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作为本世纪60 年代产生于欧美的一种文化思潮, 经过70、80年代关于“后现代”的大讨论,目前已对国际思想文化界几乎包括所有学科领域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导着当今世界文化思潮的发展走向。 以德里达、福柯、利奥塔德、拉康、贝尔、詹姆逊、罗蒂以及大卫·格里芬等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想家站在“后现代”视角中,高举反形而上学、反二元论、反中心主义、反人的主体性、反理性主义等大旗,对“现代性”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反省和控诉。消解和解构主体性是后现代思想家批判“现代性”的一个重要内容。继尼采喊出“上帝死了”之后,他们又提出“人死了”的骇世结论。后现代主义究竟如何消解人的主体性的?困境何在?这是本文力图阐述的问题。 一、主体性的命运 人的主体性一直是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中心问题。在冲破了把人遮蔽于上帝的阴影之中的中世纪之后,又经过了文艺复兴的“人的发现”,西方整个近现代哲学都是力图摧毁宗教神学对人的贬斥,而围绕高扬人的主体性而展开的。 西方近现代哲学的开创者是培根和笛卡尔。培根提出“人是自然的仆役和解释者”,虽然这句话表面看来,把人降为自然的仆役,但实际这包含着从自然的角度去解释人以反抗上帝造人说,从而把人从神的压制下解放出来的一种努力。而且人又是自然的“解释者”,能够认识自然,通过“实验”而“命令自然”,从而培根又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命题,这实际上包含了对人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主体性力量的张扬。 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命题,明确表述了人的主体性地位的思想。他区分了具有广延性的实体与不具广延性的人的心灵,把理性思维看作人的本质,认为人高于动物之处就在于人具有思想,具有理性,强调人的理性在自然面前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18世纪启蒙运动进一步批判了宗教神学对人的束缚,突出人的自然权利以及人的自由、平等、博爱等人文主义的精神,“启蒙运动的口号是‘相信自己的理智,不相信任何权威’”〔1〕, 提出每个人都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人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人类社会要归属于人的理性法制之下;历史正按人类自由选择的目标前进。 真正确立人的主体性地位的是德国古典哲学。康德论述了人的主体性思想和理性原则,并提出了“人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手段”的著名论断。他认为人是一个积极的能动的主体,能够为自然界立法,是一个具有理性的理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的自律而又自由的主体。费希特通过“自我设立自身”、“自我设立非我”、“自我设立自我与非我的统一”三个命题,进一步强调人作为主体在行动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他认为人的任务不仅在于求知,关键在于实际活动中实现自己,丰富自己。人作为理性的生物是自由的,他能够“按照自己固有的规律去驾驭一切”〔2〕。黑格尔把康德、费希特关于人的主体性思想推向了一个高峰。他认为人的本质在于理性,而且正因为人具有思想,才有自由。所以“人具有无限价值”,进行着“有目的行动”。黑格尔通过他的庞大的哲学体系构筑了理性主义人本学的理论。由此可见,“西方文化逐渐地用人类主体性代替了上帝”〔3〕,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 而且这个主体是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理性主体和具有包容一切的自由主体。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恰恰构成了西方整个现代化进程的思想基础,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深刻的哲学基础,也反映了资本主义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巨大成就。 从尼采开始的西方哲学进一步思考人的主体性,力图去反思传统哲学中的理性和自由的主体的片面性。尼采提出“权力意志”以对抗传统虚妄的理性,存在主义用人的存在来对抗人的本质的抽象规定,弗洛伊德揭示出人的非理性的“无意识”来反抗传统单一的理性,柏格森提出人的“生命之流”来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这些思想家虽然都力图批判哲学中抽象的主体性。但是他们的批判都是不彻底的,或者在批判传统哲学中主体观念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这种主体;或者又虚设了另一种主体性。如存在主义代表人物萨特认为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其出发点是个体主体性,人则是自我创造、自我选择的存在物。而尼采、弗洛伊德、柏格森虽批判了传统主体的片面性,但实际上他们无非又把另一种非理性的东西放置到了支配决定一切的主体地位。而后现代主义则力图克服这些哲学思想家批判传统哲学的不彻底性,试图全面彻底地消解人的主体性观念。 后现代主义哲学在摧毁“现代性”的同时,也摧毁了支撑“现代性”基础的近现代哲学思想中人的主体性观念。如果说人的主体性经过笛卡尔、康德到黑格尔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张扬,而在尼采以后的哲学家那里还保留着“主体性的尾巴”的话,那么在后现代主义思想家那里人的主体性被彻底瓦解了。 在后现代主义思想家看来,人的主体性观念是现代工业社会的旧观念,支撑西方现代化的主体性原则只是一种虚幻的“神话”,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罗蒂认为“‘主体性’原则只是现代的某一方面,为了这一方面,一群孤立的圣职人员奋斗了二三百年,但却对欧洲国家实现启蒙理想的成败没有产生重大的影响。”〔4〕也就是说, 在现代西方历史中,主体性观念并没有产生什么积极作用,是我们应当抛弃的。拉康则带有感情色彩地说:“任何主体理论,都不过是直觉享乐主义的呕吐物”〔5〕。贝尔从分析“后工业社会”的文化特征出发, 认为在这个新时代中,现代性的主体已经消失了,主体性已经终结了,人的“自我本质在消除个体自我的努力中解体”〔6〕了。 利奥塔德从分析后现代知识状况入手,认为在后现代社会中,“自我什么也不是”〔7〕。 福柯进一步说:“人是短命的历史的化身,有如‘沙滩上的足迹’,浪涛打来便荡然无存”〔8〕。德里达则写了《人的终结》一文, 来表达其消解主体性的思想。后现代主义文学批评家哈桑和霍夫曼也从文学的角度阐述了这一思想,认为自我成了“一个空洞的地方”,“现代文学与后现代文学的一个巨大差别便在两种认识的观念的对立中得到了反映:主体性对于主体性的失落”〔9〕。 作为《主体性的黄昏》一书的作者多迈尔总结到“主体性的观念正在丧失着它的力量”,这即是由于我们时代的发展导致的,也因为“一些先进哲学家的探究”所引起的〔10〕。