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14)01-0048-18 [修回日期:2013-12-20] 在联盟政治研究领域,对于联盟为何缔结、持续和瓦解的问题已经多有探讨。然而,关于一个国家在面对对手联盟时的政策反应和战略选择的探讨并不充分。当面对一个针对自己的联盟时,一个国家可以考虑削弱或瓦解对手联盟(即分化对手联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可以考虑阻止某中立国成为对手的盟友,让对手联盟中的某些国家不参与针对自己的对抗而保持中立,甚至让对手联盟中的某些国家退出联盟后成为自己的盟友。由于分化对手联盟问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在本文中,我们将试图从学理角度探讨分化对手联盟的含义、战略和机制,并辅之以现实案例的剖析,以便深化我们对这一重要国际关系现象和国家行为的理解。 一 关于分化对手联盟问题的既有研究 分化瓦解对手联盟的观念与实践早已有之,可以追溯到军事和外交战略的悠久历史中去。比如,中国古代军事著作《孙子兵法》中就提出了“亲而离之”的战术,其核心思想是,当敌人内部团结时,就对其进行离间,使敌人从内部瓦解。在国际关系理论界,一些现实主义学者也对这种理念有所论述,比如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Waltz)指出,当一个国家进行外部制衡时,既可以增强和扩大自身的联盟,也可以“削弱和缩小敌对联盟”。①基于联盟可信性(credibility)的研究也表明,许多联盟在面临内部纷争和外部压力时可能出现联盟承诺不可靠的问题,一些联盟中的盟友在危机和战争发生时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违背承诺。②然而,无论是在军事战略研究还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对于一国应采取哪些手段分化对手联盟以及需要怎样的条件确保其成功这些问题,都缺乏系统的论述,这一点从联盟政治领域的文献积累中得到反映。 在国际关系领域,如何应对甚至分化对手联盟的问题属于联盟理论研究的范畴。传统上,有关联盟政治的研究主要关注三类问题。第一类研究关注的是结盟的动力,尤其是联盟从产生、维持到瓦解的原因和机制。比如,国际关系学界对于制衡(balancing)还是追随(bandwagoning)是联盟形成的主要原因存在长期的争论,并且至今尚无定论。第二类研究涉及联盟的内部管理,即联盟如何维系以及盟友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比如,近年来一些代表性研究考察了影响联盟凝聚力的因素以及联盟内部困境对联盟行为的影响等。第三类研究考察的是联盟的后果,也就是联盟如何影响国家行为以及国际政治的总体后果,其中关于联盟是否有利于体系的稳定性以及是否会促成战争等问题尤为受到关注。③尽管这些研究或多或少能够为我们理解分化对手联盟提供一些知识基础,但其中的论述是零散的、间接的,而不是系统的、直接的。尽管一些研究者也关注了联盟的瓦解和破裂,但是他们主要从集体行动、国内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来考察联盟瓦解的原因,而很少注意到联盟的对手可能采取分化联盟的战略。④ 当然,我们还是可以从大量的联盟政治文献中找到少数几项与分化对手联盟有关的研究。在《联盟政治》一书中,格伦·斯奈德(Glenn H.Snyder)对“分而治之(divide and rule)”战略有所论述。他认为历史上的德国是这一战略最积极的推行者,主要措施是向对手联盟中的某个成员施加压力来表明该联盟的弱点,或者向对手联盟中的某个国家发出与之结盟的邀请。不过,斯奈德认为这样的努力大多以失败告终。⑤泉川康弘(Yasuhiro Izumikawa)在其2001年完成的博士论文中研究了一个国家运用所谓的“联盟制衡战略(alliance balancing strategy)”来分化对手联盟、团结己方联盟的行为。泉川认为,“联盟制衡战略”是对奖励(reward)和强制(coercive)两种手段的运用,而一国到底是选择使用奖励还是使用强制主要取决于其奖励能力(reward power)和联盟内的安全依赖程度。⑥在研究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统一中国的过程时,许田波(Victoria Tin-bor Hui)注意到了秦国使用“分而治之”战略瓦解反秦联盟的实践,她指出“秦国制定了‘连横’战略,通过威胁和贿赂的方式使其他诸侯国相互攻击,以阻止或拆散‘合纵’联盟,并进而以压倒性的力量各个击破”。⑦斯坦茜·戈达德(Stacie E.Goddard)研究了俾斯麦时期普鲁士规避制衡联盟形成的历史经验,她认为普鲁士的成功是因为它采取了所谓的“合法化战略(legitimation strategy)”,即在言辞上利用公认的规范和规则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⑧蒂莫西·克劳福德(Timothy W.Crawford)在最近的研究中指出,一个国家可以采取所谓的“楔子战略(wedge strategies)”破坏针对自己的潜在或实际联盟。⑨楔子战略的目的是让对手联盟中的某个或某些成员加入自己一方、保持中立或者不直接与自己发生冲突。克劳福德认为楔子战略主要通过选择性安抚(selective accommodation)的手段实施,具体有绥靖(appeasement)、补偿(compensation)和担保(endorsement)等三种方式。当然,也有一些学者(主要是历史学者)并不致力于提出分化对手联盟的理论,而是着重对一些具体历史事件进行研究。比如,冷战史专家约翰·刘易斯·加迪斯(John Lewis Gaddis)曾对美国在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时期分化中苏同盟的“楔子战略”有过专门分析。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