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论换位 自然的存在必然是如此这般的,一切别无选择就不会产生思想问题。自由意味着可以选择的多种可能性,因此,自由就是不自然。如果说事物是自然而然的(to be as it is),那么,自由所为之事就是使存在不自然(to be as it is not)。万物的存在性质是“平凡”(这是张盾的深刻见识[参见张盾,第352页]),而万事的存在性质却是奇迹,即使是人人习以为常的事情,比如购物或者上网,在存在论上都是奇迹(相比之下,谋杀并非奇迹,而是平凡的,尽管谋杀的原因可能是不平凡的)。人类的一切成功和光荣,或一切困惑和失败,都是因为把存在变成了奇迹。 人对物的世界根本提不出有意义的存在论问题,所能够提出的存在论问题其实都属于语言问题,是语言的混乱使用或正确使用,都只是针对语言而不是针对存在的反思;所有能够反思的问题都必须是当事人所做之事,否则就只是旁观之思。因此,能够被反思的存在论问题都属于事的世界。人的存在性质在于能够让所发生的事情成为“不是这样的”,这意味着,一件事情是什么取决于做什么。在这里,存在(to be)必须由行为(to do)去定义:存在即有为(to be is to do)。正是有为把存在变成了一个能够反思的对象;作为当事人,人必须解释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而不是那样的事情,为什么这样做而不是那样做。因此,我们有理由对哲学问题进行存在论换位(ontological transposition):把物的世界换位为事的世界,把事物存在论换位为事情存在论,把存在论问题由“是”(to be)换位为“做”(to do)。 纯粹思想主体的自由唯有逻辑的限制:只要不违背逻辑,一切皆为合法之所思。“我思”(cogito)构造了一个内在的自足世界,以悬隔之法驱逐了自我(ego)之外的一切超越者,因此,“我思”不敬天地,不敬自然事物,不关注外在事物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而只关注所思的内在客观性(objectivity)。与此不同,当事主体不仅受到逻辑限制,而且受到一切超越者的限制;不仅受到外在事物的限制,而且受到他人的限制,因此,“我行”(facio)必须敬重天地万物,必须敬重他人,否则当事主体的自由就会因为挑战无法挑战的超越者而自取其辱,自由就变成对自由的否定。当事主体必须直面外在事物和他人的超越性:当面对超越者时,超越性就否定了所思的内在客观性的绝对地位,取消了所思对一切事物的独断解释,取消了“我思”的绝对权威——超越的事物并不服从所思的概念,超越的他人也不同意“我思”的自以为是。于是,“我行”把被“我思”所悬隔或驱逐的超越者都请回到世界中与之共处,我的世界恢复为我们的世界。一切超越者都在事的世界中聚齐,无物缺席,无人缺席。在存在论上说,事的世界是完整无缺的世界,因此,哲学只能从事的观点而不能从物的观点去理解存在论问题。 假如人是完全自由的,无所不能,就不会遇到任何问题(造物主就没有遇到问题,所以造物主不思;而没有问题就没有生活,所以造物主没有生活,是纯粹绝对的存在)。正因为人的自由有所限制,存在就有了成败得失存亡的意义。这里所说的存亡问题与生命之有限性无关——生命之有限性(mortality)当然是生存所以有意义的条件(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许多哲学家对此已有充分解释),但这是一种属于物的世界的必然性,并非事的世界里的问题(维特根斯坦说过:“死不是人生的一个事件。”[Wittgenstein,§6.4311])——在此讨论的存亡问题是事情所决定的命运和生存危机。除了无法改变的自然限制,每个人无法回避的存在限制就是他人。与无可商量的自然限制不同,他人的限制是可商量可改变的,因此,人所做的一切事情的内在结构都是人与人的关系:选择做什么事情,就是选择与他人建立什么样的关系,也就是选择什么样的可能生活(possible life)。正如选择何种可能世界是造物主的存在论问题(莱布尼兹的想象),选择何种可能生活是人的存在论问题,也是所有需要反思的哲学问题的发源地。通过存在论换位,哲学从“向物而思”(to the things)转向“因事而思”(from the facts);从“是”的问题转向“做”的问题;从对事物的描述转向对事情的反思;从思的哲学(philosophy of mind)转向心的哲学(philosophy of heart)。 二、作为创世论的存在论(An Ontology as Creatiology):从做事到创世 无论物的世界是自然发生还是造物主所创,这对人来说并无存在论上的差别。脱离宗教语境而作为哲学概念的造物主其实是伟大自然的同义词,但其伦理意味有所不同。造物主是否思考过许多个可能世界,就像莱布尼兹想象的那样,这个事情对人或许有伦理学意义,但不是属于事的世界的存在论问题。神性并非物的世界所必需,自然的伟大超越性已经为人所敬畏。按照老子的说法,自然是不仁的,不具伦理意义,但这一点却有绝对的道德意义:自然没有伦理性,因而是自然正确的。人作为在物的世界之中的一种自然存在,与万物众生一样,人的存在本意首先是“生生”(《周易》论点)。存在之本意就是永在,这是存在的重言式意义。存在的本意既然是重言式的,存在也就是毫无新意的,其意图无非就是存在下去。这种存在天注定,不需要抉择,因此毫无奇迹和历史,也不需要反思。一句话,平凡的存在一如既往地没有产生任何问题,我们对存在也提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