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战时期的西欧联盟和它在冷战后作用的增强 西欧联盟是在扩大了的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作为战后西欧最早成立的军事一体化组织之一,修订和补充了的《布鲁塞尔条约》虽规定西欧联盟与北约紧密合作,但其军事机构已并入北约,并且在冷战的两极格局下,西欧的防务实际上是在北约的范围内组织,因此,西欧联盟从成立之日起就长期处于沉睡状态,在冷战时期的欧洲安全中并未真正发挥过作用。80年代中期以来, 西欧联盟开始复苏。 1984年6月,在修订的《布鲁塞尔条约》签订30周年之际,西欧联盟7国外长举行会议,决定恢复活动。同年10月,西欧联盟通过“罗马宣言”,表示要充分利用其架构增进成员国在安全领域的合作,促进欧洲联合进程。1987年10月,它又通过《欧洲安全利益纲领》(《海牙纲领》),称一个更加联合的欧洲将是对北约的更大贡献,有助于在跨大西洋联盟内建立一种更平等的伙伴关系,其目的是为西欧的防务合作提供基础。西欧联盟恢复活动后,除定期就欧洲安全和防务问题进行磋商外,还试图在军事领域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1988年,它采取了其有史以来第一次军事行动——在两伊战争中派遣扫雷艇到波斯湾去。海湾战争期间,它参加了对伊拉克的海上封锁,并在多瑙河畔和亚得里亚海帮助实施了对南斯拉夫的制裁。但总体说来,西欧联盟仍处于北约的阴影之中,其作用仅限于在大西洋联盟的框架内,充当欧洲安全的军事论坛,加强美欧防务联系,并未取得与一个防务机构相称的军事实体地位和发挥一个防务机构应有的军事作用;它的成员国虽由最初的5国扩大到9国,并完全由欧共体国家构成,但与后者没有任何组织上的联系。 冷战结束后,西欧联盟得到进一步恢复和加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责和活动范围有了扩大,在欧洲安全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首先,西欧联盟被赋予在防务领域发展成为加强大西洋联盟内“欧洲支柱”的手段和欧盟防务部分的职能,在冷战后的欧洲安全结构中起着连接北约和欧盟的潜在的桥梁作用。1991年10月,英、意在马斯特里赫特会议召开前夕发表的声明中提出,西欧联盟“应被赋予在防务领域发展欧洲防务特性的任务,应在相互补充的方向上发挥西欧联盟的作用,即作为欧盟的防务部分和作为加强大西洋联盟内欧洲支柱的手段”〔1〕。 马约及其附件《关于西欧联盟的声明》将其安全作用界定为欧盟的防务部分和大西洋联盟的欧洲支柱,明确规定欧盟的防务事务由西欧联盟处理。1992年6月,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通过的彼得堡宣言认为, 从机构建设着眼,欧盟应作为欧洲建设的核心和在外交与安全政策领域合作的核心,西欧联盟应作为欧洲防务合作的核心〔2〕。为此, 西欧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于1994年由伦敦迁往布鲁塞尔,以“加强西欧联盟与北约和欧盟之间重要的工作联系”〔3〕, 使其成为“与欧盟联系的桥梁和真正成为大西洋联盟内的欧洲支柱”〔4〕。1994年1月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北约首脑会议,提出发展“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欢迎“北约和西欧联盟之间在互补和透明原则的基础上取得紧密和日益增长的合作”,主张北约和西欧联盟之间通过举行联席理事会会议,共同协商应付未来突发事件的措施,同意西欧联盟可参与计划和使用此次北约首脑会议建议成立的为使北约的军事反应更灵活有效的多国多兵种特遣部队,“通过使用北约的军事能力来加强北约的欧洲支柱”〔5〕, 从而为提高北约和西欧联盟之间的对话水平和加强相互合作指出了新的途径。1996年6月举行的北约柏林外长会议, 正式批准建立多国多兵种特遣部队的计划,以执行“北约应付突发事件的军事行动”和“西欧联盟领导的军事行动”,并同意西欧联盟可使用北约的情报,通讯和后勤设施执行自己的军事使命。今年5 月在巴黎举行的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通过《巴黎声明》,强调要发挥西欧联盟在欧洲防务中的连接作用,实现由欧洲人承担欧洲安全与防务的责任。 其次,担负联合国或欧安会授权和监督下的维和与处理危机的使命。彼得堡宣言主张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西欧联盟的实战作用,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同意建立一支在西欧联盟支持下行动的部队,随时准备参加执行与欧安会或联合国决议有关的预防冲突和处理危机的行动。宣言规定,西欧联盟部队可参加三种行动:人道主义和救援、维和以及危机处理,使用西欧联盟部队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条款”,这在当时甚至比北约走得更远。1992年6 月北约奥斯陆部长会议才第一次提出北约可在欧安全的决定下发挥维和作用。同年1月, 北约理事会才同意北约也可执行联合国授权的维和行动。 第三,在安全和防务领域作为中东欧国家的对话伙伴。冷战结束后,西欧联盟不断加强与中、东欧和波罗的海国家的关系,除在组织上与这些国家建立了联系伙伴国关系外,自1992年以来还多次与上述国家就安全问题开展讨论。1994年5月9日,在卢森堡召开的西欧联盟部长会议上,英、法、德就进一步加强西欧联盟与这些联系伙伴国的关系提出了具体建议〔6〕。 (二)军事能力明显增强。 由冷战时期一个军事论坛性的组织向具有军事实体意义的防务机构转变是西欧联盟作用最突出的变化。彼得堡宣言主张采取一切措施加强西欧联盟的实战作用,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同意建立一支在西欧联盟支持下行动的部队。1996年5月7日召开的西欧联盟外长和国防部长会议再次强调发展西欧联盟的实战能力,并将之视为“建立有效的、可信的欧洲防务能力以执行彼得堡使命的前提”〔7〕。目前, 西欧联盟已拥有“欧洲军团”等可供指挥的部队。此外,还可在美国不参与的情况下指挥动用多国多兵种特遣部队和北约的军事资产执行救援和维和任务,从而大大提高了西欧联盟参与和执行在联合国或欧安会授权和监督下的维和与处理危机行动的能力。 (三)组织和机构进一步扩大。 为了在冷战后欧洲安全与防务结构重建中占有一席之地,充分发挥其连接北约和欧盟的桥梁作用,西欧联盟的组织和机构也进一步扩大。西欧联盟在其发表的作为马约附件的声明中,邀请欧盟内非西欧联盟成员国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加入该组织或成为观察员,而北约的其他欧洲成员国可作为联系国。彼得堡会议进一步制订了新联系国和观察员地位的细则,从而使非西欧联盟成员的北约欧洲成员国和欧共体国家加入西欧联盟成为可能。1992年11月,希腊成为西欧联盟的第10个成员国,挪威、土耳其和冰岛为联系国,丹麦和爱尔兰为观察员。1994年5 月在卢森堡召开的西欧联盟部长会议规定,该组织现有的联系国可加入西欧联盟的军事计划小组,并有权向西欧联盟派出部队,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部署,以进一步提高联系国在西欧联盟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与联系国组织上的联系。目前,西欧联盟已拥有10个正式成员国、17个观察员、联系国和联系伙伴国。与些同时, 西欧联盟的机构也不断扩大。 1992年西欧联盟决定把原欧洲军备署和独立欧洲计划小组并入该组织,在西班牙建立了一个卫星资料分析中心。今年5 月在巴黎召开的部长理事会决定恢复建立西欧联盟军事委员会,以适应不断增强的军事作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