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格性与标出性 在符号标出性讨论中,标出项是相对立的二项之中用得较少的一方,因此也是比较特殊的一方。这种特殊首先就表现在风格上:在语言学的研究中这一点比较明显,在文化研究中这一点实际上更明显。本文讨论歌曲的语言,即歌词。它是唱出来的,而不是正常地说出来的,因此带着强烈的风格性。歌词是不正常的标出的语言,它与正常的语言就有许多不同。语言学从来没有讨论过这些相当奇特的不同点,本文的讨论将从风格性与标出性的关系开始谈起。 风格性与标出性是否必然有关,也就是说,标出项是否风格上必然与非标出项不同?进一步说,标出的原因是否正在于这种风格?应当说,在语言学关于标出问题的讨论中,形态学的风格差异似乎是题中应有之义:标出性是对立的两项中使用较少的那一项所具有的品格,而且正是因为该项在风格上多一些元素,“使用不便”,从而使用较少。 赵毅衡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认为风格是一种相对的感觉。身处一种文化之中,例如六七十年代穿蓝色中山装的人,难以觉察自己的服装具有风格性特征,而认为穿西装的人怪异,但在现在的文化中则翻转过来。不少符号学家也认为风格就是“对正常的偏离”(deviation from the norm)。至于无标出性的风格,所谓“零度风格”,也就是风格被程式化后变得习以为常[1]。因此在文化中,标出性只是主观感觉到的符号风格偏离,无法像语言学的标出性那样客观度量。 的确,用所谓的“经济原则”,无法全部解答风格不平衡问题:许多对立项使用较少的一项,在形态学上找不出多余的元素,也就是说风格上并没有携带“标记”。最明显的例子是汉语言中“男人”与“女人”、“他”与“她”的词长,或词汇复杂程度,看不出任何区别,但在性别不清、或性别混杂时,一律以男带女:例如在汉语中以“他们”代替“他们/她们”,也就是说,男性是非标出的正常项。因此赵毅衡认为,至少在文化研究中,无法用风格形态解释标出性,只有用“中项偏边”来解释[2]。 赵毅衡这个说法有其正确的一面,尤其是在处理文化问题时,能说明许多不稳定范畴(例如善/恶,穷/富等)对立面不对称的现象,尤其是用中项站位变化来解释“标出项翻转”的历时性变化令人信服。但有一个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究竟是因为它们是标出项(少数)才有了风格因素?还是因为它们有多种风格因素,才是标出项,从而是少数?究竟是因为风格怪异才导致被标出,还是因为被标出成异类,才导致人们觉得风格突出?何者是因,何者是果? 我个人的看法是,对大部分文化上的标出性,标出性是原因,逻辑上在先,其风格因素只是因为标出而让人感觉奇异。例如简写字曾经是标出的,风格特殊,后来就变成正常,繁体字反而是标出的,看起来风格怪异。原始时代裸身正常,衣装是风格标出;文明时代衣装正常,裸身是风格标出。这里的风格因素就是脱离正常(例如减少“正常”的笔画,“正常”的衣装)。从这个定义出发,风格因素的作用可以相当明确地数量化,而风格异常因素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导致标出性。 但如何解释我们经常感到某些事物风格异常,而引向标出呢?赵毅衡的解释是“风格是感觉,感觉跟从习惯”[3]。常年处于社会文化正常性之中的人,会感觉到某些风格“不正常”:例如我们听当代的无调性音乐(例如勋伯格或谭盾的某些音乐),感到很不顺耳。这是因为我们将熟悉的调性音级作为正常,才感觉出来的;例如我们觉得“飞仔”或“站街女”的打扮是奇装异服,是我们把自己看作正常才感觉出来的;在吉他时代,电子吉他是标出的。例如在1965年纽波特(Newport)音乐节上,老左翼歌手彼特·西格(Peter Seeger)与鲍勃·迪伦(Bob Dylan)闹翻,就是因为迪伦(作为主流歌手)向电子吉他“投降”。而在当今的电子吉他时代,旧式吉他反而成了标出项,成了西格之类的异类“老派”歌手的招牌。“风格是感觉”这原则,处理这样动态性内的变化,的确非常有效。 但是,笔者认为:一旦要处理比较稳定的标出关系,无论是语言还是文化,我们就很难完全用感觉来解释风格异常,因为的确可以在标出项中找到客观存在的附加风格因素。例如浊辅音的确比清辅音多一个声带振动因素,衍生词的确比原词多一些词形因素。在语言之外,我们也可以看到文化行为的特点:仪式总是比日常行为多风格因素;节日总是比平常日子多风格因素;演员的衣装总是比观众多风格因素;装饰品总是比日用品多风格因素;舞蹈总是比走路多风格因素;歌唱总是比说话多风格因素。这些稳定的标出性是不可能翻转的,反过来说:稳定的不会翻转的标出项,也必然是带着明显风格的。 因此,本文的看法是:风格性导致标出性,与标出性导致风格性,服务于两种不同的标出性,引出一连串不同的特点,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研究。 二、歌曲语言的标出性 歌曲的语言作为表意方式,相对于正常的、科学实用的语言而言,有强烈的标出性。我们先从这种对比的功能谈起。 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指出,艺术是陌生化的结果。语言经过日常习惯性使用,由于“知觉的机械性”而变得习以为常。而艺术的目的在于改变语言的习惯性,重新“使人感受到事物,使石头成其为石头”。他给这个过程创造了一个特殊的俄文词ostranenie,汉译为“陌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