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利用人权问题向其他国家施加政治压力的事情,已屡见不鲜,而在国际会议上一个提案整一大批国家的事还不多见。今夏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小组委员会上,英、美人权专家提出关于“在所有国家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问题的决议草案,点名指责二十多个国家,大有“横扫一切”之势,被人们讥笑称为“公共汽车”提案。结果,“公共汽车”里的“旅客”团结起来,采取联合行动,迫使英、美专家不得不撤回整人的提案,落到十分难堪的境地。 在联合国人权小组委员会上,有少数带有政治偏见的非政府组织,如大赦国际、国际人权协会、国际人权联盟、反对酷刑组织、自由大厦等,相继发言,重点攻击一些国家,造成声势,同西方人权专家相呼应。在此基础上,由西方人权专家(只有人权小组委员会26名专家委员有资格提出提案,政府观察员和非政府组织只能发言,无提案权)提出决议草案,指控某国侵犯人权。西方专家的发言和决议草案常将非政府组织提供的书面或口头材料作为依据。因这些材料有漏洞,缺少“权威性”,英、美人权专家这次想出一个新点子,即引用联合国专题和国别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内容,作为指责某些国家的借口。 多年来,联合国在人权方面形成两种特别报告员机制:专题特别报告员和国别特别报告员。人权小组委员会的母体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由政府代表组成)在审议各人权专题后,决定设立了十几个专题特别报告员或工作组(如任意拘留、被迫失踪、法外惩办、言论自由、宗教问题等)。经委员会授权及有关国家政府同意,特别报告员或工作组成员可实地调查,提出促进人权的建议。人权委员会在审议某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则设立国别特别报告员。现有13个国别特别报告员(涉及阿富汗、古巴、海地、伊拉克、伊朗、缅甸、苏丹、扎伊尔、前南斯拉夫等)。上述报告员具有联合国特别代表的名义,他们的报告作为联合国文件散发,不同于非政府组织自印的材料。 英、美专家提案的主要内容是: 1、小组委员会有审议所有国家侵犯人权情况的任务,但在估价这些情况时有很大困难; 2、专题和国别人权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对小组委员会完成上述任务具有指导意义;因此,特别报告员关于若干国家未同联合国人权监督机制合作的意见,同小组委员会审议这些国家人权状况有紧密的相互关系; 3、提出未与特别报告员合作的十条“罪状”:未邀请专题特别报告员去该国调查,设立国别特别报告员而有关国家不完全合作或根本不合作,对专题特别报告员转达的问题不予答复或不完全答复,或虽有答复但回答不系统,有的国家一面表示合作、同时继续侵犯人权,有的国家设置处理紧急情况特别法庭有失公允,有的国家对治安部队侵犯人权未严肃处理等; 4、点名指控25个国家的政府未与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合作,包括亚洲13国(中国、印度、孟加拉、印尼、巴基斯坦、土耳其、伊朗、伊拉克、沙特、叙利亚、越南、以色列、斯里兰卡)、非洲6国(尼日利亚、苏丹、扎伊尔、阿尔及利亚、布隆迪、乍得)、拉美3国(古巴、哥伦比亚、秘鲁)、欧洲3国(俄国、南斯拉夫、科索沃)。其中点名中国3次,哥伦比亚和秘鲁各四次。 5、请人权委员会注意到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同人权小组委员会工作的紧密联系,并提醒有关国家同联合国人权监督机制充分合作。 从表面看来,这一提案是很吓唬人的。似乎西方在人权小组委员会又找到一个整人的依据。联合国正式任命的特别报告员,联合国正式散发的报告,总应算作可靠的材料来源吧。有关国家政府不同联合国人权监督机构合作,必然是不尊重人权吧。再一下子从那么多报告里找出那许多国家的那许多问题,谁能在短时间里一一核对清楚。其实不然。 就在英、美决议草案出笼之前几天,当人权小组委员会讨论种族主义、种族歧视、排外主义及有关粗暴行为的特别报告员(一位非洲人士)的报告时,美国专家提出一大堆问题,对该报告强烈不满。英国专家也发言支持美国专家的批评。 中国人权专家针对特别报告员所作报告的作用和英、美专家的“双重标准”提出较有系统的意见。他指出,人权小组委员会和人权特别报告员都是联合国人权监督机制的组成部分,两者并没有从属关系。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应受到尊重,但是,人权小组委员会的专家委员都是独立的专家,不能简单摘引特别报告员的报告,不经核对事实,不经小组委员会适当讨论,就理所当然地接受这些报告的每一点意见,更不能有选择地轻率断定某些特别报告员的某些报告的价值大小,有选择地摘引自己需要的一些段落,便要求小组委员会通过指责许多国家政府的决议。这是先作政治结论,后摘引特别报告员的报告,无助于促进有关政府同联合国人权机构合作,是不可取的。 许多人权专家纷纷作出强烈反应,说该提案的标题写着“所有国家”,而被点名的国家虽有20多个,但为何没有点西方国家,没有点英、美,难道这些国家就那么十全十美,不存在任何人权问题!英国专家急忙解释说,她无意采取双重标准,确是因为发达国家同联合国人权监督机制的合作是好的。岂不知“愈描愈黑”。她的解释引起了更多发展中国家专家的尖锐批评。 英、美提案在点名指控哪些国家上还作了不少文章。决议草案点名的25国里,有13个亚洲国家,是指控的重点,中国被点名三次,是重点中的重点。小组委员会有表决权的26名人权专家,只有7名专家的国家被点名,其他被指控的国家的政府观察员在小组委员会仅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小组委员会有9名专家来自伊斯兰国家,英、美提案仅批评了两个伊斯兰国家(尼日利亚和孟加拉),却同时批评了以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