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095(2013)06-077-09 公共文化体制是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的一种制度设计或制度安排。公共文化体制的结构实际上是政府、市场和非营利组织之间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与供给中的一种关系模式。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制度选择的不同,不同国家的公共文化体制也有所不同。美国公共文化体制与众不同。这种不同集中表现在政府、市场和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与供给中的职能定位的不同。 公共产品理论成熟于20世纪中叶。根据这个理论,所谓公共文化产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文化产品,即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公共文化产品具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而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文化产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并从中获得的效用,也就是说,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文化产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而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文化产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文化产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公共文化产品又可分为纯公共文化产品和准公共文化产品。准公共文化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文化产品和私人文化产品之间的文化产品类型。相对于纯公共物品而言,准公共文化产品的内涵发生了一些改变:一类准公共文化产品的使用和消费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范围是有限的,如地方性的公共文化产品;一类准公共文化产品在消费上可能存在着竞争性,表现为:消费中的争夺性,即一个人对某一文化产品的消费可能会减少其它人对该产品的消费(质量和数量)和消费中的排斥性,即只有那些按价付款的人才能享受该产品。 严格意义上说,在美国最初的制度设计中,没有公共文化产品。也就是说,文化产品与其他商品一样,都是根据市场需求,由市场机制调节生产和消费。这一制度设计源于自由主义的政治传统。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表达的对个人表达、信仰、社团和政治观点的尊重,即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自由民主被看做是人们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而想拥有这个财富,必须约束政府的行为,因为一个强政府的存在必然会对民主自由产生损害,而管得越少政府才越好:“政府管得少些,自由就多些,政府管得多,自由就少了,每个州都希望联邦政府别来管他们,一个州的地方当局也都希望州当局别来管他们,觉得只有这样,他们个人的自由才有保证。”[1]正因基于这一核心价值观,从而形成了对文化的理念,即一方面是要将其从“从教堂和政府当局的监控中”解放出来,一方面应该把它“留给个人和私人领域”。[2] 把文化“留给个人和私人领域”起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从文化创造者来看,文化的创造完全是个人智慧的展现,政府不可能创造文化,政府的介入只能给文化创造者带来束缚和限制,反而不利于文化的创造。二是从文化生产者和消费者来看,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是私人领域的事情,文化产品就是文化商品,其生产和供给完全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自由调节。根据这个理念,美国人确信在目前的收入分配条件下,大部分情况是人们可以依赖竞争市场去最大限度地满足文化消费者的偏好,政府对文化艺术的补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此政府不要介入文化艺术事务,以免对文化艺术的自由表达造成阻碍。 但是这个理论有致命的缺陷。从理论上看,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如果市场能够有效运作,当然可以让其自由发展。没有必要去干涉诸如跑鞋、电视机或网球拍的市场。美国没有一项鞋子政策或网球拍的政策,也没有影响其他无数消费品的政策。为什么不能让文化产品与跑鞋、电视机及网球拍生产一样,由市场自行解决呢?其原因就在于市场并非是永远能够有效运作的,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包括垄断、外部效应、公共物品、成本下降的产业以及信息缺乏。这就为政府的介入提供了理论的支持。政府介入文化艺术的第二个理由是,现有的收入分配不尽如人意,也就是说,有些市场参与者的收入不够用来购买最低的公平份额。[3] 从实践中看,这个理论也遭遇困境。比如随着1930年代经济危机的到来,把文化艺术交由个人和私人组织、任由市场调节的做法受到严峻挑战。经济危机也波及文化艺术行业,艺术市场在劫难逃。艺术作品要么失去买主,要么被压低价格,大批艺术家因失去起码的生活和创作保障而失业。据统计,罗斯福当政伊始,加入失业大军的艺术家就有一万多名。[4]文化艺术完全交给市场遭遇危机。艺术家们组成“艺术家协会”(the Artists Union),举行游行和示威,敦促政府为改善艺术家的生活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此罗斯福政府不得不实施雇佣艺术家的项目计划,首次直接资助文化艺术。 此外,一系列现实因素也促使政府介入文化艺术。由于二战和冷战期间意识形态因素的凸现,为了抵消纳粹德国在拉美日益增长的影响力以及此后对抗苏联的意识形态宣传,美国把文化作为外交手段,并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文化外交(cultural diplomacy)政策,为政府资助文化艺术的体制化形成创造了外部条件;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促使了“丰裕社会”背景下的“伟大社会”改革计划的进行,为政府资助文化艺术的体制化形成创造了内部条件。这些内外条件的结合,催生了国家艺术与人文基金会的成立,完成了政府资助文化艺术体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