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9电 乔石委员长今天指出,今年是八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大体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至关重要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审议一批经济方面的法律,如票据法、保险法、国有资产法、担保法、合同法、期货交易法、破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他说,可以预期,再经过今年一年的努力,我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体都将出台。 乔石是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这样说的。他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加快经济立法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大体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又先后制定了公司法、经济合同法(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个人所得税法、农业法、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预算法、劳动法、仲裁法等20多个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对规范、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此外,近两年来,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制定了一批与市场经济有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乔石指出,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