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J·Habermas 1929-)是当代德国最著名的几个哲学家之一,他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主将,与他的前辈相比,由于他大量地吸纳了最新的哲学方法论成果(如现象学、解释学、语言哲学等),从而使他的思想显得更为宏大和深入,因而在一个更广阔的理论视野上展示了他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力度。关于他的理论体系,他的名著《交往与进化》的英译者T·M·Carthy指出:“或许可将它描绘成一个由三个层次或三个子方案组成的研究方案:(1)最基础的层次由关于交往的一般理论所构成,哈贝马斯称之为普遍的语用学;(2)次高层次以基础层次为元本,服务于一般的社会化理论的建构,并且通过发现交往性资质的理论来完成;(3)最高层次以前两个层次为基础,哈贝马斯勾画出一种社会进化理论,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①这种理解未必能为哈贝马斯所认同,但是作为一个“切入”哈贝马斯思想的“视界”,则不失其独特之处。本文不是对哈贝马斯思想的全面介绍,而是主要探讨构成其理论核心的一般交往理论,试图揭示其交往合理性的丰富内涵。 合理性:从目的合理性到交往合理性 “合理性”这个概念,从根本上说,是从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中产生出来的。人以自己的活动和行为确证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和地位,因此对人的活动和行为的研究在许多科学尤其是人文科学中占居着十分显著的地位。在西方,特别是自产业革命以来,人的活动能动性、创造性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但同时也带来了始料不及的后果。例如,环境污染严重威胁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空间,而两次世界大战的血淋淋的现实更象幽灵一般纠缠着许许多多西方大哲,迫使他们对人的活动和行为本身作出多方面的反思。 哈贝马斯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从哲学的高度对人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研究。他立足于人类发展的历史与当今现实,把人的行为区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他分别称之为:(1)目的——手段合理行为;(2)交往合理行为。 什么是目的——手段合理行为?在哈贝马斯看来,它指的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强调人通过对自然界的认识和改造而从自然界索取生存之资。在这个层面上,人主要表现为支配技术规则,或者说受技术规则的支配,而这些技术规则是建立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基础上的,人确立一个目的或目标,这个目的或目标是在人的行为中根本上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通过选择、利用以及组织有效的方法来实现它,因之,它是工具性的、手段性的、策略性的。虽然它本身是未经反思的,但是仅就这个层面上来讲,它也是合理的,具有合理性,其合理性实现的最大程度便是科学技术的充分发展和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技术控制。 哈贝马斯据此进一步认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实际上已成了社会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使生产力得到了高度发展,目的——手段合理性可以说已经实现了。从历史的角度讲,这种合理性的实现的确给人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另一方面却在人类生活的根基上造成了使人异化的酸果,西方社会所广泛弥漫着的虚无主义气息可由此找到根据。理论上讲,因为这种合理性是未经反思的,它只知一味向前,扩大战果,却不知自我约束,虽然其最初意趣在于对自然的控制,然而结果是,在控制自然的同时却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对人自身的控制,于是人成了地地道道的工具,成为众物中之一物,人因此而失却了自己的本真存在,失却了自己的本质,原来活生生的人在生活世界变成了与机械自然界一样的僵硬死板的物质堆积,到处起作用的是自然的铁的规律、铁的必然性,而没有人的规律和人的必然性,人退居到了物质世界背后,被深深地遮蔽了。在这里,我们似乎听到了海德格尔老人深沉的声音。事实上,海德格尔正是哈贝马斯的一个出发点。 如何拯救人?即如何发现人的规律和人的必然性?在哈贝马斯看来,必须从控制的世界即目的——手段合理性上升到人的世界即交往的合理性上来,这就是合理性的第二个层次,即交往合理性层次。所谓交往合理性,无非就是要寻找交往行为的合理根据,而这种合理根据不能到物的世界去寻找,必须到人的世界来发现,因此这种合理性根据自然就是交往主体之间相互同意、普遍赞同而且自觉遵守的规范。他说:“交往行为与目的合理的行为不同,它遵守着主体之间相应的规范。这些规范表现了主体之间对对方行为的期望。这样,在交往行为中,理所当然地有了合理的基础。交往行为的参与者所提出的、互相承认的合理要求,使大家的共同行为取得一致成为可能。”②又说:“目的合理的行为规则教会我们一种技能,而内在的规范教我们的却是品格结构。技能使我们能解决问题;品格结构却使我们能够运用规范的一致性。”③如果说目的——手段合理性行为是独白式的、单线性式的话,那么,交往合理性行为则是对话式的、复线互动式的;如果说前者因人不在场(缺席)而显得遮蔽的话,那么后者则因人的显现在场(出席)而是敞开的;如果说前者是僵死而无生气的话,那么后者则充满着生命的活力,人与人之间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在规则的范导下,进入人的语言世界,从而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进而达到沟通与相互理解。 于此可见,哈贝马斯的交往的合理性理论的针对性是很强的,它的目标主要是为了化解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人际关系的紧张和冲突以及相互之间的冷漠和欺瞒,因而其理论的着力处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人与世界的关系除了人际关系外,还有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这一点似乎在哈贝马斯对目的——手段合理性的批判中消失了。如果以更高的层次即从人与世界关系的全方位角度看,人际关系的和谐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乃是一致的,其实无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此,在改变人际关系的同时必然意味着对自然的关系的改变,反之亦然。所以,人作为活动主体必须进行创造性的全方位的转化。人只能而且必须根据实践的内在要求,在深沉的“历史感”的引导下,不断地重组或重构人与世界的全方位和谐关系。在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上,人毕竟是主动的一方。“如果没有人的‘合理性’的安排处置,世界也就无所谓合理的东西。”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