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俗文化的本源性和结构性功能 我们不妨从语源学的角度,考察“俗”字的意义生成。《说文解字》解释说:“俗,习也。从人,谷声。”①从金文、篆字、隶体到楷体,这个“俗”字,都是人旁、谷声。汉刘熙《释名·释言语》则深入一层,认为“俗,欲也,俗人所欲也”②。这是由于右面的“谷”字,既当声旁,也含形义,是“欲”字的省笔。因此“俗”的本义,是食谷有欲的凡人。引申为平凡的人世间生活,有大众化而流行的以及平庸而缺乏教养的旁出之义。由此沉积为风尚、习惯和传统。这就是《礼记·曲礼》为何告知,要“入国而问俗”③了。 既然俗与人的天性、欲望和本能联系在一起,那么有了人的天性本欲这块土壤,谁也不能不让它滋生。甚至古人云:“食、色,性也。”④因此没有俗,人就生活在空幻枯槁或装模作样中。但是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排斥高雅。高雅是文明的花朵和果实,是文明的标准和标志。没有高雅,人就生活在低质量的“好死不如赖活着”之中。雅与俗是相互依存、渗透、改造和提升的。由于雅是从俗中生长、发展和提升出来的,俗对于雅而言就具有本源性的意义。许多文学艺术形式,往往生于俗,成于雅,大成于大雅或大俗。这一点也可以从年龄心理学上考察,人在童年好俗,成年趋雅。唐代骆宾王七岁能赋诗,开口就是一首《咏鹅》,洋溢着俗趣和童心。只不过俗趣和童心中,潜伏着聪颖的悟性,悟性可以化俗为雅。这才有他中年为官,多次上书讽刺武则天的朝政,四十多岁得罪入狱,写下了《狱中咏蝉》,五十多岁又为徐敬业写下《讨武曌檄》,武则天读了只是“嘻笑”,一直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才猛然一惊,追问是谁写的,责备“宰相安得失此人”⑤。骆宾王就这样从开口“鹅,鹅,鹅”的童年,走到了写成初唐名诗名文的高雅中晚年的。 在文化发生学上,俗文化具有本源性;而在文化结构学上,俗文化和雅文化又构成互动互化的层面性。所谓俗文化,是指在各地域、各民族广泛存在的富有泥土味的民风、民俗、民间技艺、世俗信仰和风俗心理。俗文化是一种日常的身边的文化,无人不染有俗世烟尘。晚唐李商隐,律诗骈文,风华盖世,尤其是《无题》诗,构思奇雅,华丽深婉。人们脱口就能背出他的不少名句。如此一个诗人,千古共仰,想不到他还留下一本搞笑的小册子《义山杂纂》。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评论说:“俚俗常谈鄙事,可资戏笑,以类相从。今世所称‘杀风景’,盖出于此……虽不雅驯,然所谓诃诮,多中俗病。闻者或足为戒,不但为笑也。”⑥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唐之传奇及杂俎》说:“书皆集俚俗常谈鄙事,以类相从,虽止于琐缀,而颇亦穿世务之幽隐,盖不特聊资笑噱而已。”⑦在“牛李党争”使自己沉沦下僚的岁月,李商隐在精心锤炼律诗骈文的同时,能够借《杂纂》方式“姑妄言之供一笑”,自然也是调节精神、滋润人生的一种好办法。我们的文学史可不要把丰富多彩的诗人,变成没有厚度的“片面人”。 比如,《义山杂纂》在“必不来”一条下面,列有:“穷措大唤妓女,醉客逃席,把棒唤狗。”⑧在“不相称”一条下面列出:“先生不甚识字,贫斥使人,穷波斯,瘦人相扑,病医人,老翁入娼家,屠家念经,肥大新妇。”⑨从这条可以知道,唐代长安的波斯富人很多,“贫穷”与波斯人不沾边。唐代以胖为美,为何又说肥大新妇不相称呢?可能到了晚唐之后逐渐以瘦为美,开了宋朝以瘦为美的审美风气的先河。又比如“相似”条有“京官似冬瓜,暗长”;“县官似虎狼,动要伤人”⑩。对官场风气极尽调侃。“虚度”提到“阉官有美妇”(11),大概当时太监可以娶媳妇,即便如此,也是繁华虚度。“枉屈”条,例子不少,其中“家藏书不解读,明月夜早睡,有好花不吟诗酌酒,近好山水不游玩,有美味悭藏臭腐”(12),这是以俗笑俗的归类方式,取笑俗气熏天的人。《西清诗话》云:“《义山杂纂》,品目数十,盖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花上晒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晏元献庆历中罢相,守颍,以惠山泉烹日注,从容置酒,赋诗曰:‘稽山新茗绿如烟,静挈都蓝煮惠泉。未向人间杀风景,更持醪醑醉花前。’王荆公元丰末居金陵,蒋大漕之奇夜谒公于蒋山,驺唱甚都。公取‘松下喝道’语作诗戏之,云:‘扶衰南陌望长楸,灯火如星满地流。但怪传呼杀风景,岂知禅客夜相投。’自此杀风景之语,颇著于世。”(13)全书调侃意味甚浓,从官场调侃到平民,展示了市井百态,如果作为唐代民俗的小百科来读,在文学李商隐的雅味之外,平添了几分令人会心一笑的俗味。 人生在演奏着多声部的和弦。唱出《咏鹅》的骆宾王,又写了《狱中咏蝉》、《讨武曌檄》;好写“无题诗”的李商隐,也写《义山杂纂》,尽管其中有历时性和共时性的不同,但都证明了一个人的精神结构中是一种雅中有俗,俗中见雅的千姿百态的复合型结构。外之以社会文化层面的雅俗共构和互动,内之以个人精神结构的复合而产生张力,俗文化就具有内外相应的动力源,驱动着它出现多维度的功能,与文学、史学、哲学,与民族记忆和人群生存状态,结下了由俗生雅,雅因俗而大,俗因雅而精的因缘。 二、俗文化与文学 对于俗文化与文学的关系,鲁迅从发生学的角度讲得非常风趣。他在《门外文谈》中说:“就是《诗经》的《国风》里的东西,好许多也是不识字的无名氏作品,因为比较的优秀,大家口口相传的。王官们检出它可做行政上参考的记录了下来,此外消灭的正不知有多少。希腊人荷马——我们姑且当做有这样一个人——的两大史诗,也原是口吟,现存的是别人的记录。东晋到齐陈的《子夜歌》和《读曲歌》之类,唐朝的《竹枝词》和《柳枝词》之类,原都是无名氏的创作,经文人的采录和润色之后,留传下来的。这一润色,留传固然留传了,但可惜的是一定失去了许多本来面目。到现在,到处还有民谣,山歌,渔歌等,这就是不识字的诗人的作品;也传述着童话和故事,这就是不识字的小说家的作品;他们,就都是不识字的作家。”鲁迅由此得出结论:“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外国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这例子是常见于文学史上的。不识字的作家虽然不及文人的细腻,但他却刚健,清新。”(14)这段话揭示,民间的俗文学是一股源源不绝的新鲜血液,它在文学史的许多关键时期,给“雅”到了萎靡不振的文学进行“透析”,发挥着重新焕发生命活力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