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6年行政法学研究概况 1996年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继续稳步向前发展的一年。除对行政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继续进行反思和深入研究探讨外,还进一步扩张研究视角,更新研究方法,密切关注行政法的现实操作。配合依法治国的大讨论和行政处罚法的出台,加大行政法制改革力度,使依法行政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同时行政法学界广泛展开对行政程序的研讨,以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奠定扎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本年度主要的学术活动有: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于1996年1月3日至7日在哈尔滨市召开本研究会成立十周年的学术研讨会。会上对行政法学研究会十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并设定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上还给优秀论文发奖。1996年6月,行政法教学研讨会暨行政程序法研讨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会上对行政程序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论文发表在《行政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上。1996年11月22日北京市立法学会举行第一次会议,研究讨论如何贯彻行政处罚法以及如何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的问题。1996年12月10日至15日在杭州举办行政法学年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重点研讨行政处罚法与地方立法以及行政执法主体与程序问题。 二、行政法学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对行政法学理论基础的反思 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问题是构建行政法学的基石,但由于行政法学自身的特点使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问题长期以来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有平衡论、控权论、管理论、服务论、公共权力论等学说。有学者对这几种理论进行评析,认为其均有理论上的片面性和缺陷,应重新探讨完善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他指出在论及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问题时,应当对所提出的观点和主张从理论上进行充分论证,通过科学的方法加以检验,形成相互争鸣的学术氛围。同时可通过比较、借鉴各国行政法律制度和理论,针对中国的民主政治、行政权力的运作状况、经济发展状态、文化观念等来探讨建立适合我国本土的行政法学。[①a] 有许多学者致力于对行政法基本理论尤其是“平衡论”的研究。将于1997年初出版的有关“平衡论”研究的论文集对“平衡论”学说进行全面、系统地阐述,届时必将会把对行政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也有学者从行政程序的视角提出程序抗辩是新一代行政法治的基石。认为程序抗辩的实质就是把诉讼程序中的抗辩机制移植到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中以寻求行政的正当理由。通过相对方对行政权力的抗辩,来保持行政权力与相对方权利的平衡,增进行政效率与公民自由关系的协调,促使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结合。[①b]实际上,所谓程序抗辩也是“平衡论”的具体体现,只是视角不同罢了。 (二)关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的颁行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行政处罚法中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思想,贯彻了民主、公正、公开、参与的基本精神,是我国行政法制走向现代民主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及进行法规清理过程中,有下列一些观点和做法值得注意。 1.应当依据什么进行法规清理?有人认为进行法规清理时,行政处罚法是唯一的依据。也有人认为,清理法规时,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的规定不能违背。由于行政处罚法只是一部通则,没有包括行政法领域的所有内容,因此对行政领域的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不与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相悖均应有效。我们同意后一种意见。 2.经国务院批准转发的行政规章的效力等级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视同行政法规的效力。另一种意见认为,行政规章经国务院批准转发后并不能因此而改变其效力等级,原因在于:(1)缺乏法律依据;(2)该行政规章的发布机关仍是制定行政规章的部委或直属机构,而不是国务院。我们同意后一种观点。 3.关于劳动教养是否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问题。有人持肯定意见,有人则认为劳动教养属于一种特殊的行政强制措施,还有人建议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设立轻刑法院专门处理这类问题。我们认为应当进一步研究确定劳动教养的性质和范围,完善其处理机关和处理程序,更好地发挥劳动教养制度的作用。 4.关于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它规范性文件有无行政处罚的规定权问题。一种意见认为规定权不同于设定权。其它规范性文件依法不具有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但应有处罚的规定权,可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范围内具体规定对某一类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权实质上是法律实施的一种方式。另一种意见认为其它规范性文件没有行政处罚的规定权。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依据,法律虽没有禁止其处罚规定权的行使,但也没有规定其有处罚规定权,因此应视为无处罚规定权,我们同意后一种观点。 另外对于行政收费扩大化的趋势应引起足够重视。行政处罚法对行政罚款的设定与实施予以严格限制,有部分行政机关即转向行政收费,扩大行政收费的种类、范围与幅度,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加重了相对方的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建议尽快制定有关行政收费的法律规范。 (三)关于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是本年度行政法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许多学者撰文对行政程序与法治的关系问题、行政程序的理论基础问题等作了深入的阐析,并对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提出极具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