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根据《公司法》第18条的规定,在分析了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异同点的基础上,提出了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适用公司法的如下三个原则:1.外商投资企业应继续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即使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在某些规定上不一致,甚至发生冲突。2.凡已经国家批准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继续执行原合同,即使该事同与公司法的某些规定不一致,甚至发生冲突。3.凡外商投资企业法未作规定的,而公司法中已作了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公司法的规定执行,而公司法中已作了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公司法的规定执行。上述三条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持法律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地向前发展。作者在文中还对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公司法未来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开始在中国境内全面实施,对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规范市场经济微观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公司法的实施,也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的发展提供了更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本文就外商投资企业如何适用公司法的若干总是进行一些探讨和研究。 一、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原则,《公司法》的第18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即: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根据该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适用公司上应遵循如下三条原则: 第一,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适用公司法。是因为: 1.公司法是规范全国范围内所有的公司的设立、管理、运行及其终止、解散等重要事宜的,它无疑是规范全国所有公司企业的最具权威的法律,外商投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属于中国的法人,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理应受公司法的管辖。 2.这是国家主权的要求。法律作为行使国家主权的重要工具,对其境内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都具有管辖权,对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接受中国公司法的管辖,遵守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这是理所当然,无可非议的。 3.外商投资企业法作为我国专门规范具有外商投资因素的企业的法规,其最早的中外合资企业法颁布于1979年,以后陆续出台的法规,基本上属于出现什么具体问题,解决什么具体问题的立法方式,因此,难免存在不够全面及不够系统之处,公司法则具有全面和系统的特点。公司法的颁布和实施,毫无疑问是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益补充,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规定,有利于其进一步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我国投资软环境的进一步完善。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该法的特别规定,其原因为: 1.我国以中外合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外合作企业法及外资企业法为基本内容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奠定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基础,使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上能做到有法可依,它们对鼓励吸引以及规范外商来华投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事实证明,这些法规是行之有效的,是基本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需要的,是应该而且可以继续实施的。 2.外商投资企业是具有涉外因素的企业,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外商投资企业法则较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特殊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公司法还难以全部照顾到这一点。 3.外商投资企业法属于我国公司法规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解决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特别法,公司法则是管辖国内所有公司企业的一般法。根据公认的法律原则,即特别法优先一般法的原则,如果两法的规定发生不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应首先遵守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 第三,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40条还有下述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经国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在法律有新的规定时,可以仍然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该项法律原则是在我国涉外法规还不够健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确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打消外商来华投资的顾虑,更有效地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该项原则同样适用公司法,即凡已批准的合资企业合同和合作企业合同中有与公司法不一致的内容,仍可按合同的规定执行。这一规定与《公司法》第18条规定的原则是一致的。 总之,在目前阶段,外商投资企业在适用公司法的问题上,应掌握如下三条原则:1.外商投资企业应继续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即使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法在某些规定上不一致,甚至发生冲突。2.凡已经国家批准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继续执行原合同,即使该合同与公司法的某些规定不一致,甚至发生冲突。3.凡外商投资企业法未作规定的,而公司法中已作了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公司法的规定执行。上述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持法律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地向前发展。 二、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不同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应优先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其前提必然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有些规定与公司法中的规定具有不一致。纵观两法的各自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在许多重要概念的规定上是确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