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变迁与社会变迁的不同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2010年,中国的GDP总量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成为大国崛起的过程中又一个里程碑。与此同时,“中国模式”这一概念在国内外也受到了热烈的讨论。 然而,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模式”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这一模式背后所隐藏的、甚至已经显现和激化的矛盾也越来越引人关注。经济的高速增长在“做大蛋糕”的同时,也放大了分配不公所带来的问题;单纯追求GDP的政绩冲动,引发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个体权利、社会福利的矛盾。多领域多层次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正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中发生的。 矛盾的高发是社会变迁过程中一个比较明显的表征。正如托克维尔在对法国大革命之前的社会状况所描述的那样“随着……繁荣的发展,精神却显得更不稳定,更惶惑不安;公众的不满在加剧;对一切旧规章制度的仇恨在增长。”①不幸的是,由于政治民主和法治推进的步伐迟缓,这些积聚的社会矛盾得不到制度层面的吸收化解。在“维稳”的思维和策略中,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的技术主要限于“末端处理”,而这导致了“维稳”成本的飙升,不仅仅消耗大量经济和社会资源,也侵蚀了国家治理的政治资源。②在一定意义上,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高发频发以及我们不得不四处“灭火”的“维稳”任务,表明目前中国的治理模式已经无法承载大国治理的功能期待。 简单地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社会阶层变化和权利观念变迁,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已经很难有效应对当今公共治理的现实挑战。社会变迁与体制变迁的不同步,造成当前多发、高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往往很难通过体制化的框架得以消化吸收,其结果是矛盾“溢出体制”,构成体制外行动,有时甚至成为破坏性力量。 变化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唯一不变的事实。当经济的增长、观念的变革、利益的分化、阶层的重组构成社会公共生活基本的事实时,应当意识到:一个巨大的社会变迁已经成为我们时代最重要的事实。社会变迁——包括人的观念、话语和行动模式的变迁——必然会对原有的社会结构造成冲击。当体制“结构”受到冲击时,体制可能做出两种反应:第一,对冲击结构或者“溢出”体制的行为进行压制,使其符合结构的要求。我们可以将这种反应称为“体制压制型”反应。第二,针对冲击体制或者溢出结构的行为,分析行为产生的社会因素和需求,调整甚至变革体制结构,从而将原来溢出体制的行为“吸收”到新的体制框架之中。我们可以将这种反应策略称为“体制调整型”的反应。 社会变迁所带来的观念变革、利益格局变革,必然提出体制变革的要求。亨廷顿在观察变动社会中政治秩序的稳定机制时发现,如果一个社会中体制结构能够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相应变化,社会整体上就可以获得“动态的稳定”。③这种稳定机制的核心,在于通过体制结构的变革,将新产生的社会需求以及试图实现需求的行动吸收到体制框架之中,从而获得一种变革与稳定的平衡。 对体制结构进行变革的敏感性和能力,即国家的“制度化能力”,是国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因为技术、经济、观念迅速发展而带来社会不断变迁的当代,体制结构的“与时俱进”已成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二、管理体制创新需落实“参与式治理” 在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各种挑战中,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受到多方关注的热点,控制群体性事件的“维稳”也一度成为社会管理“第一要务”。但有数据显示,大量的群体性事件本质上是群众维权事件。民众要维权,政府要“维稳”,这表面上看是“维权”与“维稳”的矛盾,实质上是公共事务管理或治理体制结构的问题。 在多数情况下,民众通过诉诸政治化的“集体行动”而进行维权,是因为在现有的治理结构中,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受到了体制结构的挤压。民众的权利变成了“权利泡沫”,实际上很难有效落实并在体制结构中通过行使权利而保障其利益。由于这种“体制性维权”的功能障碍,“非体制化行动”在一些情况下就成为民众策略性选择,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高发频发。④ 因而,不论是从当下的“维稳”来说,还是从长远的公共治理改进来看,我们都必须考虑体制结构的改进,从传统上“管理主义”模式的体制模式转向一种包容性的“参与式治理”模式。 “参与式治理”作为一种治理体制和技术,源于“参与式民主”理论,后者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西方兴起并不断发展的民主理论,但其思想可溯源至古典民主理论。卢梭的古典民主理论特别关注民众直接参与的意义。在他的理论中,公民对政治决策过程的参与具有一系列重要的功能。参与不仅使民主制度成为可能,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参与过程可以推动个人负责任的社会行动和政治行动。在这一意义上,参与可以维持民主制度的运行,使制度获得一种“自我维持的能力”。因而,卢梭强调:参与具有教育功能、民主训练功能、正当化功能和共同体整合功能。⑤但历经法国大革命洗礼之后,直接民主为西方主流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所抛弃。19世纪上半叶的政治理论家们大多推崇代议制民主,因为代议制民主在制度和操作层面上解决了大国共和的难题。然而,片面强调代议制却很可能会压制政治的有效参与和民主的经验活力。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发现了美国政治的秘密:新英格兰的乡镇自治。⑥他认为,“乡镇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但它没有独立的精神”。⑦自由主义理论家密尔同样注意到了单纯代议制政府的不足,并提出了“宏观民主/微观民主”的整合性框架,认为应该在宏观政治层面上实行代议制民主,在微观治理层面上实行参与民主。⑧他特别强调参与的意义,指出:“任何参加,即使是参加最小的公共职务也是有益的”。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