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术界注意到莫言与鲁迅之间的精神联系,甚至有人将鲁迅、莫言看成是一个文学谱系,但是,当人们分析这种精神联系的时候,要么停留在莫言的言论、叙事表层,要么拘泥于一些小的细节和局部,缺乏对两者叙事风格的深刻理解。叙事风格不是技术性的小东西,而是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呈现。这种基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叙事风格才是把两者联系起来的重要区域,只有在这里才能看出他们之间最深切的共鸣和交汇。 如果我们把文学区分为理性与生命这两种叙事类型的话,鲁迅与莫言大体上都可以纳入生命叙事类型之中。借用维特根斯坦“家族性相似”的概念来说,他们都属于生命文学的大家族成员,都属于那种刚性生命叙事的一脉。在“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中,周作人是柔性生命叙事大家族的先驱,废名、沈从文、史铁生、汪曾祺、阿城、迟子建等大致都属于这一家族成员。和柔性生命叙事大家族相比,鲁迅所开创的刚性生命叙事家族也许并不算发达,但也并非毫无声色,莫言、张承志等应该是其中的佼佼者。正如每一个大家族成员不可能完全相同一样,他们各有自己的风格,却又血脉相连,具有刚性生命叙事大家族的家族性相似。他们都是激烈的主观主义者和个人主义者,都强调自我内心体验,蕴含着火焰般的激情、力量,散发着浓厚的存在主义气息。他们的文学谱系是激进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和鲁迅构成或远或近的亲缘关系的是尼采、叔本华、斯蒂纳、克尔凯戈尔,也包括日本的厨川白村,是拜伦、雪莱、普希金等被称为魔鬼的最激进的浪漫主义诗人,还有中国的老庄、阮籍、嵇康等。尽管道家文化在其漫长的流变中不断被弱化以至于固化为静谧、安逸的田园心态,却仍然会露出犀利的目光和凶狠的牙齿。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鲁迅在道家文化精神中注入了刚性的河水。对莫言构成巨大影响的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先锋文学及其文化氛围。他在先锋文学的浪潮中站到了文坛的高处,成为引人注目的青年作家。当年的“拉美文学大爆炸”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莫言等一批中国小说家极具魅惑力。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拉美化,它的西方根源是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的诸多潮流。这样看来,莫言与鲁迅算得上是同饮一条河,共用一江水,他们的文学精神也相互回应、共鸣。 鲁迅和莫言都喜欢用那些狂野的、异端的甚至是邪恶的意象或令人震惊的修辞,来暗示自己的文学身份或文化身份。在他们的价值天平上,把自己混同于他人,让自己消失在人群中是最不堪忍受的庸俗和耻辱。有价值的个人,是不断选择、创造自己的人,而不是生活在预先规划、布置好的世界之中。他们必须从这个清晰、透明的世界出走。他们相信如果不戴上凶狠的面具,就不能把自己从人群中分离出来,就不能让自己从严严实实的日常经验世界的枷锁中挣脱出来,就不能把自己从深厚而黏稠的传统中解放出来。他们都不是文学正规军里的一员,满足于集群的潮流性的行动,而是游击队员,喜欢从浩浩荡荡的队伍中逃离出来,独往独来,单兵鏖战,开拓新的属于自己的战场。他们胸前徽号的图形和色彩非常相似乃至相同。 鲁迅说:“非有天马行空似的大精神即无大艺术的产生。”[1]232假如用天马比喻鲁迅的话,鲁迅应该是那种黑色天马,鬃毛迎风飞舞,在黑夜的“野草”、莽原上奔驰。鲁迅酷爱猫头鹰,喜欢以这种“不祥之鸟”暗示自己的文学身份。他宁可以猫头鹰的姿势在夜空里孤独地遨游,在森林里穿梭、怪叫,也不做笼中的画眉鸟。鲁迅曾把猫头鹰画成“爱情比翼鸟”,一个猫头鹰,里面是一对相视的恋人。[2]88他给自己第一部杂文集《坟》设计的封面就有一只猫头鹰,蹲在“坟”的上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藐视人间。鲁迅甚至还有猫头鹰的外号——“他在大庭广众中,有时会凝然冷坐,不言不笑,衣冠又一向不甚修饰,毛发蓬蓬然,有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猫头鹰。”[3]248鲁迅呼唤猫头鹰的文学,“只要一叫而人们大抵震悚的怪鸱的真的恶声在那里!?”[4]54和这个猫头鹰同样引起恐怖感的是神话中的刑天。鲁迅不太喜欢悠然恬淡的陶渊明,却喜欢那个吟诵“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有些狞厉的陶渊明,喜欢那个迷狂而大胆地写下《闲情赋》的开怀放肆的陶渊明。鲁迅讨厌被驯化的家畜,喜欢野性的动物,“野牛变成了家牛,野猪变成了家猪,狼成为狗,野性是消失了,但只是使牧人喜欢,于本身并无好处”。[5]《而已集·略论中国人的脸》,414在《孤独者》中,魏连殳悲愤交加,发出了狼一般的嚎叫。瞿秋白说鲁迅是一头狼。鲁迅登上文坛的第一声“呐喊”是狂人的凄厉咆哮。他喜欢把自己的激情和思考变成傻子、疯子(《长明灯》)的荒唐梦呓,把一团和气的庸常人生撕成碎片。在《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中,那个傻子才敢于砸破墙壁开一扇窗户。他酷爱杂文,即使被看成是浪费自己的才华,也在所不惜。他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怒气冲天,顶盔戴甲,横眉冷对千夫指,却又诙谐、幽默,像个英勇的“战士”,也像胆大妄为的顽童。“也有人劝我不要做这样的短评。那好意我是很感激的,而且也并非不知道创作之可贵。然而要做这样的东西的时候,恐怕也还要做这样的东西,我以为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即使被沙砾打得遍体粗糙,头破血流,而时时抚摩自己的凝血,觉得若有花纹,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们去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之有趣。”[5]《华盖集·题记》,4他心目中的知识分子理想是勇敢追求“真实”的精神,这种真实不是“正人君子”的“公理”,而是个人的体验、见识。“要是发表意见,就要想到什么说什么。真的知识阶级是不顾利害的,如想到种种利害就是假的,冒充的知识阶级。”[6]190他讨厌那种和事佬式的性格,强调知识分子应该爱憎分明,不仅有表达爱的勇气,更应该有表达憎的力量。这里有一种知识分子的自觉承担,同时,也是一种巨大的诱惑,他仿佛被那种无限的东西所吸引,不得不向这种无边的海域奔去。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依然拒绝回到岸边,依然强硬地扭过头去:一个都不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