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起,德国西部的贫困人数急剧增加。1980年,居民中接受社会救济的人数为2%,1992年增加了二倍多,达4.7%。1990年起把德国东部地区恶劣的经济状况考虑在内,到1993年东西部地区总共有500多万人接受社会救济。 贫困线的划分是以净平均收入为标准。收入达净平均收入的50%的人属穷人。1993年贫困人数为800多万。如果贫困线以达净平均收入的60%为标准,贫困人数则迅速上升到120万。这几年贫困人数仍呈上升趋势,接近总人口的20%。穷人都为儿童和单身妇女,而老年妇女和外国人家庭的情况更糟。如果再加上一些官方未公布的数字和其他虽不算十分贫穷,但始终不得不在贫穷的物质条件下生活的人,贫困人数就接近社会人口的三分之二。 贫困主要源于失业,尤其是长期失业。失业人数上升,而失业津贴、失业救济金和社会救济的收入则普遍下降。从80年代初至1994年,德国西部的失业人数差不多增加了三倍,即从900万人上升到2600万人。1990年起,德国东部地区的失业人数从400万增加到1200万,整个德国共有3800万人失业,今年将迅速增加到4200万人。这仅仅是官方统计,还不包括那些因国家经济调整和就业措施而失去劳务市场的求职者。 作者认为,贫困的主要原因在于通过削减社会福利费来降低收入而削弱了消费市场。任何取消了低收入的市场,消费品需求就会大大下降,这是很简单的经济知识。而扩大高收入,消费品需求不会明显上升,反而扩大了货币和资本市场的供应。经济学家诺伯特·罗伊特认为,收入分配越不均,综合经济的消费额就越低。 80年代初起在失业保险、养老金保险和疾病保险方面系统地削减社会福利费。社会福利费总额虽然大幅度上升,但却更多地用在东部地区的货币兑换上。这也是东部地区成百万地丧失劳动岗位的原因。改革福利国家这句空话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只是在穷人中最贫穷的人身上降低收入。这种非社会性的政策显然还远远未终止,但已经决定进一步削减失业救济。 而国家明确优惠高收入,它不只是免征高收入的税收,而且使穷富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许多数据证实了这种趋势:1994年全部税收中工资所得税提高到36%,1960年为16%,1980年为30%。而1960年的利润税是35%,1980年为25%,1994年为13%。从1961年到1989年,总工资增加了7.7倍,而工资所得税则增加了18倍。收入和所得税涨速相等。利润税率和高收入的税率太高,妨碍了投资和创建新的劳动岗位。因此,国家在1994年把法人税率从50%降到45%,应支付的利润率从36%降到30%。工商收入的最高所得税从53%降到47%,现在又计划取消资本的营业税和财产税。据报道,许多大企业和大银行只支付相当少的税款。德国银行不纳税的利润从1990年至1993年上升了77%。然而银行却支付不到9%的税。1983年每年100多万的收入实际要承担48.5%的税,1989年只承担40%。可见,工薪阶层承担了大部分的纳税负担,而这些工薪阶层都是低收入的人。过去10年里工资所得税翻了一番,达2800亿马克。 尽管国家免去一些特惠企业和个人的利润和收入税,但是他们不但未创建一些新的劳动岗位,反而还削减了劳动岗位。如蒂森财团的职工人数从1993年到1995年由58000人减少到39600人,1996年底将减少到35000,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西门子公司、赫希斯特公司等等都在裁员。德国东部地区职工人数下降,而整个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并未下降,甚至每年还上升1%。 作者认为,关注政治新动向的主要是那些社会的受害者和大部分劳动者。因此,左翼政党和工会就需要至少在欧洲联盟里制定一个共同政策,来消灭竞争条件下涉及到工资、社会公共福利税和税款的差异,以改善低收入阶层的状况,也就是从综合经济的角度来保障消费品需求。如果资本日益国际化,而劳动组织却囿于国家的分散状态,又如何防止自然生长的资本过程及其唯利是图者引起的不幸呢? (安琪摘自德《社会与法兰克福杂志》 199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