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率先推进,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伴随着经济领域改革大潮的兴起,文化体制的改革也逐步被提上重要议程。今天,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的过程中,回顾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梳理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党史学界应该做的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文化艺术事业迎来发展繁荣的春天。1979年10月30日,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祝词中,代表党中央提出新时期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方针。在这一正确方针的指引下,文艺界坚决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文艺政策,过去受到人民欢迎、在“十年动乱”中被封杀的一大批文艺作品重新和群众见面。广大文艺工作者心情舒畅,创作热情高涨。文化战线的各领域、各部门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着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群众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多彩,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然而,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水平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依然显得很不适应。文化部门自身存在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缺陷,也严重制约着文化的发展。因此,文化体制和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开始提到党和政府及文化管理部门的面前。 进入21世纪后,经过20年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文化作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迈开了发展繁荣的新步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模迅速壮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据统计,截至2002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文化单位机构30.99万个,从业人员168.3万人;艺术表演团体2587个,共新排上演剧目5272个;公共图书馆2697个,总藏书量为4.26亿册(件);全国文化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数为972个,计划总投资达239.2亿元;兴建了一大批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建设的加强,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随着我国文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局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国际间综合国力竞争越来越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国内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等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文化体制与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新需求新期待、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新任务、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需要,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需要,都把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任务,历史性地提到党和政府的面前。 文化建设的实践呼唤改革,文化发展的时代要求改革,广大人民群众和文化工作者渴望改革。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从提出到逐步推进再到全面拓展和不断深化,都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顺应文化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应运而生的。同时,文化体制改革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当今世界文化发展趋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文化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从最初的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开始,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前后历经近30年,大体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一)80年代文化体制改革的起步 进入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文化艺术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胜利完成了拨乱反正的历史性任务,各项工作步入正轨。适应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需要,文化艺术界肩负着“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光荣任务。为此,从1983年开始,国务院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文化体制改革。这一阶段对改革的酝酿和考虑,主要是针对文化部门的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部在对全国艺术表演团体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85年初提出了改革的初步设想。198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中办、国办在转发这一《意见》的通知中提出,“目前我国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和领导管理工作存在许多弊端,很不适应艺术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两个文明’的需要,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意见》从合理调整艺术表演团体的布局,改革艺术表演团体的领导体制,扩大艺术表演团体的自主权,改革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革的方案;同时对繁荣艺术创作,加速培养艺术人才,也提出若干具体措施。《意见》下发后,各地普遍进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等形式的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试验,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改革的步子迈得不快,许多关系没有理顺,配套政策还不健全。 为了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克服长期以来国家对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实行统包统管体制的弊端,增强艺术表演团体的经营机制和竞争机制,提高艺术表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88年9月,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一文件在艺术表演团体的组织运行机制上,首次倡导逐步实行“双轨制”的改革思路,即:需要国家扶持的少数代表国家和民族艺术水平的、或带有实验性的、或具有特殊的历史保留价值的、或少数民族地区的艺术表演团体,可以实行全民所有制形式,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主办;大多数艺术表演团体,应当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由社会主办。“双轨制”的提出,是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成为这一时期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