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2)04-0065-07 大学产生后,身份逐渐成为所有从事学术职业者引以为豪的象征性标志之一。但随后的社会发展,却凭借契约的力量,通过瓦解身份传统、打破身份等级、革除身份特权而开辟其发展道路。有鉴于此,英国学者梅因甚至认为,“‘身份’这个词可以有效地用来制造一个公式以表示进步的规律……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1]在学术职业领域,打破身份隔离、彰显契约精神的变革,尽管稍迟于社会、政治、经济领域,但仍然不可阻挡地体现在其变化和发展进程之中,并且影响广泛而深刻。 一、学术职业的身份传统 身份,是社会学的核心概念。马克斯·韦伯认为,身份是在社会声望方面可以有效地得到肯定和否定的特权;它的建构基础有:生活方式,正式的教育过程,特殊出身(血缘),特殊职业及其声望,等等。以身份为基础,进而借助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和认可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就是身份制。[2]表示“身份”的英文单词有两个:identity和status。从语用角度看,identity重在表达身份的形式,指的是个人、群体或组织得以被识别的社会特征;status更重身份的实质,它往往与职业、名分、威望、权力、权利和资格等相关联,意味着差别待遇和特权。传统意义上的身份主要是指status所包含的实质性内涵,一般被界定为可能是人生而有之、用以确定人们地位高低、权力(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根据和标准。身份与地位、角色等构成三位一体关系。具体而言,地位是身份和角色的内在依据,身份是地位的外在标志,角色则是地位和身份的动态表现。[3]实质意义上的身份,是一种资源,是可使拥有者增值并获得优先发展之特权的社会资本。 1.学术职业的原初身份:行会身份 自从以欧洲大陆为模板的现代大学和学院产生之后,学术职业越来越密切地依托于这类特殊组织。为了赢得自己的生存空间与发展机遇,从事学术职业的大学和学院教师,非常重视营构自己的身份特征。从历史进化的时序看,学术职业最早依托的是行会身份。 大概从11世纪左右起,西欧行会组织开始盛行,并依次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商人行会、手工业行会和公会。行会组织普遍具有四大特性:脱离自然经济的轨道,步入了商品经济范畴;劳动资料属于行会成员个人所有;单个生产单位内部没有分工;享有封建特权,且相对封闭。[4]西欧大学产生之时,恰好是欧洲手工业行会组织盛行之际,知识分子群体按照城市的惯例采用了行会组织方式。“大学,无论是教师的还是学生的,都仅仅是行会的一种特殊形式:大学的上升仅为11世纪时期在欧洲城市中广泛盛行的巨大结社运动的一波而已。”[5]由于大学社团对行会建制的特殊偏好,甚至可以说,“在11世纪时,‘大学’一词和‘行会’一词同样被用来专指一种学生团体。”[6]手工业行会内部的结构关系特征主要是:行会由城市中同行业的手工作坊组成,手工作坊主们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民主表决行会事务;在每一个手工作坊内部。作坊主是作坊财产的拥有者,扮演师傅角色,学徒地位低下,期满学成后还要免费为师傅做一段时间的帮工,“师傅—帮工—学徒”构成了手工作坊内部的等级关系。行会及手工作坊内部的身份等级关系,被搬用到大学行会群体之中,成为不同学部(文神法医)之间、不同教师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等级身份关系的参照。大学和学院的行会组织特性及教师的行会等级身份,使学术职业中的“行会权力”延绵至今,[7]并逐渐演变成如下学术生活规则:拥有更多知识、拥有更高知识创新能力者,拥有更大的学术权力。 2.学术职业的庇护身份:宗教身份 学术职业早期主动依附并善加利用的是宗教身份。西欧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都呈现为二元分裂状态。“在它的政治意识和理智意识的中心,是基于教皇杰拉西乌斯二世的双剑说的二元论,即世俗的与宗教的、帝国的与教皇的,神圣罗马帝国与罗马主教管区,两者都声称是古代罗马皇帝的合法继承者。这种二元论把中世纪社会从头到脚一分为二,从皇帝与教皇开始,通过国王与大主教,直至贵族与住持以至庄园主与教区牧师。”[8]在教权与王权的对抗中,掌握精神力量的教会,戏剧性地挫败了武力上的强者,教会战胜了帝国。罗马法律集《狄奥多西法典》380年的一项法律要求,“受我仁慈之恩者,要皈依于一种宗教”,即基督教。罗马帝国须“承认并服从、效忠于‘众王之王’,把他们自己的奴隶称为‘穷兄弟’,而且常常也称他们为‘灵界的长者’。”从此,“帝国的存在主要不是靠官吏、劳动和汗水,而是靠宗教。”教会的教士身份逐渐与特权和豁免权联系在一起。“担任神职的人,也就是那些叫做教士的人应免去一切社会义务,不然他们会受到别人的恶意打扰,不能全心全意地履行神职。”[9] 在教会逐渐成为西欧的主宰性力量时,新兴的大学和学院,以及其中从事学术职业但尚缺乏有力保护的教师,不失时机地选择依附于教会,借助教士身份谋求庇护。“教师与学生明白留在教会符合自身利益,以躲避国王的警察和司法,因此他们并不反对教会权威把学生定为教士。”[10]雅克·勒戈夫甚至断定,就其社会性质和组织特征而言,大学社团组织“首先是个宗教组织。虽然它的成员很久以来就不全都属于一个教团,虽然它的队伍里纯世俗教徒的数目越来越多,大学的成员仍全部被当作教士看待,接受教会的管辖,并且更要接受罗马教廷领导。”[11]为了享受教士身份所带来的诸种好处,许多从事学术职业者甚至异常恪守教士的形式特征,比如保持独身。以牛津大学为例,时至1871年,牛津各学院的院士(fellow)制度仍然要求保持独身限制。他们认为,独身条件下的院士职位可以排除任何世俗责任,还能维持独立身份和高贵地位,“独身禁欲并不必然是纯洁,也必然不是自我否定,但它常常可保持超然和理想主义。”[12] 3.学术职业的现代身份:公职身份 11世纪下半叶,英格兰王国建立;15世纪下半叶,法国逐渐统一。以英法为代表,新兴的民族国家(王权)逐渐从教会一统天下的欧洲权力版图(教权)中挣扎出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兴起,基于学术和知识世俗化发展逻辑的内在要求,学术职业开始转向依附于王权,利用由世俗政府确认的公职(或者说政府公务人员)身份为自己的存在赢得新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