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正式出台。该计划是继“211工程”和“985工程”两项国家重大工程之后,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实施的第三个重大战略工程。实现“2011计划”的总体目标不仅需要构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而且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以引导和保证协同创新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为此,《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的“重点任务”明确指出,要“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注重原始创新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实效”,“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但从我国已有科研评价活动的现实情况来看,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从评价机制着手突破自主创新的机制体制障碍,促进社会各类创新力量的协同创新,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最终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尚需要一个探索过程。因而分析和研究发达国家科研评价的制度和机制,对建立适合“2011计划”的评价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的科研评价与加拿大的OMS 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集中表现,各国政府一方面不断加大在科研领域的投入,以刺激创新、增强本国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在努力寻找和开发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研投入的效益。 英国对大学科研评估十分重视,不论是自1986年沿用至今的RAE(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还是2014年将付诸实施、取代RAE的REF(Research Excellence Framework),其科研评估的主要目的是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政府对大学的经常性科研拨款,促进大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但英国大学科研评估主要关注的是大学这样一个独立的研究实体,不涉及与其他机构的合作。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是美国联邦政府对基础研究进行资助的主要机构之一。应1993年美国《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的要求,NSF需要定期向美国国会提交年度绩效评估报告。NSF对科研绩效成果方面的评价,主要采用定性的方法;在科研结果和影响的评价方面,不太重视定量方法和定量数据。 日本的科研评价制度是在《国家研究开发评价指南》的指导下建立的一个相对开放的评价制度。其评价目的在于提高科研活动的效率,创造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环境等。由于其开放性,每个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都会根据研究课题性质和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然而,日本科研评价最鲜明的特点在于,科研评价必须适应以企业为主、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为辅的国家科技体制。 加拿大也在不断探索新的、更能与本国具体情况和创新需求相适应的评价机制。如何全方位地评价科学研究的影响,尤其是被通常忽视的中长期影响,切实增强本国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成为加拿大科研评价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加拿大的科研评价也面临着过度依赖定量指标等问题。他们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行的一些尝试很值得我们借鉴。其中加拿大创新基金会(Canada Foundation for Innovation,CFI)设计的结果度量研究评价方法就是一项成功的尝试。CFI是由加拿大政府于1997年创立的非营利性的中立机构,旨在通过对研究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设施)进行资助,提升加拿大的科技创新能力。资助方式主要是接受加拿大各大学、学院、医学研究机构和非营利性组织的申请,在申请通过后,向所申请的研究项目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CFI可自由地探索满足国家和社会创新需求、促进科学研究水平提高的评价机制。经过长时间的调研讨论,在深入分析了解OECD以及美国等先进组织和国家的评价制度后,结合加拿大的科研实际情况,CFI设计了结果度量研究评价方法(OMS)[1]。虽然OMS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评价CFI的投资在何种程度上对研究机构研究目的的实现做出了贡献,但其影响远不限于此。它对加拿大科学研究水平的认识、对加拿大创新能力的提升、多学科合作研究、研究机构和产业界协同合作效应的发挥都有极大促进作用。CFI已将其纳入《绩效、评估、风险和审计框架》(Performance,Evaluation,Risk,and Audit Framework(CFI,2008)[2]),它的很多特点和做法对我国实施的“2011计划”评价都具有借鉴意义。 二、OMS的设计理念、评价指标和评价过程 (一)设计理念 1.符合可操作性原则。任何一个评价都受到实际资源的制约以及参与群体的限制,因此所设计的评价方法必须具体可行,既要考虑在现有资源条件下是否可行,又不能给资助机构增加过重的负担。OMS就是在CFI明确地认识到研究机构的本质任务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 2.注重评价方法的融合。在评价具体方法的选择上,OMS采取的是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法,在二者之间进行整合平衡。过度依赖定性评价方法,则评价人员的主观性过强,很难有足够的说服力;而单纯地使用定量方法,同样会造成很多的问题,如定量指标存在的多维测量的困难以及用简单的定量指标衡量复杂的研究结果和影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