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鲁迅的学术思想占有重要地位。他在《红楼梦》研究中提出的一系列学术观点、使用的研究方法,对20世纪“红学”乃至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影响很大。对此,“鲁学”研究界和“红学”界的看法基本一致,只是在鲁迅的《红楼梦》研究是否自成体系方面还存在一定分歧。本文无意对这些分歧进行辨析,只是认为鲁迅的《红楼梦》研究值得从学术思想发展史角度进行梳理,这种梳理不但有助于加深对其学术思想体系形成和发展演变的理解,也有助于深化对20世纪中国现代学术转型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 一、鲁迅《红楼梦》研究的学术贡献 毋庸讳言,发端于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现代学术体系的建构,是在西方近代文化思想的直接影响下开始的,其中学术研究方法的引进、西方学者惯用之思维方式的借用以及一些新术语的引进介绍,奠定了中国现代学术体系的基础。从文学史研究和20世纪中国现代学术体系建构和发展的角度看,鲁迅的中国古典小说研究也明显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他针对中国古代文学缺少真正悲剧所提出的批评就是一个例子。就《红楼梦》研究而言,鲁迅提出的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论断、概念如“人情小说”、“悲凉风格”等,均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鲜明的时代特色。其研究成果不仅有助于后来者继续深化对《红楼梦》的研究,对20世纪中国学术体系的建构和学术方法的演进,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首先,鲁迅在对以《红楼梦》为代表的优秀古典小说的研究中,始终具有清醒、自觉的史家眼光和文学史意识,将其纳入中国小说史乃至中国文学史的研究视野之中,并在总结概括中国小说的发展演变进程中审视《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价值。基于此,鲁迅给予《红楼梦》极高的评价,将其视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高峰和中国古代文学的巅峰之作。在某种程度上,正是鲁迅的高度评价,奠定了《红楼梦》在20世纪中国学术界和广大读者心目中不可动摇的“经典”地位,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红学”的发展。特别是鲁迅在他那个时代,就一方面将高鹗之续书与前八十回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给予续作较高评价;另一方面辩证地看待问题,看出了其他续作硬写一个拙劣的大团圆结局的致命缺点。鲁迅在比较原著和各种续作后指出:“《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写实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① 其次,鲁迅在《红楼梦》研究中,并不局限于对作者作品的分析,而是站在审视中国文学史发展演变的高度,将作者生活的时代和作品产生的有关历史文化背景纳入其小说史研究框架中,给《红楼梦》一个准确的定位,使其研究做到以点带面,从局部走向整体,具有深广博大的特色。如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论述《红楼梦》是在第二十四篇,但早在第十九篇鲁迅就在“人情小说”的名目下论述《金瓶梅》,因为他看到了此书对《红楼梦》的深刻影响。而在第二十六和二十七篇,在论述清代狭邪小说和侠义小说时,仍注意到它们所受《红楼梦》的影响,这就给读者以十分清晰的发展演变线索,是真正具有文学史眼光的分析论述。 再次,鲁迅在《红楼梦》及其他古典小说研究中所使用的一系列概念和研究方法以及框架模式,具有开创性意义,对撰写20世纪中国文学史的指导思想和框架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以《红楼梦》研究为例,鲁迅在整整一章的篇幅中,既有对作者生平和作品产生之时代背景的论述,又有对作品流传情况和版本的分析研究,由此可见鲁迅深知“知人论世”之法。他的论述既有对作品主人公形象的分析,也有对整部作品故事情节的概括,更有对作品艺术特色的论断等。其中鲁迅对贾宝玉这一人物形象的精到分析及独特判断如“悲凉之雾,遍被华林”及“爱博而心劳”等语,早已成为不易之论。再如他对《红楼梦》前八十回“仅露‘悲音’,殊难必其究竟”②以及对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③的比较性分析评价,都显示出极高的艺术鉴赏品味和对作品思想意义的深刻理解。 最后,鲁迅在《红楼梦》研究以及中国古典小说研究中所提出和使用的一系列名词术语,均具有学术独创性和示范性,尽管有些概念的内涵外延在今天看来不够周密、严谨,但在那个时代代表了此类研究的最高水平。例如他提出“人情小说”概念,并称《金瓶梅》、《红楼梦》等为“人情小说”之代表作,就是一个很好的小说类型划分范例。“人情小说”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作为和“神魔小说”、“讽刺小说”等平行的概念提出的:“当神魔小说盛行时,记人事者亦突起,其取材犹宋市人小说之‘银字儿’,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态之事,间杂因果报应,而不甚言灵怪,又缘描摹世态,见其炎凉,故或亦谓之‘世情书’也。”④所谓“银字儿”,是指宋代说话人所讲述的小说故事,因讲述这些小说时以银字管吹奏相和,故有此称。鲁迅在论述明代之人情小说时把《金瓶梅》列为代表作,在论述清代之人情小说时则视《红楼梦》为代表作并给予极高的评价:“至清有《红楼梦》,乃异军突起,驾一切人情小说而远上之,较之前朝,固与《水浒》《西游》为三绝,以一代言,则三百年中创作之冠冕也。”⑤由此既可看出鲁迅对这两部杰作之内在联系的认定,也可看出鲁迅对“人情”或“世情”之内涵的认定。不过,对于“人情”与“世情”两个说法是否完全可以互换,学术界至今仍有争议。在笔者看来,鲁迅提出这些概念重在题材差异,意在区分小说类别,并不看重同一类别中作品的艺术水准是否一致。如在人情小说中既有《红楼梦》这样的巨著,也有《玉娇梨》、《平山冷燕》这样的平庸之作,而在神魔小说名下也不乏《西游记》这样的杰作。认真考辨鲁迅对这两个术语的使用,似乎“世情”小说侧重于展示社会风貌和针砭时弊,而“人情”小说则更侧重于刻画人物情感世界,重在对人性的揭示。如《金瓶梅》和《红楼梦》都被鲁迅视为人情小说的代表作,但鲁迅对前者的评价是:“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故世以为非王世贞不能作。”⑥而在谈到《红楼梦》时,他的重点始终在于阐释他对宝黛悲剧的理解、对贾宝玉内心悲凉情怀的剖析以及对曹雪芹感时伤怀之“自叙”性创作的肯定:“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⑦这“在先”的人情小说,显然包括《金瓶梅》。对此,陈平原在其《小说史:理论与实践》中有专门章节论述鲁迅如此分类的学术意义及对后世影响,如“后世的小说史家几乎无不借重鲁迅的小说类型设计;……正是在与前代和后世的小说史家的对话中,鲁迅的小说类型理论确立了其独立地位。”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