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鲁迅杂文之谜 杂文,是鲁迅倾力最多的写作,后期更是以几乎所有的精力投入;在其一生的创作中,杂文字数占约百分之八十。杂文又是鲁迅创作中最受争议的,对于其成就,肯定者给以很高的评价;否定者也不少,其生前就有论者对杂文是否属于文学提出质疑,更多人惋惜未能于占尽先机且出手不凡的小说创作竭尽全力。 20世纪中国最重要的文学家百分之八十的创作是杂文,这个事实,使杂文是否文学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有趣的是,鲁迅生前说到杂文,往往语焉未详,话中有话,使杂文问题平添一种富有魅力的神秘色彩。 一方面,对于种种非议,每每在杂文集的序言或后记中提及,并略作辩解。如在其杂文写作初期的《华盖集·题记》中说: 也有人劝我不要做这样的短评。那好意,我是很感激的,而且也并非不知道创作之可贵。然而要做这样的东西的时候,恐怕也还要做这样的东西,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即使被沙砾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而时时抚摩自己的凝血,觉得若有花纹,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们去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之有趣。① 将杂文称之为“短评”,并在字面上与“创作”分开。“创作”所指何为?是一般所说的现代意义上的文艺创作?若果如此,五四后公认的四大现代文体,为小说、诗歌、散文、戏剧(话剧),难道“短评”不属于散文?所谓“短评”者,与“艺术之宫里”的散文,差别何在呢? 在杂文写作中期的《三闲集·序言》中,又以“杂感”称之: 但粗粗一想,恐怕这“杂感”两个字,就使志趣高超的作者厌恶,避之惟恐不远了。有些人们,每当意在奚落我的时候,就往往称我为“杂感家”,以显出在高等文人的眼中的鄙视,便是一个证据。…… “杂感”之于我,有些人固然看作“死症”,我自己确也因此很吃过一点苦,但编集是还想编集的。② 在后期的《且介亭杂文·序言》中又说: 近几年来,所谓“杂文”的产生,比先前多,也比先前更受着攻击。例如自称“诗人”邵洵美,前“第三种人”施蛰存和杜衡即苏汶,还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学生林希隽之流,就都和杂文有切骨之仇,给了种种罪状的。然而没有效,作者多起来,读者也多起来了。③ 三段自述,正好分别处于其杂文创作的早、中、晚期,具有代表性。三段自述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倾情所注的对象,命名上一直有些含糊,称之为“短评”、“杂感”,及后来偶尔直呼其为“杂文”,其中确有个变化的过程;二是自觉将杂文与惯常所界定的“艺术”、“文艺”、“文学”和“创作”拉开距离;三是一再强调“然而要做这样的东西的时候,恐怕也还要做这样的东西”、“但编集是还想编集的”,情有独钟的态度非常明确,始终如一。 另一方面,杂文对于鲁迅,又是一个始料未及、不断发现的过程。《华盖集·题记》中说:“在一年的尽头的深夜里,整理了这一年所写的杂感,竟比收在《热风》里的整四年所写的还要多。”《华盖集续编·小引》中又说:“还不满一整年,所写的杂感的分量,已有去年一年的那么多了。”在编订完《且介亭杂文二集》写的《后记》中,鲁迅回顾道:“我从在《新青年》上写《随感录》起,到写这集子里的最末一篇止,共历十八年,单是杂感,约有八十万字。后九年中的所写,比前九年多两倍;而这后九年中,近三年所写的字数,等于前六年……”发现杂文的过程,也是一个发现自我的过程,其与杂文的缘分约定,是一步步确立的,是偶然,似乎也是必然。 可以看到,鲁迅言及杂文,大多是在自我辩解的语境中,不能说没有自信,处境却相当被动。换言之,他一直是在抵抗中守护他与杂文的缘分约定。所可注意者,鲁迅从来不说杂文是什么,只是强调其与所谓“艺术”、“文艺”、“文学”、“创作”等等不相干。通过否定性的言说来呈现对象,自是佛、道二家之所擅,莫非鲁迅继承了这一传统言说智慧?还是内有隐衷,难以说出,或说来话长,难以尽述? 大作家如此钟情执意于区区杂文创作,确乎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的一个谜,此谜非同小可,不仅关乎对20世纪中国最有成就的文学家的评价,而且牵连对20世纪中国文学的本质性理解,弥足重要,而又索解为难。 对鲁迅杂文的研究,前贤同仁已做出过杰出的贡献,对于理解“鲁迅杂文”现象,皆收启蒙发聩之功效。出于善情美意,论者多喜为鲁迅杂文之“艺术”的或“文学”的身份“正名”。历来对其文体特征的界定,就强调其“文学”和“艺术”的归属,瞿秋白认为杂文是“文艺性的论文”④,冯雪峰认为是“诗和政论凝结”⑤,后来研究者则归之为“侧重于议论性的散文”⑥;对于杂文文学特征的论述,大多聚焦于形象、类型、诗性、想象、情感、修辞、格式和语言等所谓“文学艺术特色”层面。 在接受美学的观点上,以规范的、普泛的文学和艺术标准来探讨鲁迅杂文之受普通读者欢迎的原因,原也无可厚非。然而,以作者意图视之,本无意于常规的“文学”与“艺术”标准,如何以此类标准视之?更为关键的是,从常规文学标准出发,无法历史地理解鲁迅与杂文之间的宿命般的联系,进而发现其中可能蕴藏的文学问题。 鲁迅杂文之谜,蕴涵着尚待挖掘的资源。值得追问的是,在谈到他人对杂文的非议的时候,鲁迅多表示对一般“文学理论”和所谓“艺术之宫”的不屑,这一否定之后,究竟潜伏有怎样的定见?是什么样的“文学”观念使他走向杂文的?杂文对于鲁迅,并不是一个预先的设计,而是一个不断发现自我的过程,那么,他又是怎样一步步走向杂文的?其中有什么必然性?对规范文学标准的拒绝,显现了什么样的“文学性”?鲁迅杂文现象,展现了20世纪中国“文学性”的哪些隐秘特征?作为文学范式,又是如何影响了20世纪中国“文学性”的意向性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