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报处原名弘法处,成立于1932年3月伪满建国之初,期间历经十四年的不断扩充,其名称几易沿革,职能日趋复杂,最终成为日本对东北进行殖民管理的总机关。 一、伪满弘报机构的设置与职能强化 伪满成立之初,日本有感于“政治之妙谛在于民心之归一”,急需建立一个对内了解“民心之动向”,对外“明了我国策发展之实况”的殖民宣传机构,弘法处应运而生。该处隶属于资政局,受国务院管理,其责任为:“建国并施政精神之宣传”;“民力涵养及民心善导”;“自治思想之普及”(吉野丰,1941)三项。作为伪满负责新闻宣传的过渡性机构,该处仅存在四个月即被废止。此后,伪满对外宣传事务由其外交部宣化司负责,而“政府之新闻发表”则由国务院秘书处内设的新闻班负责(陈维智,1941)。 1933年2月,伪满情报处成立,隶属总务厅管辖。依据规定,情报处负责“宣传之计划于实施事项”、“政府部内宣传纸联络事项”和“民间宣传团体之监理事项”(刘盛源,1941)。情报处内设中央宣抚小委员会,编印《宣抚月报》(后改名为《弘宣》)为机关报,同时编印《满洲国概览》、《旬报》等印刷品进行对外宣传。与弘法处相比,情报处的职责已更为具体,在监控民情的同时甚至直接参与讨伐队的军事行动。(张玉芝,1992:320) 1937年7月,情报处更名为弘报处,依据伪满官职规定,该处为“总务厅之一处”,负责事项扩充为“弘报机关之监理”;“宣传之计划制定”;“宣传之联络统制”;“重要对内外宣传之实施”及“情报”五部分。弘报处与总务处下设的企划、法制、统计、人事、地方五处共同构成了伪满洲国的“政治中枢机关”(黑龙江日报社新闻志编辑室,2001:253)。更名后的弘报处,其具体职权涉及“宣传之联络统制”、“通信事业”、“新闻事业”、“映画事业”等之“监督与统制事宜”,其职权可谓“无力不致”,俨然已成为一个“情报宣传之综合官厅”。(吉野丰,1941)1940年12月,弘报处又将原来治安部负责的“映画新闻出版之检阅”,交通部负责的“新闻通信之检阅事务”,民生部负责的“文艺、美术、音乐、演剧映画、唱片机、图画等文化行政事务”,以及外务局负责制的“对外宣传实施事项”,统一收归统辖。至此弘报处最终成为一个集新闻、出版、宣传与文艺监管等职能于一身的殖民机关。 纵观弘报处的机构设置过程,笔者认为其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值得注意: 首先弘报处隶属于总务厅,在伪满中央行政机构中地位举足轻重。总务厅是日本控制伪满中央的核心部门,其各级官吏均为日本人直接充任,地位在伪满国务院之上,又被称为“官厅上之官厅”,实际是“伪满最高权力机关”(吉野丰,1941)。弘报处处长均采取日人直接充任的方式。先后由八木沼丈夫①、川崎寅雄②、小林启善(陈维智,1941)、宫胁襄二③、堀内一雄④、神吉正一⑤和武藤富男⑥担任处长。按日人说法,“弘报处即对总务厅中之一处,又掌管人民之直接事项,一方于政治中枢之总务厅内,参划政治之枢机,一方面插根于国民之中,直接办理人民事项,乃弘报处之一大特色”(吉野丰,1941)。 其次,弘报处对东北新闻控制和舆论干预,经历了从间接控制到直接控制的演变,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向。日本占领东北之初,在军事高压之外试图“攻心为上”。弘报处官员宣称,“统治异族的方针,先要取‘以乃言和彼’的方法,实在不能归顺,再诉诸武力也不晚”。(高桥源一,1940)所谓“以乃言和彼”的意思就是“用宣传使对方归顺”。为此,日本在1936年组织伪满主要报社成立“满洲弘报协会”,由“政府大部出资”,负责“全满各新闻社投资”,“监督新闻通信事业”,形成了由弘报处通过弘报协会监督报业的模式。弘报协会的存在,令弘报处颇为掣肘,时常抱怨,“间接监督全满新闻社及通信社……不能直接监督各新闻社”,“事务之进行上,颇为不便”。到1940年1月,弘报处召开“全国新闻社长会议”后,突然宣布解散弘报协会,实行“新闻新体制”,“以期指导监督之彻底”(陈维智,1941),至此,弘报处实现了对伪满新闻业的直接操控。 最后,弘报处将报业的控制和管理,视为其各项工作的“中核”。该处组织严密,分工明细,拥有一支专业化的舆论监控队伍。弘报处成立之初,即提出“弘报处要成为舆论之代表者”,将职能定位为,“当国策遂行之际,唤起国民之积极舆论,对于国民加以启蒙教化,使之成为巩固组织”,而所谓“积极舆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报纸来引导舆论。日本奉天次长松田说,“真是一件可惊人的事情,大众的脑袋除了报纸上所念的事情以外,简直什么也没有,差不多省公署官吏的脑袋都是由报纸养成的,报纸真是很可怕的东西”。弘报处长武藤富男也承认:“报纸的记事一登载,马上就能惹起种种的话题,报纸的威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我国政治的改革,总要从报纸先鞭策不可”。(武藤富男,1941) 弘报处的机构组成分工明确,下设弘报处长1人,和“辅佐处长”的参事官8人。参事官的职责重大,“树立弘报计划”,“审议弘报之问题”,“研究政府所实施之重要政策”皆为其职责(刘盛源,1941)。参事官下设庶务、新闻、放送、映画、宣化、检阅、情报八个班,分别负责新闻之指导统制、记事之指导及审查、记者事项等;“政策之映画及演艺之指导”;“内外宣传之实施”等事项。各班设班长一人,受参事官辖制。该处还设有“日满弘报联络会议”,可“不依官制手续,认为有必要时,随时招集”(吉野丰,1941),用以协调满洲国与日本、关东军、满铁、协和会等机构在新闻监管和舆论控制上采取一致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弘报处为扩大其政治传播范围,在地方建立了省、市、县、旗各级弘报组织,并定期培养和训练地方“弘报要员”以加强地方民众对日本统治的认同。弘报处规定每年在地方组织中选出30名弘报要员,实行两个月的训练,其内容包括“弘报之简单理论及宣传、宣抚、情报、检阅等实践工作”。(弘报处地方班,1940)弘报处对地方人员的职业要求很高。参事官高桥源一指出,县里的弘报员应该是“县干部的中坚人物”,他们应该具备“传道之信念与科学之冷严,一旦有事不畏缩,以周密之计划,创意之功夫,一切之手段方法以贯彻所期之目的。”(高桥源一,1940)为此,弘报处创办《弘宣》⑦杂志,专门用于各地弘报要员交流“宣传理论技术”和“实际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