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 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758(2013)06-0636-06 现代大学不仅是教育的中心,还是生活的中心,它成为社会的主要服务者和社会变革的重要工具,伴随着市场化浪潮席卷高等教育领域,伯顿·克拉克提醒:全世界的大学已经进入一个看不到尽头的令人感到混乱的时期。任何教育改革方案中的任何理论的合理性都存在着危险[1]。中国高等教育也出现了非常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另一方面各种教育腐败问题频繁出现,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批评越来越多。如邬大光教授所说,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与不同的大学理念和价值观的同时存在有关的,而这些不同的关于大学制度的价值预设,则无一例外涉及高等教育制度本身的设计和运行中的伦理问题”[2]。只有对高等教育制度的合理性,也就是制度伦理的问题进行拷问,寻找高等教育失落的精神价值,首先解决“什么是善的高等教育制度”的根本性问题,才能找到高等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一、核心概念界定 1.制度与制度伦理 制度就如同西方一位当代著名哲学家卡尔·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中指出的:“我们关于概念的定义取决于我们的立场和观点,后者反过来又受到我们思维中许多无意识进程的影响。”[3]同一概念,由不同情势中的人来使用时,所表示的往往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制度学家贺培育认为,制度是一个体系或系统,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受一定社会需要(价值目标)支配的,有高度组织保障的规范化的社会“礼仪体系”。西方学者们对制度也有不同的理解。T.W.舒尔茨把制度定义为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康芒斯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的规则。哲学上认为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制度)和具体制度(体制),它是社会基本经济、政治关系的法律化、体系化。综上所述,本文的制度指“人类相互交往的一系列规则,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4]。 制度伦理概念的核心是“伦理”。制度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它由非正式约束(道德约束力、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和正式的法规(宪法、法令、产权)所组成。制度是人类设计的,但是,优良的制度却取决于对事实如何的客观规律与制度的终极目的的认识,从行为事实中推导、制定出来。所以,制度伦理包含两个层面,首先是对制度伦理实然状态,即对制度本身所蕴涵的伦理追求、价值取向的探究;其次,是对制度伦理应然状态,即制度的道德价值最终取向的探究,其主旨是指向“制度之善”“一个善的制度应当包含哪些道德原则”等问题,它不仅仅是“制度正义”问题,还包括制度民主、制度自由、制度效率等其他重要的道德原则。 2.高等教育制度与高等教育制度伦理 关于高等教育制度,王如哲在其著作《各国高等教育制度》中将之归纳为高等教育数量发展、高等教育机构类型、颁授学位类型、高等教育主管及经费补助单位、公私立分别、学习满意度、研究生、国际学生、就业等。许庆豫等学者主编的《国别高等教育制度研究》中则将高等教育制度定义为: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高等教育运行规则、高等教育实施机构,以及其间的关系。高等教育制度是约束高等教育诸多利益关系的规则体系,一般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系统,包括大学与政府、大学与市场、大学与社会、大学与大学等之间的关系,微观层面主要指大学内部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 高等教育制度伦理则是指对约束高等教育诸多利益关系的规则体系合理性、正当性的认识与判断。高等教育制度伦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高等教育制度伦理之实然状态,即高等教育制度本身所蕴涵的伦理诉求、道德原则、价值标准,这一状态可能是不尽如人意的,存在着伦理缺失的;二是高等教育制度伦理应然状态,人们对高等教育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所作出的伦理评价、高等教育制度的道德价值最终取向的探究,这是制度伦理的正当、理想的状态,其主旨是指向“高等教育制度之善”“一个善的高等教育制度应当包含哪些道德原则”等问题。 二、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教育制度伦理的维度 1.强调集权——我国高等教育制度体现的行政伦理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制度表现出集权的行政伦理。1950年政务院规定全国高等学校由教育部统一领导;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改革过去以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地方对教育事业的领导管理;196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高等学校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再次确立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196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高等学校下放问题[5]。中央、地方的权限划分虽然一再反复,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集权特征却保持稳定:高等教育的相关行政权力集中于教育部,地方政府只是在授权范围内奉命行事;全国有统一的高等教育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评价标准;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法规由中央制定并颁布,地方直接受其约束;高等教育经费的提供主体主要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这种集权与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传统相关,与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制度以及资源供给严重不足相适应,它保证政府政令的畅通与行动一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制定教育大纲,培养急需人才。新中国在面临国内反革命势力反扑与国外帝国主义政治颠覆、经济封锁、文化围攻的复杂形势下,通过集权维持政治稳定、增进个人利益因而是道德的、正当的,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在特定历史时期的行政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