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八·一五”,这是第五十个“八·一五”。五十年前我三十三岁,那时我是在上海的“海军保甲事务所”里听到天皇宣布终止战争广播的。那天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涌上街头游行,分享着抗日战争胜利的喜悦。 战争的铁锁终于被斩断,我的内心沉浸着一种解放感。在天皇制法西斯主义——日本军国主义下,在我人生的三十三年里被剥夺了思想和行动自由,却必须装出自己是侵略战争的忠实臣民,上小学时要向印有天皇标准像的“御真影”行大礼,还要背诵必须为天皇赴汤蹈火的“教育敕语”。 一九三○年我高中毕业。第二年发生了“九·一八”事变,日本军国主义开始了侵华战争。那时,我与同伴一起参加了反战运动。一九三二年,在我二十岁时接受征兵检查的那年,我因违反所谓治安“维持法”被捕入狱;一九三六年刑满出狱后,又因“思想犯保护监察法”被当局置于监控之下。一九三七年日本发动“七·七事变”,挑起了全面侵华战争,我们这些“思想犯”成了为军队服务的准军人,被送往中国大陆前线“对敌宣抚”。一九四○年,我弟弟也被强征入伍送到中国前线。为了照顾老母的生活,我辞离了宣抚班,在上海一家日本公司就职,把母亲和妻子接到上海生活。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军国主义推行的杀光、烧光、抢光的疯狂犯罪活动扩展到以中国大陆为中心的整个亚洲。日本军部为了美化这场战争,宣传“建立大东亚共荣圈”,号令日本全部作家成立“文学报国会”,还在中国等占领地区动员汉奸作家,在东京举行赞美“大东亚战争”的“大东亚文学者大会”。当时我在上海的《大陆新报》当文化专栏作家,因无法忍受日本军国主义的这一欺骗,提笔进行揭露,一九四四年五月又被日本驻上海领事馆警察逮捕,被打入地牢拷问七个月。这年年末,老母病危,在妻子的陈情下我被假释,为安全起见,我托人说合,被日本在上海的海军保甲事务所雇佣,半年后迎来了“八·一五”。 从战争铁锁下解放出来的那天起,我决心把后半生献给反战、和平和日中友好事业。我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回国后参加了日中友好协会的筹建和活动,直到今天。战后初期,曾经是天皇制法西斯主义原动力的日本军部被解散,天皇自我否定了其神格,由“现人神”变成了人间天皇;日本制定了“主权在民的不战非军事”的和平宪法。在日中关系上,日本政府推行了二十多年敌视中国的政策,直到一九七二年,日中两国才签署联合声明,实现邦交正常化,一九七八年缔结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日中文化和经济交流得到发展。一九九二年,日本天皇有史以来第一次访问了中国,这是日中关系的积极方面。同时,我认为还留下了许多必须解决的课题: 一、日本政府还没有认真正视过去侵略战争的罪行,不认真谢罪,对于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既不赔偿也未加以补偿。诸如强掠中国劳工的事件、七三一细菌部队活体试验等等,不论是国家还是相关企业,至今仍然置而不顾。德国一直都对纳粹犯下的罪行严加追究,国家和企业作了彻底赔偿,相比之下日本等于什么也没有干。冷战时搞的旧金山媾和条约是无视亚洲的,有人竟然以此为借口,说赔偿已经完成,这一态度令人难以容忍。 二、日本政界对过去的历史认识,如同前不久态度暧昧的国会决议。他们不愿承认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战争目的与德国的纳粹一样,本质都是侵略;一些政治家至今不承认“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行动是种疯狂的犯罪。 三、冷战下缔结的日美安保条约——日美军事同盟违反日本宪法。冲绳至今仍建满了军事基地,只要“一旦有事将把冲绳变成核基地”的日美秘密协定存在,日本就没有资格责难中国的核试验。 四、在一百年前的甲午战争中天皇制法西斯主义霸占了台湾,直到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日本在台湾搞了五十年殖民统治。日本本应比任何国家都更严格遵守日中联合声明和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应该比任何国家都更明确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不容许有任何的模棱两可。 五、应该重新检查日本的历史教育,使受到中国、韩国等亚洲各国信赖的正确的历史认识贯彻到国民教育之中。 彻底作到以上几点,是日本走向二十一世纪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