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G65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2)05-0037-08 民国初年六所国立高等师范学校是自1912年开始,在原有优级师范学堂或省师范学堂的基础上改设而成的。北京高等师范和武昌高等师范两校开办之初就定为国立,而广东高等师范和成都高等师范则是在改设4年之后即1916年才列入国家预算,南京高等师范1915年创立,沈阳高等师范延后至1918年设立。可见,六所国立高等师范学校自1912年逐渐改设到1918年完全建成,历经6年之久。1922年高师改大运动后,六所国立高等师范学校或并入综合性学校,或转办为其他类型学校,其完整存在时间仅4年左右,而前后共有10年时光。在此10年间,民国教育部和国立高等师范学校在充分吸取晚清京师大学堂师范生招收与分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师范生的录取和就业进行了改革创新,从而进一步地完善和贯彻实施高师毕业生履行教职的义务。 一、民初国立高等师范生录取办法的革新 1.招生类别。民初的中国教育由民国政府教育部统管。它首先改革了前清不合时代的教育体制,并制定章程规范教育的管理体制,就学生的招收与分配,教师的聘任、职责与待遇作出明确指导。1912年1月9日,教育部颁布临时指导性纲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废止旧时奖励出身,各级学校毕业者均称为某级学校毕业生。[1]旧时奖励出身废除后,师范生的待遇与服务亦进行改革,在原有公费生、自费生的基础上,增加介乎两者之间的半费生,当然公费生仍为主体。与清末相比,民国师范生的免费政策变化不大。“公费生免纳学费,并由学校供给膳宿费。”半费生则由地方根据情形,“减给师范学校公费生学费、膳费、杂费的半数费额。”[2]为确保师范学校的开办与师范生免费政策的实施,教育部明令:“师范学校经费,由省经费支给之。高等师范学校经费由国库金支给之。”[3] 享受免费优待的同时,师范生须履行服务教育义务。高等师范学校分预科、本科和研究科。修业年限预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科一年或二年。对服务期限作出如下规定:高等师范学校本科公费生,若为男子,毕业服务年限为6年,若服务于边远地区,可减为4年。专修科公费生服务年限为4年,若服务边远地区,可减为3年。若为女子,本科公费生必须服务4年,若服务边远地区,可减为3年。本科、专修科自费生服务期限为公费生的减半。[4]由此可知,针对不同待遇的学生,有不同的义务要求,且不同的科类学生亦有不同的服务规定,如此区别对待,不仅让入学者明确自己的位置和发展前景,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亦使他们深知师范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2.招生办法。由于近代中国区域辽阔,各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面向全国招生的六所国立高等师范学校都在努力寻找一个可行的、兼顾各地的招生办法。 1916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招生办法是:在京由学务局考取,在外省由巡按使选送。由于以前送京复试的学生程度参差不齐,教授他们有种种困难,所以此次招生要求各地应严加甄别,宁缺毋滥。[5]1917年2月招选体育专修科生时,就是“除在北京自行招选外,并由各省公署教育科选送一人或二人”。[6]6月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招选预科时规定,“在京由本校函请学务局选送外,其京兆及各直省特别区域,仰恳大部查照另表所列之选送名额,分别咨行,京兆尹及各省区长官转饬教育科,依照本校招生办法代为选取,如期送校复试。”并再三声明“所有选送各生务须严加甄别,倘及格者未能如额,宁缺毋滥”。[7]随后列出了各省选送预科学生名额(表1),共计135名,乃是按照招生定额加1/3而定的。如此,到京复试后,一方面可以淘汰不合格者,另一方面不至于影响招生的总人数。不过,此时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对于自行招考与各地选送学生的比例分配仍未明确界定,虽规定了各省选送学生的名额,但其不确定性较大。相比之下,同时招生的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就要先进一些。1917年5月,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拟办英语部、国文史地部、数学理化部、博物部,其招收预科生时声明:在武昌招30名,不分省界,由本校直接办理。其余70名,由各省按照名额配定选送(表1),而对于江苏有特别规定,即只专取国文史地部的学生。
可见,国立高等师范学校在1918年前沿用清末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的招生办法,即自行招考和地方选送相结合的办法。至于国立高等师范学校的招选名额应如何划分,直至1918年4月的全国高等师范学校校长会议才议定。教育部据此于5月宣布方案:“每届招生,应以各校每次学额四分之三由各省选送之额,四分之一为各校直接招考之额。”[8]从而明确了国立高等师范学校自行招考和地方选送的比例。 国立高等师范学校是依据交通条件、所属地区人口数量、拟建地基础设施、生源情况等方面的条件,选择几大地区较适宜的省会城市改设而成的。因此,各省具体选送的名额,就以各省的大小、距离高等师范学校开办地的远近及其省区内有无高等师范学校为标准来决定。各省选送学生的考试方法,由各校妥定。操行、体格及学科标准,经各省教育长官考录,送校复试,再定去取。这个招生方案一经宣布,各国立高等师范学校纷纷采用。如1919年5月准备招选预科生120名的沈阳高等师范学校,在沈阳直接招考30名。其余90名由各省按照选送学生的名额选考(表1)。1919年5月预招选本科、专修科学生125名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直接招考31名,各省区考送94名,各省应送学生名额详见表1。表中共计98名,是为了便于复试筛选。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1920年6月拟招英语部预科一班30名,数物化部预科一班30名,音乐体操专修科一班30名,总计90名。要求各省区教育行政长官依照规定名额选送(表1)。除由各省区选送外,计空额30余名,内有12缺须预为留作本校补修科学生升入,另要在北京直接招考15名,上海招考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