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6 文献标识码:A 诠释学起初与方法密切相关①:作为诠释学起源的圣经注释学(Exegese)发展出各种各样的“解经法”;现代诠释学的奠基人施莱尔马赫所创立的一般诠释学力图建构正确理解文本的方法论体系。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则具有鲜明的“反方法”倾向②,他在海德格尔存在论的基础上实现了以语言为主线的诠释学本体论转向,对于通达真理而言,方法似乎不再重要,甚至成为阻碍。 自从伽达默尔创立哲学诠释学以来,它逐渐成为当代西方哲学的一门显学,国内学界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引进诠释学,在国内学人和海外华人学者中多次掀起研究热潮。近年来,出现两种值得注意的研究趋势:其一,基于对本体论诠释学的“过度”重视这一背景,学界呼吁回归和发掘方法论诠释学思想,梳理和建构系统的诠释学方法论③;其二,反思哲学诠释学的理论困境,力图消解哲学诠释学和方法论诠释学、哲学诠释学和分析哲学之间的对立,或借鉴中国传统哲学体用合一的思想,在更高的层面上使本体与方法、诠释与认知达到整合与统一④。这两种研究取向都力图克服哲学诠释学的偏颇,打破其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它和认识论、方法论之间寻求某种平衡。 随着诠释学研究的推进,厘清以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伽达默尔批评的科学方法论具体所指是什么;他是否在一般意义上反对一切方法,如果不是,哲学诠释学在什么意义上抵制方法论;精神科学是否应当具有自身的方法论,诠释本身是不是一种反方法的方法。实际上,哲学诠释学所批评的方法是一种“外在的”方法,它自身已经开启了一条通往真理的“内在的”诠释学方法论之路。在对哲学诠释学的批判性反思中,我们应当做的不是简单地回归到传统的方法论诠释学,以至于伽达默尔对它所作的批评和变革似乎毫无意义,而应当在哲学诠释学与整个近代科学方法论之间的张力和冲突中重新思考和定位诠释学的方法论问题,并将哲学诠释学自身已经包含的内在方法论思想开展出来。 一、哲学诠释学与近代科学方法论 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创立是从对近代科学方法论的反思开始的,他在《真理与方法》的导言中明确表示,“以下研究的出发点在于这样一种对抗,即在近代科学范围内抵制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⑤对近代科学方法论理想及其普遍要求的抵制,并非仅有伽达默尔一人,现代西方哲学中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之争在很大程度上贯穿着前者对科学方法论的反思和质疑,甚至在科学哲学内部也出现了对近代科学方法论的反叛。从波普尔对归纳法的批判到费耶阿本德对理性主义方法论的攻击,科学方法论一步一步走到“什么都行”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的境地⑥。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力图阐发的“反方法的方法”并不是费耶阿本德意义上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而是一种方法与内容、内容与形式相一致,二者具有内在统一性的诠释学方法论。 哲学诠释学对近代科学方法论的抵制,不能泛泛而论,首先要理清近代科学方法论的核心理念及特征,然后研究它具体在什么意义上受到哲学诠释学的抵制。近代科学的诞生最早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1543)被恩格斯誉为自然科学从神学中解放出来的独立宣言⑦。近代科学方法论的正式确立乃是17世纪以后的事情,是伴随着伽利略、笛卡尔和牛顿等人在数学、物理学领域实现的科学革命逐渐形成的。近代哲学顺应时代精神的要求,对近代科学方法论进行提炼和论证,为科学时代确立了新的“游戏规则”,首先反映在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开端之中。它们一反经院哲学的认识方法(以宗教信条为前提的演绎、推论),证明新兴科学的合法性,要求从人自身的经验和理性出发,探索科学方法论,并以科学方法论为工具建立真理的知识体系。培根的《新工具》(1620)和笛卡尔的《谈谈方法》(1637)标志着近代科学方法论两大模型的建立,即经验归纳法和普遍数学的方法。培根认为,理智易犯错误,“我们无需给人的理解力加上翅膀,毋宁给它挂上铅和重物,使它不会跳跃和飞翔”⑧,所谓“挂上重物”也就是要用科学方法限制、规范理智的运用,“我们给科学发现所设计的方法并不为个人的聪明才智留下多少余地。它把一切才智和理智差不多摆在平等的地位上。如果画一条直线或一个正圆形,若想用手画得好,那就要依靠手的稳健和训练,但是如果用直尺和圆规来画,那就很少依靠这个,或者根本就不依靠它了。我们的方法也正是这样。”⑨培根力图把自然科学置于稳固的经验基础之上,建立一列通往准确性的循序渐进的阶梯,这种“心用的工具”(与“手用的工具”相对)便是他所倡导的科学归纳法。 同样,笛卡尔也主张,哲学首先要研究科学方法。他认为自己“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摸索到几条门路,从而作出一些考察,得到一些准则,由此形成了一种方法。”⑩笛卡尔要求凭借科学方法使知识奠定在可靠的基础之上,并使知识逐步增长,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他所说的方法实际上是普遍数学、几何学的方法,在他看来,数学、几何学方法是普遍适用的一般方法,其一般特征可以运用到其他学科,这种一般特征具体体现在他提出的四条逻辑规则中:决不把任何没有明确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加以接受,除非它清楚分明地呈现在心里;把所考察的难题尽可能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可以圆满解决为止;按照次序引导思想,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逐步上升到对复杂对象的认识;尽量全面地考察,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11)。这四条规则描述了数学、几何学的一般方法:通过怀疑达到不证自明的直观确定性;分析;演绎推论(12);综合。在笛卡尔看来,数学、几何学的方法不仅可以运用到自然科学之中,也可以运用到形而上学之中,形而上学需要通过彻底的怀疑找到一个确定无疑的“阿基米德点”,由此出发建构可靠的知识,因此形而上学首先需要从复杂到简单的分析方法,寻找明确直观的第一原理,然后再运用演绎和综合的方法,由简单到复杂,从第一原理推导出一系列的必然结论。笛卡尔找到的第一原理是“我思”的确定性,对于他而言,理性是一种“天然灵明”,他要求按照普遍数学的方法培养理性,增进对真理的认识,进一步来说,以数学方法训练、培养的“理性是万能的工具,可以用于一切场合”(13),按照这种方法在各方面运用理性,不把这种方法固定到某种对象上,而是运用它解决其他各门学问的难题(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