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5 文献标识码:A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现象学界领军人物马礼荣先生(Jean-Luc Marion,又译马里翁或马里墉),在其2003年出版的《爱洛斯现象》(Le phénomène érotique)一书中提出了极其通俗化的一个概念“l'amant(爱洛斯者)”,后者常常被众多研究者所忽视。我们认为,这一概念其实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甚至担当起建构一种新理论的某种功能:一方面,“l'amant”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施爱者或去爱者(celui qui aime)”,而且更是“爱洛斯(eros)”维度之上的前进者,因为马礼荣先生把“l'amant”视为他称之为“第三种还原”①的“爱洛斯还原(la réduction érotique)”的实施者;正是基于这个理由,我们主张把其译为“爱洛斯者”。另一方面,马礼荣先生称“爱洛斯者”就是“去爱的自我(ego amans)”②,以期代替笛卡尔的“在思的那个自我(l'ego cogito)”,或者说“去思的自我(l'ego cogitans)”。这是不是意味着,就如现象学在其思想体系里只是一种方法性的东西,马礼荣先生在巨著《既给出》(
tant donné,1997)中所提出全新概念“l'adonné(沉醉者)”③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他真正想创建的是一种新的自我理论呢? 一、从“去思的自我”到“去爱的自我” 《爱洛斯现象》一开头对于认知,认知欲望以及享乐自身的欲望等等的探讨,可以视为是对柏拉图《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的那个提问,即“对于认知的欲求与对于智慧之爱(哲学)是一回事吗?”(376b)的一个回应。对于认知的欲求(philomathia)与对于智慧之爱(philosophia)是同义的,因为它们都在纯粹理智性的活动之中起作用。可问题是,我们为了什么而去认知呢?马礼荣先生一开头就问,“所有的人都欲求认知,没有人欲求不知。在不知与知之间,人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认知。然而为什么呢?”④ 人们可能会说,认知是一种快乐,我们认知是为了去体验认知的快乐,享受认知的行为,最后是为了在穿越认知过程中享乐我们自身。不过,尽管认识往往使我们满意直至快乐,然而它并不总是这样;认识常常也使我们受挫,甚至伤害我们或烦扰我们,直到遭受到痛苦;可是我们为什么还要承认,冒险去知道真理要比什么也不知道有价值呢?马礼荣先生认为这是因为“自身保卫的欲望”在其中起作用,“认知欲望朝向已知者(le connu)或可知者(le connaisable)——然而首先和最后是为了认知者(le connaissant)的利益。在他之中,自身保卫的欲望即享乐自身的欲望,显得比认知欲望更基本”。⑤简言之,享乐自身的欲望决定认知欲望,决定我们为什么去认知。 进一步说,任何认知欲望,使人认知认知者都要优于使人认知他所认知的东西,就如马礼荣先生这样总结道:“对象因确定性(certitude)而闪耀,然而,如果它不参照‘自我’(l'ego⑥)(只有他看到它且尤其创立它),这种确定性就不会有任何意义。对象的确定性[其确证书(certificat)]应归功于确证(certifie)它的那个‘自我’。在确定的对象之中,事实上且在权利上其确证人(certificateur)首先出现”⑦。简言之,构成对象,无非就是通过它使我享乐自我。 技术的诸产品和科学的诸对象,逻辑的诸命题和哲学的诸真理,是它们,能够很好地享有世界的全部确定性;而我并不是它们;“有什么用?”问题根本地使这种徒然的确定性失去信誉。有人也许会说,形而上学成功地把世界众事物的确定性伸展到“自我”。可是,如果我们认可确定性的单义性,认可众对象的确定性能够在同一意义上回流直到确证它们的那个“自我”之上,那么,只有一种结果,“我让自己成为了自我本身的对象且我只得到一种对象的确定性”⑧。而如果我本身得到的是一种对象的确定性,如果我只能以对象的方式才是确定的,我就成为了一个对象,我作为“自我”就自身失败了。所以,“……形而上学自认为完成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探索。然而,这种完成只说明它的轻率”⑨。 如果众对象的确定性无法伸展到“自我”,这就涉及两种确定性:对象的确定性和“自我”的确定性。我们都知道,笛卡尔对于我思(Cogito)的论证,得到的正是“自我”的这种确定性。哲学史上对Cogito问题的探讨,有很多论证,基本上都属于马礼荣先生所说的“符合规范的论证”,其根本特点在于,“它从‘自我’与自身之等同出发,借助于其众思维活动,因此依据与其存在的同一,来思考该问题”⑩。这些论证坚持:其一,确定性是我的思维的一种结果;其二,自我本身能够产生确定性。作为笛卡尔思想研究大家的马礼荣先生,认为这些传统论证并没有揭开Cogito真正面目,与大部分研究者把目光只盯在“Cogito,ergo sum(我思我在)”这个著名表达式不同,他从第二沉思中同样出名的表达式“Ego sum,ego existo(我存在,我实存)”出发,通过一种对话理论重新来解释Cogito问题,认为“我”首先是一个“被思的东西(res cogitata)”,然后才是“去思的东西(res cogitans)”即Cogito的我(11)。换言之,“自我”的确定性既不是我的“思维活动(cogitatio)”的结果,也不出自自我本身。原因就在,每一种自给自足的确定性其实是不足的,它不但不能“确信自身”(12),而且,“一点也不能使我安心,反而在徒然的化身面前使我恐慌”(13)。简言之,即便是“自我”的确定性,仍然无法抵制徒然的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