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F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28(2013)04-0017-12 在当前基层法治实践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上访人利用信访制度,以行使信访权利的方式提出诉求,并以群体聚集、闹事等极端手段要挟地方党委政府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可以被称为“群体性闹访”。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然而闹访人却罔顾法律规定,在上访中采取过激行为,围堵政府机关、静坐、打横幅、呼口号,妨碍政府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近年来,闹访现象尤其是群体性闹访有愈演愈烈的不良倾向,其中,群体性涉法闹访更是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涉法闹访是指本该由法院、特定行政机构依法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却不找相应的机构,甚至拒绝这些机构的介入,而是坚持找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通过闹访表达诉求、促进问题解决。目前,群体性涉法闹访在很多地方不断出现,在交通、医疗、校园伤亡事故中尤其突出。 当前社会中大量的涉法事务,是通过信访渠道甚至闹访的方式得到解决的。甚至过去依据法律程序解决的涉法事务,人们也越来越青睐于通过闹访来吸引党委政府的关注,而往往只有通过闹访将事情闹大,党政领导人才会高度重视并解决问题。群体性涉法闹访是透视基层法治的一面镜子,也是一种需要理论解释的法治现象。为什么遇到问题后人们不依照法律办事而要闹访?为什么会不断出现群体性涉法闹访事件?为什么党委政府不能将问题引导到法治轨道上?群体性涉法闹访带来了怎样的法治后果?这些都是需要基层法治研究给予回答的问题。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深入剖析群体性涉法闹访现象,本文将以2011年7月在江西义县的调研为基础展开分析和论述。① 一、群体性涉法闹访及其特征 在江西义县的两个乡镇调研期间,我们遇到的群体性涉法闹访非常突出,主要出现在交通、医疗、校园伤亡事故中,并都牵涉到人身伤害或人员死亡。在当地,这些纠纷过去很长时间里曾经由特定行政机构(交警大队、卫生局等)协调解决或提交法院审判,现在却几乎都通过群体性涉法闹访倒逼当地乡镇政府协调解决。而且,不可思议的是,若无法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乡镇政府还需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案例一:2010年,古楼村村民刘某被电动三轮车撞死。目击者报警后,县交警队去现场处理事故,刘某的亲属根本就不理会。刘某的亲属将刘的尸体抬到出事路段,后来又抬到县政府并在政府大院里摆灵堂。最后,在县政法委的协调下,刘某亲属获赔30万元,肇事者赔偿28万元,肇事者所在的龙津镇政府赔偿1万元,刘某所在的石鼻镇政府赔偿1万元。 案例二:2011年5月,新建镇有两人被石鼻镇的王某开摩托车撞成一死一伤。死伤者家属坚持要求赔偿20万元,但是王某家里很穷,根本拿不出钱。死伤者家属于是到石鼻镇政府挟尸闹访,严重影响镇政府办公秩序,县里领导出面调解也无济于事。最后,市政府领导协调决定,石鼻镇政府赔偿5万元,新建镇政府赔偿5万元,肇事的王某借钱赔偿10万元。 案例三:2010年,杨希恒之妻在义县人民医院做子宫切除手术时被划破尿管。杨希恒要求医院进行医疗赔偿,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并支付精神损失费。医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杨希恒及其亲属于是多次到县市政府上访。一次,杨希恒召集三十多人在县政府门口聚集静坐,县信访局局长出来安抚。杨的一个亲属情绪激动下拉扯了该局长的衣袖,县里立马派人把这名亲属抓起来,并将事件定性为聚众闹事,问杨希恒是“先拘留再谈判,还是先谈判再拘留”。杨见势头不好,态度才有所软化,接受了县里的处置意见:义县人民医院承担杨希恒之妻的后续治疗费用并赔偿3万元,镇政府发放抚慰金4万元。 案例四:2011年,南水村村民李某骑摩托车撞死了东山村村民王某。李某家里很穷,只同意赔偿3万元,王某的亲属当然不接受这么低的赔偿金额,但无法给李某施加更大压力。于是,王某的丈夫就在村口的公路上拦车,凡是李某所在的南水村的村民一律不准通行,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逼迫乡政府出来调解。最终,在镇政府的调解下,李某答应赔偿12.5万元,镇政府给王某丈夫解决了低保。 案例五:石鼻镇有个学生在县高中读书,2011年高考前因心理压力太大而跳楼自杀。该生家长及亲属几十人到县高中聚集讨说法,因处于高考期间影响极坏,县公安局只好将聚集人群强制驱离。家长和亲属于是换地方到县政府大院闹访。最终,在县政府的调解下,县高中作出了6万元的补偿。 案例六:2010年10月,石鼻镇二中学生刘柯兵与同学刘行杏、刘信等人因争执而打架斗殴。刘柯兵被刘行杏用水果刀刺穿肺部而倒地,后抢救无效死亡。刘柯兵的父母和亲戚多次到学校、县信访局闹访,抬着死者的遗像在教学楼前和教室里烧纸、燃鞭炮。在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副县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镇党委书记等多人六天五夜的不断调解下才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获赔45万元,其中,刘行杏的监护人赔偿18万元,刘信的监护人赔偿12万元,石鼻镇二中赔偿13万元,石鼻镇政府支付抚慰金2万元。 类似的案例在石鼻镇还可以列举更多。在当地,现在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每逢有人员伤亡,接下来必定发生群体性涉法闹访事件。在调研中,石鼻镇政法委刘书记说:“现在只要听说本镇出了交通事故,或者出现了死人的事情,我就会做好心理准备,吃顿好饭,好好睡一觉,因为我知道,第二天肯定没时间吃饭休息,要与闹访的人耗一整天。发生事故后的第一天,死伤方肯定会动员全家族到县里镇里闹访,而且情绪激烈、要求高,很难轻易接受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