一书视野开阔,资料丰富,观点新颖,论证翔实,角度独特,表现出作者极为深厚的学术功力,堪称传世之作。其中的《文人与药》、《文人与酒》等论文,成为魏晋文学研究的经典学术名篇。《中国新文学史稿》一书写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是与当时意识形态潮流相一致的第一部现代文学史著作,奠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基石,具有引人注目的原创性,学术影响超过《中古文学史论》。但也毋庸讳言,《中国新文学史稿》深深地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然而时过境迁,仍不容忽视它在学术研究史上的价值。收信人曹子西,出生于1929年,曾经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主任,当时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组工作,以后担任过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等职。 王瑶在第一封信中所谈到的曹聚仁和周作人,都是著名的作家、学者。曹聚仁(1900-1972)的《鲁迅年谱》,由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于1966年出版,与他在1956年出版的《鲁迅评传》一样,都成为鲁迅研究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在鲁迅研究史有一定的地位。周作人(1885-1967)的《知堂回想录》是他毕生篇幅最大的著作。在这部自述性质的回忆录里,周作人比较详细地回顾了自己的经历,因为他是鲁迅的弟弟,其中有不少涉及鲁迅的材料。20世纪60年代,该书最先由曹聚仁向周约稿,发于曹聚仁主笔的《循环日报》,连载两月至1962年底因该报停办而中止。后转到罗孚主编的《新晚报》,又因故中止,再转到罗孚编的《海光文艺》月刊,仅年余,又中止。这时曹聚仁供职新加坡《南洋商报》,又在该报续刊直至终篇。在周作人逝世三年以后,《知堂回想录》又由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于1970年出版了单行本。 读这两封信,真是感慨系之。《鲁迅年谱》与《知堂回想录》是有关专业“从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所必需的参考书”,而作为当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特别是鲁迅研究权威的王瑶,居然在书籍出版多年之后,不仅一直没有读到,甚至还是从鲁迅之子周海婴给毛泽东的信中,才知道有这两本书的存在。当然,这完全不是专家学者的懒惰与疏忽,而是当时封闭禁锢的环境所造成。当王瑶费了很大的劲,好不容易拜托朋友从香港买到寄来了,却又被北京海关扣留。当王瑶拜托在北京市委宣传组工作的朋友开证明时,理由也只能将它们称之为“作为反面教材,了解他们是怎样歪曲鲁迅的”。这实在是不得已而制造的“理由”啊,因为这样的理由才可能解禁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