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关于“三公”消费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十八大报告强调了党和各级政府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克服形式主义、克服官僚主义。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上届总理温家宝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大力推动政务公开,特别强调公务接待、公务车购置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要公开,要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在全国“两会”结束后的答记者问时,新任总理李克强更是明确表示,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特别明确指出“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可见,“三公”消费的改革势在必行,而在“三公”消费中浪费最大、黑洞最深、人民群众意见最大的公车消费的改革更是刻不容缓。本文在探索和借鉴国(境)外公务用车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的公车改革提供参考性的改革思路和对策。 二、国(境)外公务用车的管理经验 (一)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有严格的法律制度 1.公车管理有法律政策的支撑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比较完备的关于公车管理的法律法规。早在1947年,法国就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政府令,该政府令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调整,最终形成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和监管严密的公车管理制度。比利时政府于1965年颁布了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经过16次的修改和完善,使简明的法令具有更强的操作性。美国和芬兰有关公车管理的制度则包含在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或公务员法中,例如,《美国法典》明确规定,违规批准使用或使用公车的联邦政府公务人员,将停职一个月,情况严重者则直接开除;芬兰的公务员法要求公务员遵纪守法、为官清廉,切勿因公车问题违规违法。国内香港政府的《总务规例》和《公务员事务规例》中的有关规定是香港政府公务车辆管理的法律基石。 2.成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的管理机构 在美国,联邦总务管理局直接负责管理联邦政府各部门的所有公务车辆,包括采购、出租、管理和监督。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财政部特设了公务车辆审批和控制部门,按规定通过审批的各部门可以获得相应的预算资金,并以公允价格向昆士兰车队租用车辆。昆士兰车队负责政府公务用车的统一购买和车辆的维修与拍卖。然而,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对公车进行统一管理的机构,管理只能依靠各个公车使用部门,也就是依靠各使用部门的自律,从现实中公车存在的问题来看,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是我国公车管理制度的一大漏洞。 3.严格限定配置公务用车的范围和标准 限制配置公车的范围是控制公车数量的有效办法。法国政府明确规定,部长级别官员配专职司机和专车;司局级别官员只配专车,在执行公务时自己驾驶;普通公务员不配专车。2011年,中国香港公务人员近17万人,首长级以上官员大约1200人左右,只有行政长官、三位司长(财政司、政务司、律政司)、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各决策局局长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获分配公务车辆,整个特区只有20人配有专车。限制公车配置的标准能有效避免浪费和官僚主义。印度在公车管理中一项铁的规定是享有配车待遇的印度官员只能配国产车,严禁配置高档豪华的进口车辆。 (二)公务用车的运行方式 1.市场化 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是降低财政支出的有效途径。日本、新加坡、阿根廷和德国长期供养的公务车很少,大部分车辆和礼宾车队是从汽车出租公司长期或临时租用的。这种以租代养的方式能充分利用市场资源,进而很好地解决公车运行过程中常见的闲置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澳大利亚是公车市场化中典型的例子,其在公车改革中与市场接轨,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将公车的整个运作交给市场化的企业,由于存在竞争机制,政府获得的公车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而费用却不断降低。 2.货币化 公车货币化被国(境)外有些国家(地区)使用,但补贴的数额合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除了少数高级公务员配车和少量的公务用接待车外,其余公车一律取消,公务用车通过“交通津贴”计算在工资内。在德国,一般官员上下班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自己开车,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印度政府对不享有配车资格的公务员制定了根据级别而定的交通补贴,其数额分别相当于人民币200元、160元、80元,并连同工资一起发放。[1] 3.公务车辆(警车、消防车和急救车除外)无特权 在英国,任何个人都不得享有“警车开道”、“封路让行”的待遇,公务车辆上路行驶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能依法享有优先通行“特权”的只有特种公务车辆,如消防车、急救车和警车,而上述特种公务车辆只有在执行公务时方可使用特权,不受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及行驶速度的限制。这种公务车辆(警车、消防车和急救车除外)无特权的规则,既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又能在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得到民众理解和配合。 (三)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违规惩处 1.国外的监督体制相对完善 严格的监管是有效管理公车的最后保证。首先,政府自身对公车使用的监督。美国联邦总署主要通过“机构间车辆管理系统”来监督管理公车的使用。使用公车的个人或部门必须按规定填写公务车使用记录表,并上交总务管理局查验。[2]在瑞典,政府利用由电脑控制的“公务汽车监控系统”,对公车使用进行卫星监控,并据此对公车私用者收费或处罚。其次,民众和社会舆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为了便于民众辨别和监督,美国联邦政府对公车核发政府专用车辆牌照,上面印有“美国政府”或“仅供公务使用”字样和隶属部门的名称等。有了这种便于监督的方式,民众和舆论更容易参与监督。美国威斯康星州公务员西蒙勒尔斯因开公务车送妻子去上班被人举报,结果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