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2)06-0078-07 每一年的高考都牵动着众多学子的神经,每一年的高考都决定着许多人的命运,每个考上大学的人当年的高考对自己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是,从全局着眼,要举出中国60年高考史上最重要的高考年份,恢复高考的1977年无疑是不二之选,再其次,就只能是首创高考的1952年了。然而,不像有大量的论著回忆或研究1977年的高考,除了专门记述中国招生考试史的著作所列大事记,现在各种著作或资料记载的新中国成立后的大事记或教育大事记中都没有关于高考制度建立的任何痕迹,绝大多数人不知道高考制度建立已经整整60年了。其实,1952年是中国高考史上很特殊而且很重要的一年,在一个甲子后的今天,很有必要对高考制度创建的过程作一事实复原和历史回顾。 一、从单独招考到大区统考 任何一种制度的出现都有其产生的客观原因,高考制度有一个形成过程。我们今天在谈论高考制度改革时,应了解这一制度的来龙去脉,特别是应了解为什么会出现统一招考制度。 清朝末年,中国开始引进西方高等教育制度。从1862年建立的京师同文馆开始,一批近代新式学堂陆续建立。由于当时学堂数量不多,且各学堂的性质、层次、规模差异较大,因此皆为各自招考入学。这与世界上其他采取统考入学的国家和地区一样,在近代高校初建阶段一般是单独招考而不可能产生统考制度,统一招考制度是高校招生考试发展到一定阶段或高级阶段的产物。民国时期,多数时候也是各高校单独招考。只是在抗日战争期间,为适应战时需要,保证招生质量,曾于1938-1940年间实行过国立各院校统一招生考试。1941年因抗战形势紧急被迫中止了统一招生。[1]但之后还是有部分高校采用联合招生的办法,如1947年,北大、清华、南开三校仍然实行联合招生。 新中国建立后,百废待兴。在顺应政治、经济过渡的背景下,新中国成立初期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也经历了从单独招考——联合招考——统一招考的过渡。为稳定全国政局,使高等教育平稳过渡,1949年各高校仍沿袭民国时期多数时间的做法,实行单独招考,不过有少数高校采取了联合招生的形式。 1949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1950年5月26日,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五○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规定各大行政区分别在适当地点定期实行全部或部分高等学校联合或统一招生,其目的是“为了贯彻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新中国的各种专门人才和建设干部,逐步纠正过去高等学校在招生上的不合理状态及减少学生的投考困难”。[2]考试科目定为国文、外国语(英语或俄语)、政治常识、数学、中外历史、中外地理、物理、化学。除各系科共同必考科目之外,各校还可根据系科之性质,分别加试一些科目。考试日期为7月21日至8月10日之间,发榜日期不得迟于8月25日,各大行政区教育部(西南文教部)可在此范围内自行掌握。1950年招考规定的主要意向是促进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性和规范化,但由于单独招考操作上的惯性以及政治上的不稳定性,该年度高等学校的招考方式仍五花八门,不一而足。既有校际的联合,又有大区的统一,还有学校的单独招生,体现了过渡时期招生形式的复杂多样性和政策的不稳定性。在全国201所公、私立高等学校中仅有73所实行了联合招生。[3] 总的看来,1950年的招生考试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其联合性或统一性较之以前有所加强。前一年度各校招生不足额的情况得到了很大改善,大部分学校一次招生即招满足额。[4]为总结经验,当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通过各大区教育部下发非常详细的招生总结汇报的提纲,请各高校按规定写出总结汇报,连同招生简章、试题、表册、高校介绍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呈报各大区教育部并转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5] 1951年4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学校一九五一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1950年招生规定的基本内容仍得到沿用,并规定各大行政区分别在适当地点争取实行全部或局部高等学校统一或联合招生,考试时间在7月15日至17日,①发榜日期不得迟于8月10日。根据1951年6月12日公布的《华东、东北高等学校一九五一年度统一招考新生简章》,华东区共有10所公立大学、10所私立大学、16所公立专门学院、2所私立专门学院、8所公立专科学校、4所私立专科学校,总数达50所高校参加。规定投考志愿有系科志愿和学校志愿两种,系科志愿可填3个,每一系科志愿可填报院校志愿8个。外国语除华东区可就英、俄、德、法四种语种中任选一种外,其他各大区均为英、俄两种语种中任选一种。[6] 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于1951年5月14日向华东区公私立各大专院校下发了《限期申请参加统招及呈报招生简章的通知》,要求凡是不参加统一招生的学校,均需将招生名额(分系科)、招生次数及招生简章于招考前一个月报部审核批准后始能进行招生。[7]一些私立大学,特别是其中的教会大学,1951年时招生自主权已被取消。例如,1951年6月16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给齐鲁大学的批复文件中,明确表示齐鲁大学不得自行公布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名额纳入统一计划:“六月七日教字第一○二号报告及附件均悉。关于你校所呈招生简章,兹批复如下:一、你校今年暑期招生既分别参加华东高校统一招生与山东高校联合招生及委托华北与中南料理,则无单独公布招生简章之必要。二、你校参加华东高校统一招生经山东文教厅呈报并业由我部转知华东高校统一招生委员会在案。至拟委托华北及中南招生一节,华东高校统招会已决定增设北京、广州二考区,你校委托该两区之招生名额已予一并列入华东高校统一办理。三、各校招生名额正呈请中央教育部核示中,未奉批复并转知前,你校招生名额不得自行公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