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有关客体的思想,一直是我国理论界争论的问题。为了说明问题,避免混乱,我们有必要全面地了解皮亚杰有关客体的思想,揭示其意义,从而促进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深入发展。 任何一种认识论都必须回答和说明认识对象问题,发生认识论也不例外。皮亚杰认为,尽管各种认识论的看法不尽相同,如经验论认为主体是受教于在他之外的客体,唯理论认为主体把内部生成的结构强加于客体,但大家都承认“存在着对主体而言是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即使这些客体被归结为‘现象’)”。①皮亚杰明确表示,发生认识论“以客体作为自己的依据”②,客体是“被认识的”③。这表明皮亚杰把承认客体是认识的对象作为自己认识论的前提。 皮亚杰有关客体的思想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客体及其结构是客观存在的。皮亚杰说:“客体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④,又说:“客体肯定是存在的,客体又具有结构,客体结构也是独立存在于我们之外的。”⑤。在这里,皮亚杰强调了客体是不依赖于主体而独立存在的,客体是主体认识的源泉,也是各种认识活动的场所。不仅如此,皮亚杰认为主体首先并且始终是一个物质客体,它是从物质化学客体中分化出来的,“即使增加了新的规律它也将仍然服从于物质化学规律”。皮亚杰还指出,自然事物在同主体发生联系成为客体以后,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其客观性,它仍然按其固有的规律发展变化着。”⑥。皮亚杰不仅认为客体在被认识之前以及在认识过程中具有不依赖于人类主体的客观本性,而且进一步论证了任何真正的科学理论必须首先承认客观物体的存在。 第二,客体是主体建构的。所谓客体被主体建构就是主体把“运演结构应用到客体身上,并把运演结构作为我们能达到客体的那种同化过程的构架”⑦。这就是说,客体只能通过主体结构的加工改造以后,才能被主体认识和利用,而主体对客体认识的程度完全取决于主体具有什么样的认识图式,“对于主体来说,客体只能是客体显示于主体的那个样子,而不能是别的什么”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皮亚杰说:“客体首先只是通过主体的活动才被认识的,因此客体本身一定是被主体建构的。”⑨皮亚杰以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为例来说明这一思想。美洲在被哥伦布发现前早已客观存在着,但那时它还不是和认识主体——人类(实际上指欧洲人)相对应的客体,即认识论意义上的客体。作为客体,它是被人类命名并逐步建构起来的。“客体只是通过被建构成才被发现的”。⑩换言之,独立存在的客体及其结构,对于主体来说只是一个事先假定的前提或预设,主体所认识所利用的客体只能是主体图式建构出来的那个客体。总之,没有主体的干预和建构,客体是不可想象的,客体始终是作为主体的对象才被认识的。 第三,客体是认识的极限。发生认识论表明,认识是建构的过程,就是说主体是通过认识图式不断发现客体、认识客体、达到客体的内在结构的。在建构过程中(包括主体和客体建构),虽然主体的认识结构与客体本身的内在结构有“同构性”,但二者并不是同一个东西,它们可以相互接近,相互对应,但永远不会完全重复,完全同一。“因为这个缘故,客体就具有永远被接近,但又永远不能达到的极限性质”,(11)“换句话说,我们能逐步地接近客体,但是没有把握说终究会达到客体。”(12)“所以客体只是由不断的接近而被达到,也就是说,客体代表着一个其本身永远不会被达到的极限。”(13) 从皮亚杰有关认识对象——客体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皮亚杰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客体,即作为主体认识极限的客体和主体建构产物的客体。前者是不依赖人们而存在的,后者是主体认识活动的产物。后者虽然以前者为依据,但由于主体的主观因素,即由于主体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常常不能摆脱自我中心,而主体建构的客体与独立实在的客体并不能完全符合。也就是说,建构过程并不是一次完成的,它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无限发展过程,任何具体的建构总是不完全的,有待于被整合、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因此,作为建构产物的客体总具有暂时的性质,不能与作为认识极限的客体完全一致。正是由于主体世界的客体是主体所建构起来的,所以,在主体发展的不同水平上,有关客体和客体的观念是不同的。皮亚杰告诫人们不要天真地认为自己所有的关于客体的知识都与客体相符合,而应当时时检查自己观念中所包含的主观因素,努力消除了“自我中心化”,使作为认识成果的客体与作为认识极限的客体更为接近。 正确地理解和把握皮亚杰有关客体的思想,特别是有关认识极限的客体和主体建构的客体的思想,对于人们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准确地理解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的思想和命题。 皮亚杰提出过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主体建构客体。如何理解这一命题呢?若单从字面上看,特别是在不了解其“客体”的内在含义的基础上看,这一说法无疑有陷入唯心主义的危险,或者可以说就是唯心主义的观点。然而皮亚杰却反复声称自己的理论与唯心主义是不同的,并曾多次地声明:“……作为生物学家,我永远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14)“可以肯定,在被发现之前,客体就存在着,客体的结构本身也存在着”,“客体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15)如果我们对皮亚杰的客体思想有所了解,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主体建构客体”的思想是以承认客体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为前提条件的,并且仅仅限于认识论的范围。也就是说,只有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才能说客体是主体建构的结果。主体建构的客体与作为认识极限的客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决不能用后者代替前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皮亚杰说:“客体首先只是通过主体的活动才被认识的,因此客体本身一定是被主体建构成的。”(16)“对主体来说,客体只能是客体显示于主体的那个样子,而不能是别的什么。”(17)这就是说,在个体认识发展进程中,外部世界并不是一下子就以客体的形式出现在儿童面前,而是儿童主动地与外部世界发生相互作用后,才从客观现实中分化出客体来。作为被认识的客体,离不开主体的建构。这与作为本体论的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是不同的。但是客体这时仍然是独立于被认识了的、与客观现实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所区别的客体。一句话,皮亚杰有关主体建构客体中的“客体”主要是指认识对象而不是整个客观物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