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12)03-0120-07 信息网络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链接在一起,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网络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和网络操作系统等)作支撑,形成数据链路,从而实现网络数据通信和网络资源共享。网络空间的物质依托要素是通信线路与通信设备、有独立功能的计算机以及网络软件技术支持。民族国家在全球信息化浪潮中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化的普及,必然要催生全球网络空间——将陆海空天联接起来的第五维新地缘空间。全球网络空间是人类社会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基石上建构的新信息交流空间,是将人员、技术、空间和信息有效联接在一起的新地缘政治空间,它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效能。网络空间生存在国际关系行为体①和全球公民社会的环境中,高度依赖并服务于各国际关系行为体与全球公民社会,具有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的功能与属性,使得网络空间中大国间的权力博弈从属于传统国际政治领域国家实力竞争与国际权力格局变化的范畴。当代网络空间权力格局的特征、网络空间权力格局的博弈模式、中国在日趋激烈的网络空间权力博弈中的地位及其在网络空间中的国家安全状况等遂成为信息化时代我们必须认真关注和应对的新问题。 一、“一超多强”的网络空间权力格局 网络空间作为地缘政治的第五维时空不仅承载着传统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发展与安全的重荷,也是全球化时代国际权势竞争的新空间。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全球网络空间的技术竞争和资源争夺日趋激烈,国际政治权力与利益的争夺也必然进入全球网络政治空间,借助技术的力量在第五维地缘政治新时空展开争夺,实现信息化时代国家的战略目标,网络权力竞争也随之开始浮现,“一超多强”的国际网络空间权力格局初见端倪。 (一)在全球网络空间美国凭借网络综合实力、网络空间话语权、网络空间国际机制建构的主动权,雄踞网络超级大国的地位。首先,美国在互联网软件、硬件技术领域实力超群,这是美国争夺网络空间权力的根本保证。互联网软件是信息网络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灵魂”,在软件技术上,美国较其他国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Maps of World”在预测2012年美国经济前景时所统计的当今世界18个主要互联网软件公司(见表一)中,有10家来自美国,其中的微软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软件制造商,而Symantec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脑安全软件制造商。②在互联网硬件技术方面,美国思科(Cisco Systems)公司是网络设备制造领域的佼佼者,全球最大的网络硬件供应商之一,该公司生产的中继器、路由器、网桥等设备在世界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此外,瞻博网络(Juniper Networks)和博科通讯系统(Brocade Communications Systems)这两大网络设备制造商分别在路由器和存储交换机等产品的技术研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其次,美国是网络世界最大的信息生产国,掌控着国际互联网的话语权,引领着国际政治舆论的总体方向。诞生于美国的社交网站Facebook和Twitter是当今世界信息传输速度最快的两大虚拟社区,它们增强了人际交流,提高了网民的自我表达能力,但同时也成为美国政府推行所谓“政治民主化”的工具,具有鲜明的政治化倾向。在2010年底至2011年的中东、北非政局动荡中,美国政府凭借这两大社交平台揭露贪腐、扩散舆论、组织游行、搅乱局势,为其插手该地区内政铺平道路。因此,中东、北非政局动荡又被称为“Facebook革命”或“Twitter革命”。通过强大的信息控制力,美国在网络空间话语权的争夺中占尽优势。第三,美国在网络空间国际机制的建构方面占得先机。基于强大的网络综合实力,主宰网络空间国际秩序是美国维系全球霸主地位的重要支柱。目前,美国掌握着网络空间国际机制制定的主动权。2005年11月,美国在突尼斯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支持互联网端对端的互操作性,倡导信息的自由流动,得到了与会174个国家的共同认可。美国“已经在子午线会议等论坛中占据主导地位,以促进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保护问题上的合作。”③2011年5月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向我们传递一个信息:在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方面,美国正积极寻求合作,争夺“游戏规则”的主导权,以实现国家利的最大化。
(二)在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各国政府对信息网络的战略地位日益重视、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使其网络实力与日俱增,网络空间出现了多个强国“群雄并起”的局面。俄罗斯是继美国之后第二个将网络战与常规战争相结合并取得政治实效的国家。在2008年8月的俄格冲突中,俄罗斯运用了大规模“蜂群”式网络攻击方式,致使包括格鲁吉亚外交部网站在内的众多重要网站陷入瘫痪。网络攻击犹如手术刀一般割断了格鲁吉亚的“作战神经”,俄罗斯仅仅用时5天就迫使格鲁吉亚向其屈服。近年来,俄罗斯还积极倡导网络安全国际规则的制定。2011年9月,俄罗斯联手中国、塔吉克斯坦等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这是目前国际上就信息和网络安全国际规则提出的首份较全面、系统的文件。④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在网络空间的国际政治地位不断攀升。从世界互联网管理与控制能力上看,欧盟实力凸显。目前,全世界用来管理互联网主目录的根服务器共13台,欧盟掌握着其中的2台辅根服务器(分别在英国和瑞典)。从互联网软件实力上看,欧盟紧随美国之后。在“Maps of World"统计的当今世界18个主要互联网软件公司中(见表一),美国占据10席,欧盟3席。此外,欧盟在互联网国际机制建构方面地位突出。早在1865年,现欧盟主要成员国法、德、意、奥等国在法国巴黎签订了《国际电报公约》,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1934年正式改称为“国际电信联盟”,时至今日,国际电联已成为主管信息通信技术事务的联合国机构。就日本而言,其互联网综合实力与信息管控能力已经具备了“网络强国”的特质。近年来,日本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方面成效显著,软银公司(Soft Bank)在网络出版业、网络媒体及电子商务等方面业绩斐然。在互联网信息管理与控制能力上,日本是互联网主目录根服务器的四大掌控者之一。不仅如此,日本国内的互联网发达程度惊人,根据“Internet World Stats”2011年12月的统计,其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0%,⑤已经进入光纤时代。 随着全球网络空间无硝烟的竞争悄然兴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陷入“网络军备竞赛”的恐惧,各国开始大力招募黑客,筹建网络部队,这客观上促进了各国网络实力的提升。印度是典型的软件大国(见表一),网络技术精英层出不穷,但2010年印度的互联网普及率只有6.9%,⑥这种缺乏大量网民支持的国度无法达到网络强国的标准。在新兴国家崛起的背景下,中国的互联网实力突飞猛进。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居世界之首,网民比例逐年提高,这使我国在网络空间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不断提升。从互联网综合实力上看,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但目前,我国在互联网主目录的管理方面还没有自己的根服务器,我国的ipv4/ipv6地址和域名还租借于美国,互联网核心技术依赖于西方国家,这不免使我们在维护网络空间国家权益方面“受制于人”,从这一点看,我国还只是网络大国而不是网络强国。中国非常重视新一代互联网的开发建设,早在2001年,我国就已着手IPV9相关技术的研发与标准制定工作。中国互联网核心技术能否自立,是中国能否成为网络强国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