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后发外生型”迈入现代化的国家,中国文化现代转型是在中西文化冲突、交汇及其时代发展演化等多重合力下发生的,既有外来文化冲击的压力因素,也有自身文化发展逻辑的推力因素。其中,对传统文化的反省与批判,对未来中国及其文化发展的审视和企盼,都是近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所关注的中心。林毓生强调指出,导致中国文化的全面转型,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西方文明以各种不同的形式逐渐破坏了传统文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而且在总的方面影响了中国思想和文化的发展方向。”①B·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也指出:“无论二十世纪中国反传统冲动如何真实、有力,也不管过去的政治文化秩序结合的如何实在……对传统文化的复杂性以及它内部的多样性特征,正在进行富有成果的探索”②。出于强烈的民族文化复兴和对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热情企盼和想象,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以近现代西方文化为参照系,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语境、价值理念、知识谱系、结构范型、话语方式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厘清,为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进行全盘性的策划,并由此展开现代中国文化发展的思想启蒙工作。 在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历史进程中,面对痛苦的文化冲突和意义危机,鲁迅对以儒道两家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激烈批判,但整个批判的重心还是落在对传统文化不适应现代文明的思考方面,其鲜明的思想认识特点是:不再将文化的现代转型单纯地从传统文化概念和逻辑体系内去反复论证,小心推论,而是自觉地面对现代文化建设的整体构架,探究转型中的中国现代文化全部的逻辑结构和历史进程,从中发掘出能够迅速改变落后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机制,选择其所不拥有的新因子、新质料,以便在重新认识传统、改造传统当中,能够以现代文明的崭新面貌来创造“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③ 近代全球化进程促成了不同文化范型的生成,并对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产生了重要影响,使之获得现代性价值标准的参照与规约。基于现代文明理念,鲁迅提出“立人”的文化诉求和定位,表明他对现代文化的认识,就不是谋求政治、伦理等外在层面的逻辑建构,而是一种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个体性,具有现代文化觉悟的新型独立人格的逻辑建构。不言而喻,鲁迅的这种文化立场和价值取向,为中国文化现代转型提供了一种建设性的价值理路和理论构想。 晚清以降,中国知识界在“学习西方”中形成了一种共识,认为近现代西方社会的发达,关键的还在于个体的人在思想文化上享有高度自由。如严复就不是把中西归结为“强者”与“弱者”的差距,而是看作为“智者”与“愚者”、“贤者”与“不肖”的差异。在他看来,所谓“强者”、“智者”、“贤者”,也就是每个个体的人,在摆脱自身的蒙昧当中走向了文明,建构了以“自由”为核心理念的知识谱系,为人类社会和文化的合理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价值基础。因此,推动中国文化的现代转型,就必须在“学习西方”中,大力开启“民智”,重建“民德”,如同B·史华慈所指出的那样:“假如说穆勒常以个人自由作为目的本身,那么,严复则把个人自由变成一个促进‘民智民德’以及达到国家目的的手段。”④进入民国之后,随着第一代先进知识分子的隐退,第二代先进知识分子则更是整体性地从现代西方文化的价值体系中,引进“民主”和“科学”的价值学说,以求籍此一揽子解决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所遭遇的问题。陈独秀就指出,惟有“德先生”(Democracy)和“赛先生”(Science)“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⑤胡适也由此提出“全盘性西化”主张。1929年,他为英文《中国基督教年鉴》撰写题为《文化的冲突》一文时,就主张要对中国文化进行“Wholesale Westernization”和“Wholehearted modernisation”⑥。 不可否认,在中国文化现代转型中,鲁迅的价值立场与陈独秀、胡适是有共通之处的,但不同的是,鲁迅更多地把“破”和“立”置于同一维度来进行双向的考量。具体地说,就是主张以激进的“批判”方式来获取推动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建设性”思路。他既不赞同晚清以来有关调和中西文化的做法,也不完全采纳民国以来主张全盘依据西方理论的观点,而是力求完整地表达出自己对于中国文化及其现代转型的独特认识和理解。 在鲁迅看来,既然近代西方之强“根底在人”,那么,要使整个中国摆脱近代落后的窘况,在文化建设方面,就必须做到“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⑦他认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整个中国的历史也不过是“想做奴隶而不得”和“暂时做稳了奴隶”时代的交替循环,而要打破这种“超稳定”的历史循环,创造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就必须站在“立人”的思想高度,改造国民性,重铸民族魂灵,以便使近代中国能够克服传统文化弊端,“矫19世纪文明之弊”,进入“深邃庄严”的“20世纪文明”之中⑧。这样,中国人也能够以一种新型的现代人格,跻身于“世界人”的行列⑨,创造出与时代发展相一致的现代文化。 确立“立人”的价值理念,强调人的解放,特别是人的精神解放,并以此为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价值依据和逻辑起点,鲁迅的用意是多方面的。其一,强调“立人”,不仅能够充分弥补传统文化中“人”的观念的不足,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以“人”的观念更有效地改造国民性,做到“群之大觉”,使整个“中国亦以立”⑩;其二,传统文化按照血缘等级伦理来规定“人”的位置,这样虽“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然而也往往会陷入“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地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11)的境地而恶性循环,使国民的“奴性”心理得以强化,不能真正地成长为“人”。因此,倡导“立人”,是与追求中国历史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一个摆脱了封建专制和异族侵略,高度繁荣与文明的“人”的时代价值取向一致的;其三,强调“立人”,也是更深层次确定寻求人的解放,走向主体自觉的逻辑程序,是张扬个性,追求个性解放的必要前提。在鲁迅看来,“人各有己”、“朕归于我”(12)的精神独立和个性特征,才是最终促使“群之大觉”、“中国亦以立”的内在动力。如果现代中国文化发展能在这个层次上转型,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由此成为具有深刻自我意识能力的独特个体,那么,现代中国也就必定能够真正摆脱一切内外在的、强制性的政治与伦理的规约,获得民族的独立和社会的进步,进而进一步推动整个民族走向现代文明,进入以“人国”为主导中国文化发展的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