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4)03-0001-08 按照一般的看法,胡塞尔所发展的“本质直观”(Wesensschau)方法是被整个现象学运动都接受的一般的现象学方法。①舍勒作为早期现象学运动中的代表性人物,自然也不例外,“在舍勒那里,本质直观标志着一种直接的直观,在这种直观中,在将所有设定都忽略不计的情况下,一个实事的本质作为先天而成为自身被给予性”。②进而,人们也常常会说,舍勒接受了胡塞尔的“本质直观”方法,而没有接受其“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或者说,舍勒的现象学甚至只是一种本质现象学,而非“超越论的现象学”。 长期以来,这一对舍勒现象学方法和特征的规定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定见。但是这种定见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1.它不恰当地将舍勒的“现象学还原”与“本质直观”的方法混同,从而忽视了舍勒的“超越论的现象学”的维度;2.它过于简单化地看待舍勒的“本质直观”方法,忽视其对胡塞尔本质直观方法的批评和进一步发展。正是基于这两方面的问题,舍勒现象学自身的方法和特征并没有得到很好地理解和把握。本文将把目光聚焦于后一方面,即尝试在与胡塞尔的本质直观方法的比较和对勘中,彰显舍勒对本质直观方法的基本规定和根本性发展。③ 一、本质直观与先天性 海德格尔曾将“意向性”、“范畴直观”和“先天的本真意义”一道视为现象学的三大决定性发现,④笔者曾经指出,“意向性”这个概念更多承自“现象学的祖父”布伦塔诺,“先天的本真意义”这一方面则更多关联于“现象学的外祖父”波尔扎诺,而“现象学之父”胡塞尔的最根本的功绩就在于以“范畴直观”改造了“意向性”和“先天”,并终而将这三个概念“相关性”地串联在一起,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现象学首要的核心突破就在于“范畴直观”的发现。⑤ 对于现象学家来说,“先天”这个在康德语境中的修饰词(a priori)首先被用作名词(Apriori),它无非意味着“本质性”和“何物性”(Washeit),因此它是可在现象学的直观中自身被给予的观念性存在、“观念性的对象”。但是,这样一种对“对象性先天”的现象学理解,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现象学家们对于“直观”概念的拓展,或者更确切地说,要归功于一种不同于“感性直观”的“观念直观”或“范畴直观”的发现。这种“观念直观”或“观念化抽象”后来也被胡塞尔发展为“本质直观”的方法,进而成为现象学的标志之一。在《逻辑研究》中,这种“观念化抽象”(ideierende Abstraktion)首先被从经验主义的抽象中区分出来,后者意味着“对某个在一个感性客体上的不独立因素的突出”,而与此相对应,在前者中,“被意识到的、成为现时被给予的不是那个不独立的因素,而是这个客体的‘观念’、它的普遍之物”。⑥ 现象学作为一种普遍的、彻底的“经验主义”⑦恰恰就基于这种“直观”或“经验”概念的拓展,如后来胡塞尔所清晰描述的那样,“本质直观并不比感知隐含更多的困难或‘神奇的’秘密。[……]直观、直观性的意识到伸展得有多远,相应的‘观念化’(如我在《逻辑研究》中通常所说)或‘本质直观’便伸展得有多远。直观在多大程度上是纯粹的,在多大程度上不带有任何超越的共指(Mitmeinung),被直观到的本质便在多大程度上是一个相即地(ad
quat)被直观到的东西、一个绝对的被给予之物”。⑧简单而言,“本质直观”作为一种“意识行为”,同感性直观一样,根本上是“意向性”的,它的对象或“相关项”是“本质”或者“先天”。而“先天”根本上也是一种“意向性”的存在,“我们无法想象,这种观念对象在与它们相应的主体心理体验和活动中会不能被意识和认识”,⑨“先天”始终是在“本质直观”中“可能”被把握的“观念性存在”。 胡塞尔的这样一种对“直观”概念的扩展以及进而对“本质直观”和“先天性”的关联性讨论,在舍勒这里得到了“应和”。事实上,正是基于对“直观”概念的反思和拓展,舍勒才最终摆脱了他早期的新康德主义立场,转而开始其现象学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他的“质料先天”学说,继而展开其现象学的“质料价值伦理学”的。 就思想史发展而言,当舍勒1901年前后首次结识胡塞尔时,他们就相互交换了对“直观”问题的看法。舍勒提出“我们直观给予之物的内涵要远比感性组成、它们的发展衍生和逻辑统一形式所能涵盖的内涵更丰富”,胡塞尔也马上指出,在他的《逻辑研究》中他也对直观概念做了类似的扩展,使它也包括所谓的“范畴直观”。“从这一时刻起,一种精神的联系便得以形成,这个联系以后在胡塞尔与笔者[舍勒——引者]之间始终存在着,并且它给笔者带来了极大的收益”。舍勒在后来也表示,胡塞尔构建其现象学的最直接起点是他在《逻辑研究》中引入的感性直观与范畴直观的区分,而且这一区分也是建立理论哲学的新的富有成果的原则。⑩ 从舍勒本人的这一描述中,我们可以确定两点:1.舍勒从一开始就完全赞同胡塞尔对于直观概念的拓展;2.在与胡塞尔有私人接触以前,舍勒自己已经独立地对直观概念进行了拓展。(11)实际上,即便舍勒一再承认他受益于胡塞尔现象学,但他也从未掩饰他与胡塞尔的差异,他从不承认自己是胡塞尔的学生。他曾说,虽然他和胡塞尔在方法论意识方面多有相同,但不仅是在世界观和某些具体的看法上,而且在对现象学方法的解释与应用上,他都与胡塞尔有着很大的分歧。(12)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舍勒并非从胡塞尔那里“学习”了“范畴直观”概念,而毋宁说,胡塞尔“范畴直观”概念得到了舍勒的“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