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E516.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4)03-0083-09 在以纯粹逻辑学和认识论为主要论题的《逻辑研究》第一版(1900/01年)发表后不久,胡塞尔自1905年起开始关心和思考交互主体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最初被冠之以“同感”①的标题。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遗稿三卷本②的编者耿宁曾指出:“一切迹象表明,胡塞尔大约是自1905年起并且主要是在与特奥尔多·利普斯的辨析中开始研究‘同感’问题。”③此后,胡塞尔在这个方向上的研究和思考一直延续,直至1938年去世都未曾停止过。他的相关研究手稿后来由耿宁编辑和整理,以《交互主体性现象学》为题分三卷出版,即《胡塞尔全集》第13、14、15卷。这三卷文稿按其撰写时间分卷出版:第1卷:1905—1920年;第2卷:1921—1928年;第3卷:1929—1935年。1935年以后的交互主体性问题研究文稿与《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有内在关联,因而被纳入《危机》(《全集》第6卷)以及《危机补充卷》(《全集》第29卷)出版。事实上,在1905—1935年期间讨论交互主体性问题的相关手稿远不止这三卷。撇开遗稿中还有一些手稿没有收入这三卷本不论④,胡塞尔生前于《逻辑研究》之后发表的所有著作中都对交互主体性问题有或多或少的阐述,尤其是在《形式逻辑与超越论逻辑》(主要是第一部分的第96节)和《笛卡尔式的沉思》(主要是第五沉思)中;而在其他未发表的文稿中,胡塞尔也在讨论与交互主体性相关的问题,尤其是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3卷以及在所有以“自然与精神”为题和以伦理学为题的讲座稿与研究手稿中。 如果我们将胡塞尔在社会本体论方面的特别兴趣与追求暂时搁置不论,而是仅仅就问题本身的角度来进行观察,那么胡塞尔之所以对交互主体性问题研究付诸如此多的心力,原因主要在于交互主体性问题必然会构成意识现象学的三个主要部分之一:关于事物的意识、关于他人的意识和关于自己的意识。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强调直观,亦即强调经验的原本,因此它在这三类意识的分析中都是自下而上地展开对经验的分析:事物经验、他人经验和自身经验;更确切地说:事物感知、他人感知和自身感知。《逻辑研究》之所以不包含或很少包含④对交互主体性的分析,原因在于当时胡塞尔首先考虑对内在感知(自身感知)与超越感知(外部事物感知)的分析、尚未顾及其他领域。 从这个视角来看,交互主体性首先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我们对他人的认识是如何可能的?但它不仅是认识论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成为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民族学、人类学等等学科的问题。从胡塞尔现象学本身来看,它涉及胡塞尔所设想的整个现象学哲学的可能性问题。因此,无论是就纯粹现象学与认识论的研究进展而言,还是就现象学哲学在社会本体论方面的研究而言,这个问题域迟早都会进入胡塞尔的视野。胡塞尔的相关思考的历史进程与笛卡尔在其《第一哲学的沉思》以及胡塞尔本人在《笛卡尔式的沉思》中表达的思路,在顺序上是基本一致的。 随着胡塞尔在精神科学、伦理学、实践哲学、单子论、描述社会学方面⑤的兴趣与追求日益增强,交互主体性的问题越来越多地被放到中心的位置。胡塞尔在1930年11月16日致米施(G.Misch)的信中甚至略带夸张地说:在《逻辑研究》出版之后,“接下来(在出版《观念》时就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我只想对一门超越论的主体性学说、而且是交互主体性的学说进行系统的论证,而原先对形式逻辑和所有实在本体论所抱有的兴趣,现在都已荡然无存”⑦。 胡塞尔的这个兴趣转向的外在原因——如前所述——很可能是1905年来自特奥多尔·利普斯的“同感”理论的影响,也有可能是1905年于柏林拜访威廉·狄尔泰时受其精神科学观念与理解方法的影响,甚至有可能是来自阿列克休斯·迈农于1902年发表著作《论假设》中关于“艺术作品中的同感”讨论的影响⑧。无论如何,胡塞尔讨论交互主体性问题的第一篇文稿是1905年在西费尔德度假时写下的。他之前恰好在路过慕尼黑时拜访了利普斯,并在到了度假地之后又接待了利普斯的学生普凡德尔和道伯特的来访。除此之外,胡塞尔还于该年对利普斯的文章《再论同感》做了五页纸的摘录⑨。 在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研究中,带有利普斯烙印的“同感”概念从一开始就被运用在他人经验的分析中。此后胡塞尔越来越多地使用“陌生感知”、“陌生经验”、“他人经验”、“单子共同体”、“单子论的交互主体性”、“陌生心灵生活的统觉”、“交互主体的构造”、“共现(Appr
senz)与同现(Kompr
senz)”等等概念和说法。但是,即使在胡塞尔意识到“同感是一个错误的表达”⑩之后,他仍然还在或多或少地坚持对这个术语的使用,例如“本真的和非本真的同感”,如此等等,直至30年代中后期(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