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18(2013)04-0050-03 改革开放30余年,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规模急剧扩大,教育机会也大幅增加,我国已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然而,也正是在这一进程中“教育产业化”的发展模式,或曰教育发展的“经济主义模式”,在很大程度损害了公办大学的公益性、公平性;日渐回潮的“官本位”和“行政化”,损害了现代大学作为研究高深学问的机构的学术性和创造性活力,大学的品质和公信力逐渐出现了问题[1]。与此同时,中国大学不仅遭遇到了社会转型的危机,诸如市场经济、人口压力、劳动就业、腐败风气等各种矛盾的压力和冲撞,作为“80后”和“90后”的新生代,而且还面临着科技革命、知识经济、网络技术、大众文化等人类文明整体转型的共时性的挑战,如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需要我们以更大的智慧去适应变化、迎接挑战。 目前,对我国大学发展最大的障碍有三个方面,或曰三座“大山”:即行政化、定量考核和就业压力。这三个方面分别对应于大学的三类不同主体,行政化直接影响大学校长的领导作风,从而影响着学校的校风;定量考核直接影响着大学教师的教风,从而影响着学校的教风;就业压力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风,从而影响着学校的学风。大学需要行政,也需要科研,更要强调大学生的就业,但是,在这三座“大山”的影响下,大学领导行为过度行政化、大学教师行为过度科研化,大学生行为过度就业化。 一、大学领导的过度行政化 长期担任剑桥大学学术副校长的阿什比勋爵曾直截了当地指出:“大学的兴旺与否取决于其内部由谁控制。”200年前的柏林大学是名副其实的“学术共同体”,因而,大学在实现基本自治的同时,也做到了教授治校。但是,随着大学体量、形态、使命和功能的全面扩大,大学已由19世纪中叶纽曼所赞许的“一群僧侣居住的村庄”演变成为像加州大学这样“充满无穷变化的大都市。”教授学者很难承担大学治理的所有事务,聘任专职和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解脱教授学者的“俗务”并为之提供更好的服务就成为必然。所以,现代大学离不开行政管理。 我国大学的行政化有两层意思,一是外部行政化,即来自政府的行政化。在我国,大学都是有行政级别的,并且每个大学都有其固定的行政隶属关系,领导干部,尤其是大学的书记、校长都是上级任命的“政府对大学的行政干预日益强化,大学越来越像行政单位而非独立的教学科研机构。”[3]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大学还只是政府的一个附属物,是政府职能在大学的一个延伸。二是内部行政化,具体表现为,校、院(所、中心)、系都对应有不同的行政级别以及行政管理人员的越位、专权。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并管辖、控制甚至挤压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的“异己力量”。“主人”变成了“公仆”,“公仆”变成了“主人”。这种“主”、“仆”颠倒是大学行政化的一个典型特征。 和大学日常的行政管理相比,我国大学的行政化早已不是对大学行政事务的管理,而是一种特有大学管理体制,实质上是一种过度的行政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机制。目前大学的拨款制度和使用机制,是将大学和政府机构等同起来。大量的时间消耗在经费申请和使用上,严重阻碍了大学的正常运转。二是人事制度。大学人事制度和政府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基本一致“处长一走廊,科长一操场”。随着高校行政化趋势的增强,必然导致高校权力的过分集中,从而助长了高校职务犯罪的频发[4]。 行政化直接作用于大学的校长(书记)。大学校长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精神领导,作为精神领导,校长不仅自己要对大学的发展充满自信,还必须激发大学所有成员的信心,唤起他们对大学理想一致行动的共同信念。然而,高度的行政化使大学校长(书记)始终扮演着一个行政官僚的角色,而不是一个职业教育家。因此,校长(书记)更多地只对上而不对下,和他(她)所在的大学没多少根本的利害,本轮任期后,下一轮在哪任职,他(她)自己也不清楚,这完全是上级行政部门的安排。校长(书记)是一校的最高领导,是一所大学运行的核心和灵魂,他(她)的这种只对上而不对下的工作作风,严重影响着学校的校风。 如前所属,我国的大学作为政府的延伸,其组织结构基本是政府的浓缩型翻版,受校长(书记)只对上而不对下的工作作风的影响,大学内部学院领导、职能部门领导也呈现出日趋严重的行政化倾向。二级学院、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等部门的领导大都由教授、博士兼任,这一方面使大量的教授学者身陷繁杂的行政事务而荒废专业,另一方面又严重挫伤了专职行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专职行政人员好不容易熬到要提拔时,学校会突然空降一个教授或年轻有为的博士来出任该部门的处长、副处长,彻底扑灭了专职行政人员的升迁希望。过度行政化像是深埋在中国大学肌体里的一颗毒瘤,全面影响着中国大学的健康发展。 大学“去行政化”,主要在于政府部门不能把大学作为其行政附属机构纳入官僚体系并按下属职能部门那样进行控制。应厘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边界,厘清行政人员和学术人员的权责,建立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使这两种权力相互制衡,共同服务于我国大学学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政府应不断营造宽松、自由、多样化发展的氛围及环境,让大学能够自主、自律,办出特色,办出个性。同时,大学内部也要根除“官本位”的积弊,真正建立和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制度和文化环境。解决此类问题的核心在于身居大学管理高层者的价值取向。对于一个真正献身教育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大学校长而言,有相应的行政级别也好,与行政级别完全脱钩也好,应当是无足轻重的。我们期待中国也能像美国那样有一批大学校长成功实现从学科专家到真正教育家的角色转换。这批有思想、有创建,更有建树的教育家的出现,既标志着“大学去行政化”的成功,也可进一步推动大学内部治理中的“去行政化”,进一步调整大学与政府、市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