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新加坡通过其高效的经济体制和一系列公共政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成功。虽然新加坡与其他国家一样具备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但其体制也反映出古代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学的一些重要因素。本文研究这些因素在制定公共政策中的作用。例如,公众的个人利益与自由须服从法律、秩序和社会和谐。精英治国论盛行于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严惩犯罪和腐败保证了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和秩序良好的商业与生活环境。政府的父爱主义产生了一套独特的住房政策和强制性储蓄政策。然而,强调家庭价值和勤奋工作使新加坡政府的父爱主义政策有别于西方式的国家福利政策。国家在支持商业的同时,小心维持产业关系。 新加坡的政府管理 新加坡的政府管理在以下方面反映了儒家政治理想。第一,为保持统治的授权,执政党人民行动党一直小心地维护其诚实、公平和高效率的形象。特别是,人民行动党政府一直十分严格地防止政府雇员以权谋私。腐败的官员会立即受到严厉处罚以保持政府的廉洁。 领袖需有很高的道德标准,此外,英才培养和精英治国是公务员晋升直至获得拥有政治权力的负责职位的途径。英才培养渗透了行政机关的各个层次。遴选补充政治领导人是一个“在新加坡各部门搜罗英才和正直之士”的过程。“因为只有最有能力、最诚实、最有献身精神的人,才能保持我们在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方面已达到的水准。” 新加坡政府在福利方面一直采取一种父爱主义的方式。当政府认为需要促进和保持国家的长期增长和社会稳定时,政府便干预个人的选择。例如,政府发起了一个强制性的储蓄计划,即中央节俭基金(CPF),保证工作年龄的人有足够的储蓄以备退休和不测之需。政府在出版传播媒介方面有严格的审查制度,使新加坡免受下流出版物的影响。政府抛弃“软弱的选择”,而“采取从短期来看可能不受欢迎,但实际上却是为了人民的长远利益的政策”。在新加坡,“个人自由”从来没有象在一些西方社会中那样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个人自由服从于法律、秩序和社会和谐。正如李光耀指出:“回顾过去30年,新加坡取得成功的驱动力之一是,大多数人将社会福利置于个人福利之上,这是儒家的一个概念。社会重于个体。” 新加坡的领导风格也反映了孔子强调人民对其政府信任和保持信心的思想。因此,领导者们一般总是私下解决其内部分歧,从不当众互相冲突。领导者不应该用他们之间不必要的明争暗斗混淆人民的视听。决策者不应变化无常,摇摆不定。他们应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但也不能僵化不变。 孔子对和谐社会的理想深刻地影响了这个多种族、多文化、多宗教的小国。早在自治之初,新加坡的领导者们一直谨慎地在不同收入人群、不同文化、不同种族和不同宗教的社群之间保持和谐。官方对传播媒介实行审查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取缔任何可能引起宗教和种族冲突的报道。为防止种族隔绝,政府要求每所公共住宅中有不同种族的人共同居住。虽然华裔占人口总数的70%,但政府一贯十分注意使其他种族群体的利益不被忽视,使官方的政策不向作为多数的华裔倾斜。新加坡的福利政策和工薪政策也反映了“中庸”的思想。 决策中的强硬选择 林崇亚(Lim Chong Yah)在1988年将新加坡长远利益发展政策概括为五项主要选择。一、以高效率的私有企业为基础的自由贸易政策。二、主要通过中央节俭基金体制强制实行的高储蓄战略。三、充分就业和公正的工资政策。四、创造并促进一个有益的投资环境。五、建立并保持一个高效率、稳定、廉洁、面向发展的政府和官僚机构。 要想在一个地域狭小、人口密集、资源贫乏的城邦国家中建立起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社会经济环境,就必须强调并充分重视长期社会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因而新加坡政府已作好准备,为了达到长期目标实行不受欢迎的政策,即使失去选票也在所不惜。决策的尺度不在于政策是否受欢迎而在于是否符合国家利益。 例如,新加坡实行强制性土地征购政策,这是早期发展中土地政策的关键部分。《土地征购法》(1966年颁布)使得政府可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土地,并直接影响土地的使用方式。法律规定,在任何公共或法定当局购买土地用于开发之前七年内,土地自然增值的部分都一律不计入补偿。这一法案,使公共当局,包括住房发展理事会、城市公司和城市再开发机构能强制性地独立购买土地。在1950-1980这几十年中,新加坡的国有土地份额从1/3上升到3/4。 严厉的土地强制征购政策,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限制了土地投机买卖,这样,如果土地所有者单纯为投机而不是为生产目的把持着土地,政府很可能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征购土地。这项政策大大降低了建设基础公共设施、公共住房和城市整修的费用。这项政策使公共发展的成本保持低水平,使颇具规模、效率更高的卫星城和房产得以全面发展。土地征购政策已使新加坡的财富和资源得到重新分配。征购政策使私有土地拥有者作出了牺牲,但使政府得以集中土地,发展大规模的公共住房计划,使几乎所有居民都有机会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在征购、重新分配土地和规划方面的支持也帮助私有部门获得了合适的发展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