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2)03-0089-09 一、前言 英国高等教育市场化始于撒切尔政府的私有化改革,私有化政策与撒切尔在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密切相关,也是她实现重塑英国战略的重要手段。1979年5月撒切尔执政后,开始了大规模的私有化尝试,以货币主义抑制通货膨胀,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社会福利制度,大幅削减公共开支。“这个政府的施政纲领可以概括为‘市场’、‘花钱值得’、‘节约、效率、效益’、‘私有化’和‘减少政府预算’等等。高等教育系统没有避免这些倾向,政府对高校的拨款大幅度减少。这种少花钱、多办事的趋势是高教政策背景压倒一切的特征,而且为主要行动者急剧改变政策创造条件。”①高等教育市场化意味着作为公共部门的高等院校像工厂、企业那样运作,而人的价值观和相互关系也将向市场化方向转变。市场力量造成了英国许多产业的重整,高等教育作为一种特殊产业,同样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组资源、调整结构。 高等教育市场化的理论基础是新公共管理和新自由主义。新公共管理以实现“经济、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在公共部门实施类似私营部门的管理模式,建立一种准市场机制,以准市场机制取代传统的政府计划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行新管理主义的第一步是加强控制、削减预算、冻结新职位、反对浪费和精简制度;第二步是走向市场、营造内部竞争和重建制度;第三步是引入监控机制、关键行为指南及规则。”②其主要观点是:(1)通过限制公共资金投入,创造稀缺的要素环境,刺激大学之间竞争,提高高等教育效率;(2)为大学提供更多自主权,提高大学自主决策能力,使它们真正成为具有民事权力和责任的法人团体;(3)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通过评价和绩效拨款建立市场运行规则。③新自由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确信自由市场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了最佳的组织机制,强调市场优先于政府、私有权优先于公有和社会所有,反对政府干预,提倡市场竞争等。对新自由主义而言,市场合理性的标志是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而政府干预则违背了这种合理性并力图反对效率和自由。“作为欧洲新自由主义计划的拓荒者,英国成为高等教育市场化之压力的缩影。政府推动学生人数大幅增长,而资金投入却没增加多少。在研究评估规划的压力下,许多大学院系将活动重点从教学转向研究,以便从实业界获取更多的资金。”④斯劳特和莱斯利认为,“具有市场特点的行为指的是院校和教学科研人员为获得资金而进行的竞争,这些资金来自于外部资金和合同、捐赠基金、产学合作企业、教授的衍生公司中的学校投资,以及学生的学杂费”。⑤英国政府坚信高等教育领域的效率和效益直接取决于顾客选择范围的大小,市场取向日益盛行就是这一信念的体现。 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市场化趋向主要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二、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 对于高等教育财政而言,二战后英国政府几乎实现了完全国有化,它所承担的经常费和基本建设经费达大学预算90%以上。威廉姆斯指出:“对英国的大学及其学术人员来说,1945年到1980年期间是工作的黄金时期,他们因其主要职能得到了政府的大量资助,这些主要职能是:为国家培养公共事务、科学研究和人文学科中的新一代领导者。国家提供了大学大部分的成本,但是几乎没有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⑥然而1973年爆发的石油危机使英国经济受到强烈冲击,撒切尔夫人上台后推行“大市场、小政府”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减少政府公共开支,削减高等教育经费。1981年至1983年间政府拨款比原计划大约减少了8.5%,大学收入总损失估计在11%-15%范围内。1980年至1990年间英国政府补助金占大学经常费收入的百分比下降了15.8%。⑦由于政府减少拨款,大学生存的代价是增加学生缴费、私人捐赠和与工商业签订合同等其他收入。在某种意义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是指从完全依赖于政府或纳税人转变为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家长和学生,以实现真正的成本回收。高等教育作为严格意义上的私人开支项目主要由学费支撑运转,学费是大学生为获取高等教育服务所支付的价格,也是向学生或家长征收用以补偿部分高等教育成本的费用。“学费的基本问题是教学成本在政府或纳税人与学生或家长之间的分担问题。”⑧ 为扩大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英国政府自1962年起对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实施“免费加助学金”政策,学生的学费补助直接由地方教育当局支付。但随着高校学生数量的迅速增加,政府提供学费成本的负担越来越重。20世纪80年代英国大学14%的收入和多科技术学院17%的收入来自学费,英国本土学生攻读第一级学位的全部学费几乎都由政府支付。⑨1997年英国政府发表《迪尔英报告》指出,大学毕业生无疑是高等教育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应在未来对高等教育成本作出更大贡献。报告建议结束英国大学生免费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历史,受益者要分担教育成本。1998年英国政府通过了《教学与高等教育法》,允许高校从1998-1999学年起向全日制大学生收取1000英镑/年(相当于培养费1/4)的学费。这时的学费是一个固定水平,不同学科和学校之间的学费没有很大差异。贫困学生可以贷款支付,学生毕业后在年收入达到10,000英镑时必须还贷。1998年英国大学生总数是160万人,高校收取的学费约16亿英镑,相当于政府经常费补助的一半。《2004年高等教育法》宣布,从2006-2007学年起实施新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允许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灵活收取0-3000英镑/年不等的学杂费。法案规定废除现行的“先行缴费制度”,即学生学习期间不需预先支付学费,他们的学费先由政府垫付,学费计入学生贷款。毕业后不需立即偿还所欠的学费,只有当大学毕业生找到一份年薪不低于1.5万英镑的工作后才开始偿还债务,每年偿还的金额相当于年收入的9%。这样学费在大学总经费中的比例不断上升,如2006财政年度牛津、沃里克和诺丁汉三所大学的学费收入分别为0.94亿英镑、0.878亿英镑和1.124亿英镑,占三所大学年度总收入的相应比重为13.9%、26.5%和29.4%。⑩由于经济形势不景气,英国大学学费逐年提升,从2012年起英国大学将收取最高6000英镑/年的学费,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收费标准可提高到9000英镑/年,改革后的学费体制每年能给英国大学带来13亿英镑的收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