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3)05-0088-10 市场越来越成为影响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何谓市场?高等教育中的市场又该如何理解?高等教育市场性质如何?其意义与影响如何?又该如何看待高等教育市场带来的问题?本文以全球范围内五个代表性研究为文献来源①,试图比较对高等教育市场的不同理解。 一、研究高等教育市场的不同理论视角 高等教育市场是一个复杂而综合的研究领域,不同的研究者采用不同的理论视角、分析框架展开研究,对高等教育市场的理解各有独到之处。 1.基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综合视角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西蒙·马金森(Simon Marginson)认为,高等教育市场的形成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现象,而且是与身份认同、文化及社会问题密切相连的,具有复杂性和综合性的现象。因此,他将高等教育市场的研究置于广泛的理论框架中:采用多学科的研究视角,包括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学科;并将马克思主义及后凯恩斯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福柯与英国后福柯主义以及葛兰西、斯图亚特·霍尔、利奥塔等人的“社会学理论”作为理论框架的两大支撑;把福柯主义者的权力—知识观、马克思主义者的商品关系论、弗雷德·赫希对地位商品的分析加以融合,从经济生产、权力与政治、知识的视角对实证材料进行了综合性的解释性分析。马金森深入剖析了教育市场的要素、特征,并将教育市场化置于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历史发展、教育经济学及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学校中的地位竞争等交织而成的宏大背景之下,分别系统分析了公立中小学教育市场、国家培训市场、高等教育市场和科学研究市场的形成和运作方式。 马金森认为教育中的生产既有非市场生产也有市场生产。就市场生产而言,教育中生产出的商品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表1)。大多数的教育发生在非市场条件下或政府补助的“准市场”之中。所谓的“准市场”(quasi-markets),是指受市场化影响的大多数教育系统并未表现出完全的市场的特征,而是只表现出了某些有限的形式。但并不排除准市场内部完全市场化的行为,如国际与研究生营销、继续教育、商业研究与咨询等。在高等教育的准市场中,竞争的关系比市场交换的关系更为普遍。
就目前的教育体制而言,教育生产的地位商品是最为重要的,而地位商品的本质特征——绝对稀缺性、零和性——达不到完全市场发展的要求和水平。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高等教育“准市场”的性质。 2.基于政策研究视角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戴维·迪尔(David D.Dill)从分析高等教育市场的性质、公共政策对高等教育市场的作用机制的视角切入,认为高等教育市场意味着市场逻辑被运用于高等教育之中、市场行为被引入高等教育领域。高等教育市场包含相互联系的多重市场(教学市场、科研市场、学术劳动力市场等),高等教育市场具有市场、类市场、准市场以及非市场等多重性质。他提出了公共政策对高等教育市场的作用机制的分析框架,以“基本条件”、“市场结构”、“行为引导”三个类别分析公共政策对高等教育市场的影响作用。首先,公共政策通过改变学术机构所遵从的法律和价值框架(“框架规则”)来影响高等教育的“基本条件”;其次,公共政策主要通过影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释放和激励市场的政策工具影响“市场结构”;第三,公共政策主要通过“管制”对买方和卖方行为进行引导(表2)。高等教育市场中的市场工具并非万能,需考察市场工具发挥作用的条件;在市场逻辑下,政府对大学的资助显得更为重要,能够缓解高等教育中非市场部分被市场的冲击。
3.基于学术资本主义理论研究视角的高等教育市场化研究 希拉·斯劳特(Sheila Slaughter)和加里·罗兹(Larry L.Leslie)将美国高等教育市场化作为“公共产品知识/学习体制”向“学术资本主义知识/学习体制”发展的过程及其标志特征进行分析。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关于学生资助政策、专利政策和版权政策及其现实影响的分析,论证了“学术资本主义知识/学习体制”在美国的发展。 斯劳特和罗兹认为,学术资本主义知识/学习体制的特征是不断增进高等院校商业化,也即高等教育市场化是学术资本主义的外在表现。而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1980~2000年间通过一系列的联邦学生财政资助政策、知识市场化的专利法和政策、支持高等院校课程市场化的版权法和相关政策以及其他有关信息技术的法律和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学术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在学术资本主义市场中,高等院校被“法律化”和“法人化”,院校内部参与者通过网络和与校外行动者合作的方式参与到学术资本主义市场中,教师和行政人员满怀热情积极参与,他们的行为受到联邦、州政府的法律政策的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