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55(2013)05-0008-13 从上世纪70年代的欧洲政治合作(EPC),到冷战结束后的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欧盟在政治、外交乃至安全领域的一体化与制度化程度不断提高。时至今日,我们既不能认为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已经达到如欧盟在经济治理方面的“共同体”模式,更不能简单地认为这一领域仍处于无政府状态下的政府间合作形式。有学者认为,欧洲一体化在外交与安全领域已经经历了“政府间论坛(1970—1973)、跨政府信息分享(1973—1981)、合作的规范创造(1981—1986)、组织化(1986—1993)和走向安全治理(1993之后)五个阶段”。①自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署后,《阿姆斯特丹条约》与《尼斯条约》都在当时的国际政治背景下不断强化这一安全治理结构的法律基础、组织形式与运作效能。虽然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与民族国家存在中央权威政府管理下的安全治理不同,共同体在这一领域的介入程度有限,成员国的利益偏好与谈判协商仍很大程度上决定着CFSP的运作和实践,但是针对近年来欧洲一体化发展实践,尤其是欧盟制宪进程与《里斯本条约》的出台,笔者认为,欧洲一体化,尤其是在政治一体化层面,欧盟的制度、资源发生了一种“融合”的趋势。一种源于制度与认同的内生动力逐渐成为约束民族国家、推进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发展的新的重要因素。有学者将这一现象概括为“布鲁塞尔化”的趋势。 一、“布鲁塞尔化”的概念 “布鲁塞尔化”(Brusselisation)最早由大卫·艾伦(David Allen)提出,认为是“以布鲁塞尔为中心的决策机构的稳步强化”,或“在一致性的名义下外交决策权威从各国首都逐步转移到布鲁塞尔”。②中国学者陈志瑞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成员国的主导和控制作用已经弱化,决策机制逐渐从一种水平的、离散的结构趋向垂直和集中,开始以布鲁塞尔为中心形成并输出欧盟的外交和安全政策”③。这一进程将使得联盟的外交与安全政策不断趋向集中、连续与统一。其内涵有三点: 首先,“布鲁塞尔化”描述了欧盟大量外交政策机构在地理上的一种集中倾向。“布鲁塞尔化”的进程起始于《马约》,当时EPC的外长会议被合并到欧盟总务理事会中,EPC的政治委员会和秘书处都成为部长理事会下属机构。欧盟还设立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协调成员国在外交上的行动并执行相关政策。此外,政策规划与早期预警小组(PPU)、政治与安全委员会(PSC)、欧盟军事委员会(EUMC)以及欧盟军事参谋部(EUMS)等一系列组织都在布鲁塞尔集中建立。其中,作为欧盟共同防务的中枢,政治与安全委员会进驻布鲁塞尔的意义最为深远。 其次,保留政府间主义的制度安排,同时加强形成共同政策与对外联合行动的能力。冷战结束后欧盟的政治实践表明,成员国希望在外交与安全领域进一步让渡国家主权的意愿是微弱的,发展出具有国家特性的“欧洲外交政策”越来越不切实际,而成员国又寄希望于联盟来解决该领域中单个成员国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地区冲突、移民、跨国恐怖主义等,国家间合作的欲望又是强烈的,因此,需要构建一种超过传统政府间国际组织但又不能削弱成员国外交主权的新的合作模式。于是,形成了以欧盟部长理事会(总务理事会),也就是“布鲁塞尔”为核心的一系列决策机制。有学者称其为“跨政府主义”,④也可以被认为是“强化的政府间主义”。与此相关的结果是,成员国意愿之间的矛盾导致了该领域长期存在能力与期望的差距。 再次,“布鲁塞尔化”体现了一体化“进程”的影响。“布鲁塞尔化”这一概念与“政府间主义”不同,它不仅描述现象,还体现着事物的运动性或者发展的进程性。通过不断将各成员国的外交部门和人员聚集在布鲁塞尔进行政策协商和交流互动,展现欧洲政治一体化机制逐渐丰满、成员国对外政策诉求不断被联盟决策机制所引导融通以致欧洲认同逐渐“汇聚”的进程。 二、“布鲁塞尔化”的理论基础 “布鲁塞尔化”的理论基础是由表层的政府间主义与深层的建构主义共同构成。政府间主义体现其现实特征,反映了联盟对政府间制度安排的改良和创新,但建构主义却揭示了这一概念的内在特征,或者说是“未来观”,即把CFSP既当手段又作目的,追求建立共同的联盟价值观,或者说是“欧洲认同”。 运用社会化建构理论分析,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布鲁塞尔化”不仅改变着成员国对自身角色的定位和利益偏好,也塑造着欧盟作为国际行为体的“集体身份”,形成了温特所说的“构建有目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的那种‘共有观念’”,⑤使民族国家的理性选择受到了极大挑战。所谓“身份”,即界定了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我们是谁”。对德国、比利时、法国等主权国家来说,它们不只是欧洲国家,还是欧盟国家。欧盟的成员身份意味着自愿接受某种政治秩序是合法的,并且需要承认一套规则和义务是有约束力的。当有了这种角色认同之后,民族国家的行为、话语等都会发生“潜移默化”的改变,因为“行为体需要知道在欧盟范围内的适当行为的规则”。⑥除了角色认知外,集体身份还构建出一种“文化”。温特提出存在三种国际体系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当今的国际社会总体是以洛克文化为主导的,而欧洲是国际体系中最为接近“康德文化”的地区。康德文化的观念特征是友谊、合作与共存。与此类似的观点包括卡尔·多伊奇(Karl W.Deutsch)提出的“多元安全共同体”⑦和罗伯特·库珀(Robert Cooper)所谓的“后现代世界的安全”。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