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德那里,人类历史进程被描述为“大自然的一个隐秘计划的实施”(Kant,8:27),永久和平的保证被归结于“自然机械论”(Kant,8:366)。这似乎意味着有一种超出人的意志之外的力量在推动人类历史朝向永久和平前进,这就是“天意”。由此,自然机械论如何发挥作用,天意与人作为理性存在者的自律是什么样的关系,就成为康德研究中富有争议的话题之一。在1995年的第八届国际康德大会上,艾利森(Henry Allison)和盖耶(Paul Guyer)分别提交了两份针锋相对的解决方案。艾利森主张,在自然机械论中人对理性的运用无非是受其自利倾向所驱使的工具性运用,其目的在于自我利益的满足,因此即使是魔鬼的民族也有可能实现永久和平。盖耶则认为,仅仅是人的自利倾向并不足以保证永久和平的实现,朝向权利概念的彻底实现的历史进步仍须以人的道德意志为前提,在此意义上自然机械论作为永久和平的保障的充分性实际上被否认了。艾利森和盖耶的立场代表了当前的康德研究中对于这一问题的两种基本解读。(cf.Allison,pp.37-50;Guyer,pp.51-70; Ludwig,S.71-88) 本文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新的解读,以调和艾利森和盖耶之间的分歧,同时捍卫康德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的前后一致性和论证上的充分性,本文在论证上先从康德的另一个更为根本的概念,即启蒙的目的和在康德哲学中的体系性意义入手,将首先证明启蒙作为一种手段最终指向的是人的道德的-实践的使命的实现,而后者则体现在一个完善的公民宪法的建立之上,因此启蒙的目的与自然机械论所指向的目标是一致的。而康德意义上的持续的历史进步必须以人的最低限度的道德特性为条件,这一道德特性并非如盖耶所认为的那样基于人的道德意志,作为人的社会性的产物内在于自然机械论之中。不管是将历史进步的动力仅仅归结于人的自利倾向,还是认为还需要人的道德意志的解读,都忽略了人的非社会的社会性之中所隐藏的使得人与人之间的最低限度的平等成为可能的人类学基础。历史进步的可能性最终取决于人在其非社会的社会性的驱使下对自己的理性的运用,即人的自我启蒙,而未寄希望于人的道德的改进。就此而言,天意与人的自我启蒙在康德的历史哲学中是协调一致的。 一、启蒙与人的权利的使命 “启蒙是人摆脱归咎于他自身的不成熟。不成熟是没有他人的指引即无能力运用他自己的理智。当其原因并不在于他缺乏理智,而在于他缺乏不经他人的指引去运用他自己的理智的毅力和勇气之时,这一不成熟就是归咎于其自身的。勇敢去认识(Sapere aude)!有勇气去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是启蒙的口号。”(Kant,8:35)在《什么是启蒙》一文中,康德以这样简短的定义对祖尔纳(cf.Z
llner,S.116-117)问题作出直接回应,后者于1783年在《柏林月刊》上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人们开始启蒙之前,需要先好好回答这一几乎与什么是真理一样重要的问题!”(Z
llner,S.116)康德和门德尔松则于1784年分别对此问题作出了相互独立的答复。但这一问题对康德而言并不是贸然提出的,他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贯穿于整个哲学思考的始终。依据康德的定义,启蒙是去独立地运用自己的理智,从而摆脱不成熟状态的过程。“勇敢去认识”并非是对特定的人,而是对每一个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个人所提出的要求。但人为什么需要启蒙自身?因为其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使命或者说天职正在于“自我思考”。(Kant,8:36)任何试图阻挠甚至禁止人的自我思考以及由此通往进步的行为在康德看来都是“对人类本性的犯罪,这一本性的原初的使命正在于这一进步”。(Kant,8:39)这表明启蒙所要求的自我思考以及由此在启蒙中的不断进步乃是出自于人的使命自身的要求,启蒙并非自在的目的,而是实现人的使命的必要的手段。 对人的使命的追问至少可以回溯到斯多葛学派的哲学问题。这一问题在18世纪下半叶的德国——主要是受斯帕丁(John Joachim Spading)的《关于人的使命的考察》的影响——重新成为了哲学探讨的中心议题,甚至可以被视为德国晚期启蒙的标记。但康德对启蒙和人的使命的理解更为深刻。启蒙不再如在门德尔松那里被限定于理论的领域,而是指向了人的自由的思维方式,即独立运用自己的理性的能力。启蒙所首先要求的是人的理智的自足性,后者虽然也能促进知识的进步,但这并非最终目的。人所必须摆脱的不成熟在康德看来是可归咎于自身的,这意味着不能将人的不成熟简单地归责于社会的客观的知识状态,而需首先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将启蒙视为共通感的第一个准则,启蒙因此构成了人的主观的认识与判断的普遍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并可进一步被视为真理的主观的试金石。正如其在《什么是在思维中朝向自身?》中所言:“自我思考意味着在自身之中(即在自己的理性之中)寻找真理的最高试金石,任何时候都去自我思考的准则就是启蒙。”(Kant,8:146)但康德这里理论的东西已经不再像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一样被视为以其自身为目的的知识;相反,即使是数学和逻辑的知识也不具有自在的价值,而需服务于人类理性的根本目的,“在此意义上哲学就是与人类理性的根本目的相关的一切知识的科学”。(Kant,3:B867)所有的人类认识在根本上都必须以促进人的理性的根本目的为目的,而其中作为终极目的的则无非是“人的整个使命”(Kant,3:B868),即人的实践的或道德的使命。康德因此赋予了实践理性相对于理论理性的优先性。在《判断力批判》中,启蒙也被定义为摆脱成见或迷信,但这一定义并不能简单地被视为一个消极的定义;相反,其始终要求对理性的积极的运用,并由此与一个积极的目的联系在一起。在《什么是启蒙》中,康德将启蒙的口号“Sapere aude”译为“有勇气去运用你自己的理智”,但这一口号的完整意义需要通过《遗著》的另一个译法才能体现出来:“哲学(doctrina sapientiae)并非关于人被创造成什么样的,而是人从自身出发应当将自己塑造成什么样的艺术。‘sapere aude’,为了你真正的绝对的目的而尝试运用你自己的理智。”(Kant,21:117)康德在此再次强调了实践理性的优先性,并将理智的自足性明确地与人的“真正的绝对的目的”联系了起来,而后者在康德的语境之内则指向了人的实践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