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已经过半,受国际社会关注的叙以和谈前景仍处于忽明忽暗的朦胧之中。近期叙利亚和以色列官方的公开表态也是前后不一,有时甚至自相矛盾,这表明双方的谈判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仍存有严重分歧,出于各自不同的政治目的,双方不时作出某些和解或强硬姿态,虚虚实实,似乎在展开一场向对方施加压力的心理战。缺乏信任是叙以和谈的心理障碍。 今年5月,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宣布,叙以双方在戈兰高地的安全安排问题上达成了一系列谅解,两国的军事专家将在此框架基础上设法达成一项协议。叙以回到谈判桌前重开对话,使停滞不前的中东和平进程的车轮又缓缓起动,也使舆论媒介对叙以年内缔结协议又产生一丝希望。但种种迹象显示,叙以只是恢复中断已久的公开谈判而已,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可能性不大,不应对此寄予过高的期望。所谓“谅解”只是拟定了一个谈判程序,双方还要进行艰难而激烈的讨价还价,甚至出现反复,离全面达成协议尚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以色列总理拉宾也承认,这只是程序上的突破,而非实质性的。以色列不可能在未得到叙明确承诺的情况下从戈兰高地全部撤军,而叙利亚也不会在以军全部撤出戈兰高地之前与以签订和平条约,这一对互为牵掣的条件成为叙以和谈的“死结”。 由于双方目前缺乏相互信任的氛围,在谈判牌局中不免互猜疑,费揣测,尽管有美国在从中穿针引线,斡旋担保,但双方的出牌仍将小心翼翼,不到关键时刻不亮底牌。就叙以双方的态度而言,叙利亚显得更为谨慎,并不急于与以色列在年内达成全面协议。表面看来,叙“以静制动”,从容不迫,在关键问题上不轻易松口,掌握着谈判的主动权,与美以的急切心情形成鲜明反差。从深层次分析,乃是叙对巴以自治协议签定后的现状感到失望,对以色列玩弄“退一步,进两步”的手法逼迫对方就范表示愤懑,对美国明显偏袒以色列的政策心存疥蒂。 事实上,加沙—杰里科自治协议实施以来,有关以军从加沙和约旦河西岸撤军、自治区举行大选、巴勒斯坦难民回归、东耶路撒冷的未来地位等问题的谈判进展缓慢,未能按规定的期限如期进行或完成;西方国家许诺的援助资金仅到位1/3,致使自治区财政拮据,入不敷出,落后的市政基础设施依然如故,被占领土的巴勒斯坦人生活困难加剧;暴力恐怖事件时有发生,造成巴以关系紧张,也对中东和平进程构成威胁。所有这些都令阿拉法特处境维艰,有苦难言,承受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其领导地位面临严峻挑战。为了使被反对派称为“背叛巴勒斯坦事业的卖国协议”不至于半途而废,阿拉法特不得不对以色列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提出的过分要求作出妥协和让步。前不久以又决定征用东耶路撒冷部分阿拉伯土地,继而在阿拉伯各方和国际社会作出强烈反应后匆匆宣布暂缓实施该项计划。而美国在联合国安理会表决谴责以色列这一行径的决议时行使了否决权,再次暴露了其对阿以冲突持双重标准的立场。这一“戏剧性”事件更进一步加剧了叙对以方的不信任感。叙利亚一家报刊对巴以协议实施过程作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一方经讨价还价购进一台缺胳膊少腿的旧机器,自以为占了便宜,可一旦为使机器正常运转而需配备部分零部件时,对方则漫天要价,最近迫使你付出比买一台新机器更昂贵的代价。”这个比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叙利亚在同以色列谈判时所具有的狐疑不决的矛盾心态。 以色列虽然希望能尽早同叙利亚达成和平协议,但对叙方的和平诚意也是疑信参半。叙利亚纵容巴解10个反对派组织抵制巴以自治协议,这些组织以叙为大本营,与阿拉法特角逐巴勒斯坦地区的政治领导权,并时常越过叙以边境武装袭击以色列在被占领土的军事目标。在黎巴嫩南部,伊朗支持的真主党民兵已在黎以边界与以军发生多次军事冲突,并制造了多起殃及平民的流血事件,这一切没有叙的默许是无法实施的。叙利亚反对巴以和解的真实意图究竟是什么,是为抬高同以谈判的要价?还是显示其地区大国的政治实力?抑或仍对以怀有很深的敌意?以色列人对此难以捉摸。从戈兰高地全部撤军后的“永久”安全保障是以最为担忧的问题,戈兰高地是以手中唯一的王牌,这个敏感问题对以色列来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拉宾政府所冒的风险很大,拉宾声称要就戈兰高地举行全民公决,也是为将来减轻责任的一种策略。因此,在叙以双方未达到相互绝对信任的程度的情况下,以是不会轻易归还戈兰高地的。 美国的经济援助许诺固然对叙利亚有一定吸引力,但能否如期如数兑现则是一个未知数,在没有切实可靠的保障下,阿萨德总统不可能会拿自己的政治生命“玩火”,阿拉法特的处境即是教训。就叙目前的经济状况而言,叙并不急需美国的资金注入本国经济运行。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种种弊端,以及阿拉伯海湾产油国的援助减少,致使叙工农业生产效益低下,财政赤字逐年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经济处于较为严重的危机之中。为此,叙政府于1988年开始进行旨在振兴经济的改革,首先从扶植私营经济的发展着手,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放开农业机械的进口限制,取消进口所需的现金担保制度;允许进口经黎巴嫩中转的农机产品和饲料(原先规定从原产地直接进口);取消进口塑料制品原料的银行保证金制度;允许私营企业以信用担保形式筹措进口工农业产品和原料所需的资金;允许私营企业保留经销进口产品所获利润的50%外汇;对于在叙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的外资、合资公司,自注册之日起免税7年;建立自由经济区,向阿拉伯和外国投资者开放,投资的企业产权20年后归自由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所有,自由经济区的企业享有自由进出口权。 从1992年起,叙政府又加大了改革力度:减少对国有企业产品的补贴,引进市场自由竞争机制,将国有和私营企业置于同一起跑线,首次允许私营企业享受与国有企业相同的一切待遇。强调发展私营经济是吸引阿拉伯资金和外国投资伙伴的基本条件,也符合政府实行经济多样化的政策,因而放宽了对私营经济投资领域的限制。为了使私营经济在进出口贸易中发挥更多的作用,促进自由经济区的发展,叙政府对现行的财政、金融、货币政策作了大幅度调整,颁布了鼓励阿拉伯和其他外国资金来叙投资的《投资法》,该法给予外国投资企业更多的优惠和便利,其中包括享受7~9年的免税待遇。截止1993年底,已有1000多家阿拉伯和外国公司或企业在叙注册,投资范围涉及工业、农业、交通等领域,吸引的外资总额达1600亿叙利亚里拉。叙利亚的改革已初见成效,国民经济纳入了稳步发展的轨道,1992~1994年的三年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西方舆论有关叙迫切希望获得美国经援以减轻国内经济压力的宣传是毫无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