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947(2013)04-0067-16 一、问题的缘起与行文进路 近来,在加快保障房建设和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双重调控”下,房价奇高、巨量商品房空置和庞大的中低收入群体“望房兴叹”的住房乱象有所缓解,但达致彻底破解还面临诸多挑战。如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致其似乎难以长期支持房价合理回归;一些中高收入群体认为“双重调控”使其资产缩水而衍生一定的抵触心理;“十二五”以来开工建设的保障房陆续竣工验收,并将进入使用渠道,而促进保障对象识别的住房户信息系统等相关体系还未有效建立,使得防范保障房异化的安全网难以织牢;另外,理论界也有保障房建设和房价回归影响房地产繁荣,乃至影响经济保增长的顾虑;在上述基础上,一些社会成员就此批评住房调控政策不连续、政府建保障房是好心办坏事,等等。制度理论表明,体制是系统演化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住房领域的逻辑亦然,要彻底治理住房领域乱象,从而有效地破解房困并促进住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本理路在于继续深化房改,“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①。 然而,文献回溯表明,关于如何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也即商品房和保障房协调发展(“两房协调”)的新住房体制②,理论发展总体贫困,难以指导实践层面的体制构建。 其一,与“新住房体制”称谓相似的“住房新体制”、“新住房制度”等术语虽已出现(包宗华,2009;刘志峰,2000),但正如文后房改历程回顾所示,彼时的“住房新体制”、“新住房制度”的核心要义是住房商品化,因其凸显保障房基本缺失或发展不足,只能称之为“新住房体制雏形”,而完全意义上的“新住房体制”,即“两房协调”的新住房体制的相关表述,近来才始露端倪。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将保障房正式写进党的文件中,并指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即为明证。 其二,目前,关于如何构建“两房协调”的新住房体制,理论成果仅归集为极少量的学理简文和民间万言书,万言书以经济师李明和律师迟夙生提交的16000字的《关于深化二次房改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议案》为典例,学理简文如《建立“两房协调”的住房新体制》。除此外,相关的专有性核刊论文几乎空白。 其三,国外对中国住房旧体制市场化转轨评述较多,而对新住房体制构建缺少系统探究:如世界银行(1992)曾指出,住房体制要彻底改革,必须切断职工与“单位制”房供之间的脐带,但有专家(Rebecca L.H.Chiu,1996; Lai,O.-K.,1998)发现切断单位福利房后,房地产市场活跃的同时却出现国企下岗人员、城市化迁移人口购房能力不足,上述专家警示,政府部门忽视房改中的房困将造成社会的不和谐甚至动荡。 方法论维度,体制属性、体改目标和改革原则是建构体制理论框架的主题。国外理论探索对新住房体制构建有所启示,但未深触其主题;国内理论界已在住房属性和新住房体制构建轮廓上有着墨,宏观调控当局也对未来住房制度构建完善的大方向予以体认,但未在全景化观照房改历程的背景下,系统全面地深入阐述如何搭建新住房体制基本框架。 文献回溯的结果不但凸显了新住房体制理论成果贫瘠的危机,还展明一个时局性矛盾:即新住房体制理论发展的贫困化与社会各界切望体制重构的现实形成巨大落差。虽然文后房改历程的概览表明,住房领域两难问题已推动实践层面的住房体制走完“二次房改前期”之旅,但因在体改目标、改革原则等理论的系统化建设方面不足,其进路也就类似于早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撞击反射”或“摸着石头过河”,从而在相关层面衍生新的体制缺陷与种种不和谐。 鉴于此,如何晰定“二次房改”的目标和原则③等理论主题,以构建契合国情的新住房体制,为住房产业健康发展和房困破解提供体制动力,进而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学业两界亟须回答的重要命题。 本文将按下列进路对该命题做系统阐释:首先晰构住房体制核心概念框架,然后,在晰构的概念框架下梳理“一次房改”和“二次房改前期”改革目标与原则,探究此间改革目标与原则何以偏误的深层要因,追寻该理论线索,最后展明“二次房改中后期”新住房体制构建的目标与原则。 需交代,针对新住房体制理论发展贫困的现状和住房范畴的庞杂性,在晰构住房体制核心概念框架的基础上,也将对必要的附属概念进行界定,或简溯房改相关内容,它们因需而散布文中,协同优化新住房体制构建命题的阐释语境,以促进理论创新的和谐与普适。 二、住房体制核心概念框架的晰构 新住房体制的动态构建表现为一个旧体制向新体制的皈向,科学确定并深入阐述其目标、原则,无疑需新制度主义的先进理论加以指导。作为理论表述的基本工具和理论内核的基本粒子,核心概念也是理论发展的先导和重要的方法论。因而在新制度主义指导下重新晰定住房体制相关核心概念,进而构建其框架,有利于供给统一和谐的阐释语境,规避因内涵外延上的混乱交叉而重演理论解读的偏误,对推动住房体制改革沿健康轨道行进并实现改革目标也显关键。此前,由于住房体制领域核心概念界定不精确、偏误,而影响房改目标、房改原则先进性的局面需扭转。这些需重新晰定的核心概念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