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欧盟15国领导人齐集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欧盟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即经货联盟建设与马约修改问题,再度展开激烈交锋。这是自“马约”签订以来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原定17日下午落幕,但实际上直至18日凌晨3时过后与会者才“面容憔悴”地步出会厅。所幸的是,各国首脑最后还是就两大议题——签署《稳定与增长公约》和修改马约——先后达成妥协,从而为欧盟的继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但与此同时,由于一体化的深化与扩大直接触及成员国主权转让与深层利益,各国在极为敏感、复杂的内部机制调整问题上仍未能形成共识,这就给今后发展,尤其是欧盟东扩的顺利进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避免了“一场危机” 早在去年12月的都柏林首脑会议上就已议定了财政《稳定与增长公约》,此次首脑会议只需对此履行签字手续即可。但是,由于法国新任政府提出重新考虑公约文本内容,与德国立场产生尖锐对立,故迫使与会国领导人把解决双方分歧置于会议日程的首位。 德法之间对于公约一直存在分歧。法国新政府上台后明确表示要“重新考虑”公约内容,并于6月12日正式向德国提出了公约修改建议。法国认为公约过于注重严格的财政纪律,妨碍了利用扩大公共开支刺激增长,因而主张在公约文本中增加社会与保障就业的内容,同时力主由欧盟出面采取“具体措施”,包括确定经济政策与提供资金,以“创造就业”。法国甚至表示,如不能在阿城会议上获得结果,就不进入修改马约的谈判。 面对法国建议,德国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三点反对意见。首先,德国认为,保持未来欧洲央行的独立性,同时严格控制财政开支,将创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增强欧盟竞争实力,最终带来长期的经济增长与就业机会。法国建议的扩大开支并不能保证更多的就业,甚至对法国自身亦无好处。其次,德国坚持认为制定“就业计划必须是(各国)自己的职责”,反对在欧盟一级为此确立新的机构和政策,因而对将就业一章写入马约持否定态度。第三,作为欧盟的主要净摊款国,德国强调其“已经支付得够多的了”,故将否决任何欧盟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拨款的新计划。出于以上三点,德国坚决反对为稳定公约附加任何条件。 面对法德立场对立的情况,与会国一致认为要尽快寻求解决方案,如期实现单一货币。因此,在有关各方的努力和斡旋下,法德最终达成了妥协。一方面,法国终于签署了公约(关于汇率机制与欧元法律地位的两个协定也同时签署),这表明法国同意在欧元区实施较严格的财政纪律。另一方面,会议又顾及法国的要求,通过了政治决议,承诺采取措施促进增长与就业,包括加强成员国就业等经济政策的协调,要求欧洲投资银行考虑提供各种新贷款的可能性等等。各国还同意于今年秋季举行关于增长与就业的欧盟特别首脑会议,德国也不再反对马约中写入有关就业的一章。 最后,法德都强调说他们得到了各自所需要的东西。看来这次会议顾及双方的需要,避免了“一场危机”,并为日后协调各国的利益与主张提供了一个解决框架,这都不能不说是会议的成功之处。 “马约”修改主要进展 稳定公约之争解决后,各国领导人马上转入会议的原定议题——力争就马约修改达成最后协议。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主要有: 决定建立“自由、安全与司法区域”。成员国承诺将在条约得到批准后的5年内创立“自由、安全与司法区域”,以使任何人可在区域内自由往来。首脑会议还同意:(1)将“申根协定”纳入到新条约中去,这意味着欧盟的超国家机构,包括执委会、欧洲议会与欧洲法院,将正式介入这一领域的管理;(2)大力加强警务合作,通过“欧洲刑警组织”,协调各国警方打击有组织的跨境犯罪、毒品走私和非法移民活动;(3)在2004年前逐步实现成员国在移民、签证政策与政治避难决定方面的协调一致,将其逐步纳入欧共体的超国家调节机制,但相关的立法至少在条约批准后的5年内须一致通过。同时,在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坚持下,会议同意,英国与爱尔兰在边境管制与共同政策方面将合法地享有例外权。 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如何加强欧盟的这一重要支柱,成为成员国的争论焦点之一。涉及问题和达成的主要协议有:(1)为了加强欧盟的对外行动能力,与会国终于同意,已经全体成员国一致同意的共同外交政策,在实施中可以实行多数表决制。但同时,如果一成员国认为其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时,可以启用所谓“紧急制动器”,即阻止多数表决的实施。(2)今后将由理事会秘书长作为欧盟对外的正式代表(即所谓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先生”),以求用一个声音说话,并设立政策设计和分析的专职机构。(3)在将西欧联盟并入欧盟问题上,法德与英国、丹麦等国产生严重分歧,最后的妥协方案规定,将促进欧盟与西欧联盟之间更紧密的联系,前者可请求后者代表其执行维和、人道主义和解决危机的行动(这将使欧盟在军事事务中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但两者的最终合并,仍需成员国一致同意。 多数表决制和欧洲议会权力。在这次会议上,德国总理科尔因受制于种种内政因素,一反他过去主张扩大部长理事会多数表决制的立场,成为抵制扩大的强硬人物,致使扩大范围主要涉及研究、海关合作与反财政舞弊三个领域。值得指出的是,欧洲议会的权力得到了加强,它在欧盟立法程序中享有的“共同决定”权范围(这一权力实际上可以使它否决掉部长理事会的决议),从目前的单一市场政策协调等方面,扩展至社会政策、运输、反财政舞弊、统计、公共卫生领域,以及事关欧盟机构之公开性与透明度的种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