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欧盟贸易政策和欧美贸易关系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对国际贸易的规则、规范变迁,乃至未来全球治理和国际力量结构的演变都将产生深刻影响。 (一)欧盟贸易政策的调整与欧美贸易关系的发展 从欧洲一体化的历史看,欧盟既是以GATT/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推动者,也是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等优惠贸易安排的实践者,其贸易政策一直努力维持两者间的平衡。欧共体建立之初,美国出于支持欧洲联合的立场,以一体化将从整体上促进世界市场的开放为由为欧共体的发展开了绿灯。21世纪初,欧盟积极推行有效多边主义战略,力图通过影响、塑造国际规则、规范的走向,构建“后霸权治理模式”,与美国优势互补,共同领导世界。然而“9·11”后,随着美国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欧美资本主义呈现出竞争加剧的态势。时任欧盟贸易委员的拉米提出“受管理的全球化”理念,将维护世贸组织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核心地位作为欧盟贸易政策的重中之重,相较地区和双边安排,给予多边贸易体制优先地位。同时,他还认为,贸易政策目标应超越贸易本身,延伸到多边主义、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等层面。①而美国在这一阶段则以自由贸易区建设为突破口,力图加速市场驱动的全球经济自由化进程。 2005年前后,欧盟主要成员国经济竞争力降低、经济社会模式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以提高经济竞争力为目标的里斯本战略的实施举步维艰。也由于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欧盟与美国及新兴市场国家间贸易竞争加剧,欧盟贸易政策出现了回归贸易本身、更加注重自身经济利益的“全球欧洲”转向,加大了与新兴市场国家谈判建立自由贸易区等优惠贸易安排的力度。欧债危机爆发后,欧盟将加速与拉美和亚洲经济体的自由贸易区谈判作为延缓经济衰退的重要手段,先后与南方共同市场、韩国、东盟、加拿大、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乌克兰等国家与地区性组织开展了自由贸易区谈判。对缔结自由贸易区协定国家的贸易从2006年占欧盟贸易总量的四分之一增加到2012年的约二分之一;如目前处于谈判进程中的欧美自由贸易区协定若能成功完成,将达到欧盟贸易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② 这一阶段,欧盟在多边贸易政策领域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其影响多哈回合谈判进程的能力下降,主动设定和推动相关议程的动力降低。2001年后,欧盟一直积极推动多哈回合谈判,主张全面解决乌拉圭回合在农业和服务贸易领域的遗留问题,并主张将非农业市场准入及“新加坡议题”(竞争政策、投资、政府采购、贸易便利化等)纳入谈判日程。但这些建议与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存在差距,许多也未能获得美国的支持。面对欧债危机绵延不愈、影响国际规范与规则能力下降的现实,欧盟对美贸易关系开启了加强双边合作的务实调整进程。2013年4月,在美、澳等国启动多边(Plurilateral)服务贸易协定谈判两年后,欧盟最终加入了这一进程。学术界在界定欧美贸易关系时往往使用“竞争性相互依赖”的概念。③当前这一态势虽未发生根本改变,但欧美关系中竞争性减弱、相互依赖性增强已成新的趋势。 与此同时,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大国的群体性崛起成为欧美战略接近的巨大推动力量。为应对这一挑战,欧盟与美国开始强化“西方”的身份认同,强调其基本价值观和利益的一致性,淡化具体发展模式上的差异。历史上,《洛美协定》一直被视为欧盟积极促进世界发展的规范性力量的重要体现。然而,该做法也遭到美国等主张贸易自由化的GATT/WTO成员国的质疑。作为回应,欧盟开始被动调整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性贸易安排。 21世纪初以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也促使欧盟主动调整贸易政策,产生了与美国加强协调、共同应对的现实需求。在欧债危机下,欧盟一方面将就业机会减少、经济增长迟缓部分归咎于新兴市场国家的竞争;另一方面提出,这些国家已具备承担相应责任的条件。因而,欧盟需要利用世界最大市场的地位,以市场准入为条件,迫使其贸易伙伴在汇率、贸易补贴、知识产权、货物与服务自由化等方面接受新规则。④2012年初,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题为《贸易、增长与发展:调整贸易与投资政策,支持最需要帮助国家》的未来十年贸易战略纲领性文件。尽管欧盟仍一如既往地强调,其政策重点在于通过贸易活动促进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发展目标,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但同时提出了重新审视欧盟促进发展政策的要求。其核心思想在于对发展中国家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维持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政策,而更多地将新兴市场国家视为竞争对手,强调其在多哈回合谈判和全球贸易发展中应承担的责任。⑤与此同时,面对发展中国家主张改革经济全球治理结构的呼声,欧美决策者和学术界认为,这些变革将增大现有国际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国际规则、规范的演变向不利于西方国家的方向发展,从而对西方主导的自由主义的世界秩序构成挑战。 (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TTIP)谈判的进展及其对国际贸易规范的影响 欧美深化跨大西洋贸易伙伴关系的构想由来已久。冷战后,欧美通过双边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制度化主导国际经济政治秩序的设想不断问世。早在1995年克林顿执政时期,欧美就制定了新跨大西洋议程。在伊拉克战争后跨大西洋关系出现裂痕的情况下,2007年双方建立了跨大西洋经济理事会,旨在“加强跨大西洋经济一体化、促进增长……减少贸易与投资壁垒”。⑥但由于当时欧美战略竞争态势加剧,双方在食品安全、环境等方面存在管理结构差异,这一跨大西洋一体化进程取得的进展有限。2011年以来,欧盟面对内外挑战,加之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提速带来的压力,启动TTIP谈判的意愿增强。2013年夏季,欧美领导人正式宣布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谈判。除取消欧美间贸易关税外,该谈判设定的目标还包括在大西洋两岸实现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层面的协调,使之相互兼容,进而在全球层面制定规则与标准,以影响国际规范变迁的走向。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