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4)02-0062-08 为了在周围强大外敌包围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地处落后农村的中央苏区要利用贫瘠的土地来支撑经济的运转,通过落后的经济支持战争,开展频繁的战争保护资源,使其形成一个循环,并竭尽全力保持其良性运行,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争夺资源、开发资源。除此之外,苏区还要面对的就是国民党的经济封锁,怎样冲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成为当时苏区面临的极严重的问题。本文以中央苏区时期的食盐、药材等作为考察的对象,研究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经济封锁,深入分析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为解决苏区经济物资上的压力和困难而实行的各种措施。中央苏区采取的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资短缺所造成的压力和困难,但是其未能真正解决苏区的经济困境。在“左”倾错误造成军事上节节失败的情状下,外部国民党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的压力和苏区越来越激进的政策,加上长期战争导致的内部资源的枯竭,造成了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最终失利,红军不得不转移进行长征。 一、国民党对苏区实施经济封锁 苏区建立后,为“剿灭”新生的革命力量,国民党当局在对苏区进行军事“围剿”的同时,还运用严密的政治与经济手段,对苏区形成政治、经济、军事、宣传舆论等各方面全面进攻的战略,对苏区构成巨大的威胁。 在苏区创建前期,国民党内即有党政并进的说法。如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在“清剿”革命力量时,即主张采取屠杀与软化相结合的办法,用“进剿朱毛,包围弋横,清查人口,设立联保,各种民众指委会,颁布共产党自首条例等,这种硬软并施、双管齐下的[办法]对付革命势力”。[1]P34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国民党实行军事“进剿”的同时,同时施以严密的经济封锁政策,使红白区域成为敌对区。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就曾感叹:“因为敌人的严密封锁和我们对小资产阶级的处理失当这两个原因,(红区白区)两区几乎完全断绝贸易,食盐、布匹、药材等项日常必需品的缺乏和昂贵,木材、茶、油等农产品不能输出,农民断绝进款,影响及于一般人民。贫农阶级比较尚能忍受此苦痛,中等阶级到忍不住时,就投降豪绅阶级。”[2]P70 自围攻井冈山开始,国民党的封锁政策再也没有中断过。1933年夏,国民党的封锁政策进入极端严厉时期。准备第五次“围剿”时,蒋介石吸取前几次“围剿”失败的教训,对苏区和红军“着重在围”,“不急于进剿”,企图以逸待劳,拖延时日,使苏区物资日益匮乏,从而使苏区和红军“未剿而先灭”、“不战而自亡”。他认为,“以军事围剿、政治攻势和经济封锁三管齐下,而将共区经济封锁,无疑为我们一个最重要的战略。务必严密封锁港口码头和河道水口,断绝与共区的一切经济往来,使敌无粒米勺水之救济,无蚍蜉蚊蚁之通报……”[3]蒋介石判断,“匪区数年以来,农村受长期之扰乱,人民无喘息之余地,实已十室九空,倘再予以严密封锁,使其交通物质两相断绝,则内无生产,外无接济,既不得活动,又不能鼠窜,困守一隅,束手待毙”,[4]P1-2为此其制定了封锁苏区的种种办法,并严厉要求国民党高级官员“亲自出马”,“切实去办”。 1933年5月21日,第五次“围剿”总指挥机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以下简称行营)成立[5]P149,管辖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安徽、河南、江苏、山东、陕西十省以及上海、南京、武汉三个特别市,负责“处理赣、粤、闽、湘、鄂五省剿匪军事及监督、指挥剿匪区内各省党政事务”。行营成立后,即开始实施封锁具体事项。行营颁布《封锁匪区办法》[6]P458,将封锁区域分为“全匪区”、“半匪区”、“邻匪区”和“安全区”四种类型。其中,“全系赤匪盘踞之地方”为全匪区,“常有匪患之地方”为半匪区,“邻近匪区之地方”为“邻匪区”,“全无匪患之地方”为安全区。规定封锁区域驻军最高军事长官(“剿匪”各路总司令、总指挥及纵队司令等)负责主持一切封锁事宜。组织公卖会对食盐、火油等物资实行公卖,禁止私人在“邻匪区”和“半匪区”贩卖。苏区民众前往国民党统治区进行贸易偷运食盐等禁用品,不幸被捕,则必杀无疑。 江西是南昌行营的驻地,是“围剿”的主要区域,因此对江西经济的封锁最为严酷。江西全省除了南昌和新建两县被划为安全区外,其余均被划为封锁区,均设立了公卖会和封锁管理所。到1934年11月份,江西全省紧邻中央苏区、闽浙赣苏区、湘赣苏区、湘鄂赣苏区的40个县被划分为8个封锁区,各区设检察官,由当地最高驻军长官担任,实行食盐公卖的县份有73个,外加5个特别区,共成立公卖会76个,成立公卖分会709个;设立封锁管理所74个,管理分所376处,检查卡1053个,部分检查卡还设检查分组若干处。在水路,则设立赣江万(安)丰(城)间水道督察处及13个封锁管理所,加紧对赣江沿线的全面封锁。 南昌行营先后颁发了13种封锁令,对封锁事项、封锁组织、封锁办法等逐一作出详细规定。主要在物质、交通和通信三方面实行封锁。“出入邻匪区半匪区者,须持有通行证,始可通行。其他如河道山地之间,两县交界之地,均划分职责,严加封锁。”[7]P119 在三种封锁中,核心是物质封锁。物质主要包括粮食、食盐、布匹等必需日用品和药材以及钢铁、铅等军用品的材料。由于江西不产食盐,作为一种日常生活必需品,盐是重点封锁的物资之一。1933年7月17日,按照行营的要求,江西食盐火油管理局成立,代表军方对民众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食盐、火油的运输、储存和买卖进行严格管控,并有权就食盐火油公卖事务监督各县县长认真履行职责。随后,行营对原已实行的食盐火油公卖政策进行调整,出台《修正剿匪区内食盐火油公卖办法》,严格控制食盐的买卖,实行计口售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