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81(2012)04-0026-05 一、从理念到真实世界的教授治校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现代大学制度是高等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试点项目,其中虽然没有出现“教授治校”这4个具体的字,但随着教育部几年前就在部分高校试点大学教授委员会的改革实践的铺开与发展,教授参与大学事务的决策与管理已然成为中国大学体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议程。 在英文文献中,西方大学被认为是学者的自主自治共同体,即便是学术领导(如系主任),也不过是平等中的首位(first among equals),或者国王中的王(king of the kings),其治理架构多由教授(主要是获得学校终身教职的正教授,兼有少量副教授或助理教授或学生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1]。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自主作为理念与实践在西方大学的发展中都有了较好的现实基础。而在发展中国家,与其大学发展历史和政治治理架构相应的大学治理架构则多为大学管理人员(其本身可以是学者教授,也可以是专业管理者)为主,以协商民主为基础的教授治学治校制度尚未完全建立[2]。 在近期的国内研究文献中,研究者对教授治校的探讨主要从历史、国际比较、概念澄清与理念3个层面上论述了各自对“教授治校”的理解。从历史而言,民国时北大与清华等大学曾经出现过的教授治校的制度与经验[3-6];从国际比较看,英美等国的教授治校的具体运作与大学治理的制度(如章程)保障[7];从理念上,教授治校的概念内涵有了较多探讨,例如教授治学与治校之区别[8-12]。 然而作为中国大学制度的一个核心治理机制或者制度的构建,除了过去与别国经验的参照启发,理念的辨析与“应然”的清晰,具体制度文本的撰写与实施以外,断然不能忽略“教授治校”作为由行动者实践出的制度(practicing institution by actors)的社会性脉络与现实基础,即什么人具体在什么样的场景中进行“教授治校”。 具体而言,作为支撑未来中国大学现代性的内部权力治理制度不仅需要考虑大学章程与相应的内部管理文件所确定在文本层面的“教授治校”之条例规定,更需要在微观社会互动层面考虑现实中哪些教授如何治理大学事务,什么社会性的现实因素会影响他们的“治校”活动,这种个体与集体的社会性活动又会对大学的治理产生什么后果? 在中国大学的学术世界里,今天的大学教授与民国学者的工作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理想的设想中,担任大学教授不论是仅被当做一项工作或职业,还是一项事业或志业,都是从事该职的人将自己的部分时间(从被要求的教书时间、坐班时间到工作时间)乃至大部分时间(不论上班日或节假日,都会花时间花精力读书想问题)①,甚至全副身心投入的此生之生涯。他们永远被逃不完的死限所追赶;他们与拖拉在斗争;他们有时散漫有时勤勉,有时忙碌有时闲暇,有时忙碌有时闲心,有时闲暇有时却紧张。不论是寂寞还是热闹,不论是紧张还是松弛,他们需要在向死而生的过程中能自由地不断依靠自我激励创造知识、发掘智慧,跟随自己的好奇心,在有限的时间里将他们对知识与真理的热情化为自己生命时间的填充。 而今天中国大学里的教授在其工作和生活世界里普遍感到“很忙”、“疲于奔命”、“忙的都不是正事”、“没有时间做该做的事情”②。当他们奔波于上课、开会、辅导学生、开题答辩、申请课题、研究项目合作、访学、外出讲学、费用报销等活动中,他们如此普遍而明确地感觉到时间带给他们的约束、内疚、无力与无奈。从事学术工作所必需的寂寞、自由与闲暇[13]这些时间性的条件正在今天这个时代和社会中被各种改革、项目、新的工作要求吞噬着。作为大学学术群体里的资深成员,教授们在有限的一天24小时中被各种工作与要求撕扯着,他们还有多少时间、精力、专注力参与“治校”?“治校”这个耗时耗力的责任对他们来说又是否是他们的大学工作的重点呢? 因此本文尝试将“教授治校”作为一个社会活动纳入真实的人际互动场景中,从微观现实的角度结合宏观社会脉络对个体与制度的影响,尝试分析中国大学教授治校将面临的挑战,从而为这一理念与制度的落实提供一种贴近真实世界的观察与思考。 二、时间视角的引入 (一)对时间的无意识到有意识 时间是一种惯常性的、日用而不知的存在,就像空气于人、水于鱼一样。只有当这些必要的条件缺失的时候,它们才会被意识到。然而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时间之存在是不能被实验性地去除而检验的。时间像一个无法实体化但存有边界的“容器”,是一种重要的、不易察觉的社会结构。在这个架构中,每个人的一生是一种“向死而生”的过程[14]197。人的存在、自然进程、历史事件与现时发生的时时刻刻都是“时间性”的存在[15]。 社会活动不论是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互动还是情景脉络,一定发生在时间与空间之中。在吉登斯[14]1981984年的《社会的构成》一书中,他特地用了一章专门谈到时间与空间对社会行动的影响。他认为社会系统的时空是社会科学经验研究的重要基础,而在大多数的社会研究中,研究者通常不假思索地将既有时间与空间视为给定的条件与环境,而忽略了时间与空间在社会理论建构与深化理解中的独特影响[14]198。早在1937年,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与默顿就发表了《社会时间:一种方法论和功能的分析》的论文[16],提出拓展社会时间之概念对于社会动力学研究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