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真正的理想是珍视的,我不允许别人利用这种东西来诱惑我。我也并不否认所有的道德观。我遵循文明生活的准则。人类有时需要激情,为某种东西献身是很大的东西,我并不缺少这类东西。但这种东西必须出自内心。 ——王朔,《我看王朔》,第80页 一、“痞子论”的来龙去脉 将王朔的作品视为“痞子文学”,不是源自文学界,而是源自电影界。在1989年春《中国电影报》组织的“王朔电影讨论”专栏中,著名电影理论家、时任中国电影家协会书记处书记的邵牧君在《王朔电影热缘何而起》一文中直接谈到,“王朔电影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写中国当代社会中一个特殊的青年阶层——痞子”①。邵牧君将“痞子”概括为四个特征:一、文化水平低;二、无正当职业;三、对生活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四、蔑视既定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②邵牧君的“痞子论”惹起了不小争议,“痞子”这一并不学术的、印象式的、大众传媒化的标签,从1989年开始,一直伴随王朔左右,如王朔十多年后自嘲的,“当然还要提到‘痞子’,这是我的专有名称”③。 不过,尽管由于邵牧君就“痞子论”写了多篇文章,实际上扮演了“痞子论”的理论旗手,但该论不是邵牧君的发明。《中国电影报》在1989年2月初,邀请邵牧君、戴锦华、于敏、郑洞天四位老中青影评家对于1988年电影谈谈自己的看法,邵牧君专门谈到了王朔电影中的主人公,“有人称之为‘痞子’,我同意。即便是经过黄建新改造的石岜,身上的痞气还是未消的。据说王朔不同意说他笔下的人物是痞子,认为谁这样认为便属无知。我就承认无知吧,因为我左看右看,这类贪婪、发混、无文化的小青年不是痞子又是什么呢?”④作为“痞子”的发明人,邵牧君文中这个“有人”是谁呢?据王朔回忆,“当时的北影厂长宋崇说我的东西是‘痞子写,痞子演,教育下一代新痞子’,由此引出‘痞子论’。”⑤ “痞子写,痞子演,教育下一代新痞子”这句话十分有名,但遗憾的是,笔者遍查当年的史料,没有找到宋崇这句话的原始出处。据王朔回忆,这是宋崇的会议发言,“在讨论会上我的朋友还用我的作品中抒情的那一面据以反驳”⑥。而那一次会议、会议的原始记录付之阙如。近二十年来的王朔研究频频征引这句话,但却没有考究其出处。就目前的资料而言,笔者查到,1988年所拍摄的王朔四部电影中,深圳影业公司拍摄的《大喘气》(改编自王朔小说《橡皮人》)在1989年初于中国影协试映时,惹起了激烈争论,当时的报道是《深影新片〈大喘气〉引起在京影评人的尖锐分歧》。尽管报道所摘引的会议发言中没有出现宋崇,但摘引了邵牧君的发言,“对这种痞子文化不宜抬得过高”⑦。目前只能说,宋崇的“痞子论”出自这次讨论会的可能很大。宋崇当时的发言,笔者在一部回顾三十年来大众文化热潮的普及型读物上找到相关片段⑧,转引如下: 北京电影制片厂厂长宋崇1989年说:“现在银幕上出现一种倾斜现象。拿银幕上的女主人公说,五十年代多是红色英雄,如《红色娘子军》;六十年代多是蓝色英雄,如《舞台姐妹》;到现在八十年代,则出现了灰、黑色女性,妓女、舞女、女贼,甚至出现‘痞子文化’,痞子写,写痞子,给痞子看,培养新痞子。”⑨ 回顾这段影坛公案,宋崇、邵牧君为何会如此厌恶王朔电影?当年“王朔电影讨论”的大背景,在于1988年的娱乐片电影热。当时电影界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首先是电影观众不断流失,“1980年电影观众高达290亿人次,1987年下跌到211亿人次。1987年拍摄的142部影片中,只有34部不赔本。”⑩其次是电影制作成本上涨,“自80年代下半期开始,电影制片厂普遍面临不同程度的经济困难。故事片单片平均成本提高67.14%,而平均销售单价却只提高9.78%”(11),多家电影厂入不敷出,资金紧张;最后一个特别的原因是临近建国四十周年庆典,“不少厂子考虑到国庆四十周年的献礼片,想在88年通过拍娱乐片来筹集一部分资金”(12)。相关领导如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艾知生、副部长陈昊苏、电影局局长滕进贤也纷纷表态支持“娱乐片”,尤其陈昊苏提出“娱乐片主体论”(13),将电影分为娱乐、艺术、教育三个层次,并将娱乐功能视为电影的基础和本原(14)。娱乐片的热潮到来了,1988年共拍摄159部电影,娱乐片占据六成到七成,且看当时的报道,“翻开1988年国产影片目录,不觉使人眼花缭乱。在占全部影片60%以上的90余部‘娱乐片’中(我们暂且把它们归纳为‘娱乐片’范畴),光从片名看,沾‘女’字片的就有近20部,而沾‘血’字、‘杀’字片的又有十来部。其他还有‘残酷’‘恐怖’‘亡命’之类等等,不一而举。”(15)当年娱乐片的热闹场面,诚如郑洞天的感慨,“1988年正好是新时期电影十年的终结,十年前谁想过这场变革的结局竟是娱乐型影片成为事实的主体?”(16) 正是在这样的变革潮流中,王朔电影得以密集出现。王朔回忆道,“一九八八年我有四部小说改编成电影。那一年陈吴苏当主管电影的副部长,提出拍‘娱乐片’的口号,其实那也是意在恢复电影这一大众文化产品的本来面目。那之前,我们都把电影当艺术或宣传工具。”(17)1988年也被称为“王朔电影年”,当年拍摄的四部王朔电影是:峨眉电影制片厂拍摄的《顽主》(改编自《顽主》,原刊于《收获》1987年第6期),西安电影制片厂拍摄的《轮回》(改编自《浮出海面》,原刊于《当代》1985年第6期),北京电影制片厂拍摄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改编自《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原刊于《啄木鸟》1986年第2期),深圳影业公司摄制的《大喘气》(改编自《橡皮人》,原刊于《青年文学》1986年第11期、12期)。在此之前,1987年珠江电影制片厂已经拍摄了《天使与魔鬼》,该片是另一个版本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尽管王朔凭借小说在文坛与社会上已经小有名气,但还是借助电影,才获得了广泛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