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口的跨境流动。作为一个地处西南边疆且与东南亚三国直接接壤的重要省份,云南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拥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的开放口岸,对外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快。合法流入的境外商务型、劳务型及文化交流型流动人口的增加,对云南的经济与贸易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开放过程中大量非法、无序的人口流动又将会给云南边境地区的社会治理带来很多消极影响。因此,为了云南边疆社会的健康发展,必须正视这种社会现象的存在,加强边疆治理,创新社会管理,从而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境外流动人口跨境流动的成因、类型、特点 (一)境外流动人口及其成因 流动人口是指在一定区域空间内流动的社会人群。境外流动人口则会牵涉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跨国人口流动和流动人口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流动在空间上至少跨越某两个主权国家共有的边界线”①。这个定义表明,跨国(境)人口流动不仅是个人活动空间的变化,还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的边境安全和社会治理。 云南省与中南半岛国家存在着既亲近又复杂的地缘关系,是我国西南唯一与缅甸、老挝和越南陆上接壤、存在多个跨境民族、人口往来频繁的边疆民族地区省份。在云南全省16个州市的129个县(市)中,共有8个州(市)25个县(市)的110个边境乡镇与缅甸、老挝和越南三国存在陆地接壤。沿边县(市)乡镇的人口总量为183.83万人,占云南省总人口的4.1%。国土面积9.2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23.23%。陆地边界线长4060公里,占全国陆地边界线总长的18.48%。其中,中越边界云南段1353公里,中老边界云南段710公里,中缅边界云南段1997公里。25个边境县(市)中有23个为少数民族自治县,共生活着21个少数民族。其中,壮族、傣族、哈尼族、苗族、拉祜族、瑶族、傈僳族、佤族、阿昌族、独龙族、布朗族、景颇族、彝族、白族、怒族、德昂族等16个民族跨境而居,历史上有互婚互市的传统。为促进中国与中南半岛三国的经济往来,中国和云南省在边境地区先后设立了多个开放口岸。其中,一类口岸即国家级口岸13个,二类口岸即省级口岸7个。此外还开通了临时通道89条。自1991年亚洲发展银行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计划”以来,中国与大湄公河流域国家已经举办了20余次部长级会谈,基本建立起贸易投资便利化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双向、多向的商务和劳工移民大量增加。2012年11月1日,《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总体规划(2012—2020年)》获国务院批准。云南把对东南亚国家的开放提到了更高的战略地位。这样的开放格局和形势既方便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同时也给边境地区管理提出了全新课题。其中,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二)境外流动人口的类型和特点 根据境外流动人口是否符合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以及我国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从总体上将境外流动人口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的跨境流动人口,另一类是非法流动人口。 合法的境外流动人口又可细分为商贸型流动人口、劳务型流动人口、往来探亲型流动人口、跨国(境)求学及从事文化交流型流动人口。商贸型流动人口是指边境地区从事边境贸易的境外流动人口,劳务型流动人口则是跨境从事劳务输出,以及跨境帮助亲戚耕种(又称过耕)、伐木等工作的境外人员。往来探亲型则主要是指各跨境民族近姻亲之间的相互探访和情感交流。跨国(境)求学型流动人口主要是指跨境到云南各高校求学的东南亚国家的留学生,总数不到2万人,主要集中在昆明市各高校;从事文化交流型流动人口是指从事民族文化、民族体育交流的团体,数量相对较少,且停留时间较短。目前合法流入云南境内的境外流动人员主体是商贸型和劳务型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的80%以上。自九五规划以来,云南省中越、中老、中缅边境地区人员出入境人数逐年上升。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自1996年云南省三段边境地区出入境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到2008年前后,出入境人数一直保持在1000万—1200万之间。②自2012年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以来,从境外流入云南的从事商务、劳务活动的人口数量增加较快,以每年不低于15%的比例递增。这些外国流动人口的分布及活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境外流动人员多从事边贸互市,其次为短期帮工、佣工、走亲访友等。第二,在云南境内居住的人数不多。近年来,在各主要口岸办理居住证的外国人平均约在1000人左右。③第三,选择居住的人员一般都聚居在主要口岸所在地。第四,大多数境外人员多是从事合法的商贸活动,以玉器、服装、食品等经营项目为主。 与从事合法商务、劳务及文化交流活动的境外流动人口所不同的是,云南边境地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非法流动人口。云南边防武警、公安部门习惯上将在我国境内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称为“三非”人员。尽管这种称谓并不能完全覆盖我国境内的非法流入人员,但为叙述方便,我们还是沿用这一称呼。近年来,随着我国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生活改善,一部分境外人员抱着来这些地区求生存、过好日子的念头,非法进入云南边境地区,非法居留、非法从业。20世纪末云南各地清理“三非”境外人员时,仅普洱市就清理出缅籍“三非”人员515户,共1133人,德宏州清理出“三非”人员达3000多人,涉及商铺、酒店、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多个领域。④相关资料显示,“三非”人员主要存在于保山、德宏、临沧、普洱、西双版纳等五个地区。2009年,各地在清理“三非”人员过程中,西双版纳清理出1383人,普洱市清理出1133人,临沧市299人,保山、德宏两地共清理出3000多人。由此可以推断,云南各边境地区的“三非”境外人员,总数应是在万人以上。⑤“三非”人员主要包括非法入境且长期居留人员、越境偷窃抢劫人员、非法走私人员、参与跨境非法婚姻人员、从事非法就业的人员、非法传教人员等。非法流动人口的数据变化往往与我国边境管控政策的变化有直接关系。在2004年以前,边境口岸贸易活跃,人员往来频繁,但也带来了毒品走私案的激增。2004年以后,国家收紧了边境口岸的管理,云南的部分口岸甚至一度关闭,正常跨境流动人口相对减少。近年来,随着国家“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云南边境地区人员往来又呈活跃之势。其中,非法流动人员的数量也成倍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